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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相关投资动态:   

项目信息

序号 境外项目名称 行业 项目类型 投资地 投资总额 查看
1 造纸公司投资项目 并购 制造业 马来西亚 ---
2 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供应商收购项目 并购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马来西亚 ---
3 眼科护理专家中心收购项目 并购 卫生和社会工作 马来西亚 ---

风险预警

马来西亚

相关政策


优惠政策框架

马来西亚投资政策以《1986年促进投资法》《1967年所得税法》《1967 年关税法》《1972年销售税法》《1976年国内税法》以及《1990年自由 区法》等为法律基础,这些法律涵盖了对制造业、农业、旅游业等领域投 资活动的批准程序和各种鼓励与促进措施。 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主要是以税务减免的形式出现的,分为直接税激 励和间接税激励两种。直接税激励是指对一定时期内的所得税进行部分或 全部减免;间接税激励则以免除进口税、销售税或国内税的形式出现: (1)新兴工业地位(Pioneer Status, PS):获得新兴工业地位称号 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的所得税部分减免,仅需就其法定收入的30%征收 所得税。免税期从生产能力达到30%时开始算起。未吸收资本免税额度以 及处于新兴产业地位期间累计的损失可以结转并从公司处于新兴产业地 位期间结束后的收入中予以扣除。 (2)投资税务补贴(Investment Tax Allowance, ITA):获得投资税 务补贴的企业,可享受为期5年合格资本支出60%的投资税务补贴。该补 贴可用于冲抵其纳税年法定收入的70%,其余30%按规定纳税,未用完的 补贴可转至下一年使用,直至用完为止。享受新兴工业地位或投资税务补 贴的资格是以企业具备的某方面优势为基础的,包括较高的产品附加值、 先进的技术水平以及产业关联等。符合这些条件的投资被称为“促进行动” (promoted activities)或“促进产品”(promoted products)。马来西 亚政府专门制订了有关制造业的《促进行动及产品列表》。除制造业外, 两项鼓励政策均可适用于其他行业申请,如农业、旅游业及制造业相关的 服务业等。

行业政策

目前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主要有半导体、电子电气、光电科技、纳米技术、医药、医疗设备、专业医学、纸浆制品、木材、棕油产品、橡胶制品、纺织、石
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可再生能源、交通设备及部件、机械设备及部件、非金属矿物制品、科学测量仪器制造、相机及光学产品、塑料制品、酒店及旅游业、影视作品等。受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发展的行业,外国投资者均可以拥有100%的股权。

 

地区政策

【五大经济特区】近年来,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外资政策力度逐步加大, 为平衡区域发展,陆续推出五大经济发展走廊,基本涵盖了西马半岛大部 分区域以及东马的两个州,凡投资该地区的公司,均可申请5-10年免缴所 得税,或5年内合格资本支出全额补贴。根据具体区域实际情况,联邦政 府制定了不同的重点发展行业: 

(1)伊斯干达开发区(Iskandar Malaysia):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柔 佛州,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重点推动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动 力。截至2018年,依斯干达开发区吸引的投资额已累积达2853亿马币。 伊斯干达的发展受到依据《伊斯干达开发区管理机构法》(2007)设立的 法定机构伊斯干达开发区管理局的监管。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旅游服务、 教育服务、医疗保健、物流运输、创意产业及金融咨询服务等。 

(2)北部经济走廊(Northern Corridor Economic Region, NCER): 涵盖了马来半岛北部玻璃市州、吉打州、槟州及霹雳州北部区域,占地面 积约1.8万平方公里,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农业、制造业、物流业、旅 游及保健、教育及人力资本和社会发展等。北部经济走廊的发展受到依据 《北部经济走廊执行机构法》(2008)设立的北部经济走廊执行局的监管。 

(3)东海岸经济区(East Coast Economic Region, ECER):包括 东海岸吉兰丹州、登加楼州、彭亨州及柔佛州的丰盛港地区,占地面积约 6.7万平方公里,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旅游业、油气及石化产业、制造业、农业和教育等。中马两国合作开发的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就位于东海 岸经济区范围内。由东海岸经济特区发展委员会管理。 

(4)沙巴发展走廊(Sabah Development Corridor, SDC):涵盖了 东马沙巴州大部分地区,占地面积约7.4万平方公里,重点鼓励投资行业 包括旅游业、物流业、农业及制造业等。由沙巴经济发展投资局管理。

 (5)沙捞越再生能源走廊(Sarawak Corridor of Renewable Energy, SCORE):位于东马沙捞越州西北部,占地面积约7.1万平方公里,砂州 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重点鼓励投资行业包括油气产品、铝业、玻璃、旅 游业、棕油、木材、畜牧业、水产养殖、船舶工程和钢铁业等。由区域性 走廊发展局负责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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