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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相关投资动态:   

柬埔寨

投资环境


自然环境

柬埔寨盛产柚木、铁木、紫檀、黑檀、白卯等高级木材,并有多种竹类,森林覆盖率61.4%,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部山区。矿藏主要有石油、天然气、金、铁、铝土等。水资源丰富,洞里萨湖为东南亚最大的天然淡水湖,素有"鱼湖"之称。西南沿海多产鱼虾。

政治局势

柬埔寨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国王作为终身国家元首、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家统一的象征。议会实行国会和参议院两院制。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每届任期5年,国会议员均由普选产生。参议院是国家立法机关,任期6年,议员一部分由国王任命,一部分以非普选的形式选出。王国政府是最高行政机构,领导全国的行政工作。柬埔寨是一个多党制国家,政党政治活跃,派别纷繁复杂,派系矛盾尖锐。人民党、奉辛比克党和森朗西党为主要政党。 

社会治安总体良好,无反政府武装,但也存在一些隐患,西北地区省份仍有雷区,但市区和大部分农村地区已排雷。

宏观经济

2018年,柬埔寨继续保持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积极融入区域、次区域合作,重点参与区域连通计划的软硬设施建设,加大吸引投资特别是私人领域参与国家建设,“四架马车”(农业、以纺织和建筑为主导的工业、旅游业和外国直接投资)拉动经济稳步前行。 2018年全年柬埔寨国内生产总值(GDP)约合241.4亿美元,同比增长 7.5%,人均GDP增至1500美元。 


金融环境

货币为瑞尔,汇率基本稳定在4000瑞尔兑1美元。美元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已成为柬埔寨社会的主要交换媒介,流通量占市场货币流通总量的85%以上。人民币与瑞尔不可直接兑换,结算需以美元搭桥。 

只要在柬埔寨商业主管部门注册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账户。柬埔寨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相对较窄,尽管能够提供海外资本划拨、信用证开立及外汇服务,但是贷款等服务仍很困难,且借款期限较短,利率较高。

公司税收

柬埔寨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并采取属地税制。1997年颁布的《税 法》和2003年颁布的《税法修正法》为柬埔寨税收制度提供法律依据。现行赋税体系包括的主要税种是:利润税、最低税、预扣税、工资税、增值税、财产转移税、土地闲置税、专利税、进口税、出口税、特种税等。 

【利润税】利润税应税对象是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柬埔寨或国外的收入,及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柬埔寨的收入。税额按照纳税人公司类型、业务类型、营业水平而确定使用实际税制、简化税制或预估税制计算。除0%和9%的投资优惠税率外,一般税率为20%,自然资源和油气资源类税率为30%。

【最低税】最低税是与利润税不同的独立税种,采用实际税制的纳税人应缴纳最低税,合格投资项目除外。最低税税率为年营业额的1%,包含除增值税外的全部赋税,应于年度利润清算时缴纳。利润税达到年度营业额1%以上的,纳税人仅缴纳利润税。

【预扣税】居民纳税人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支付居民的,按适用于未预 扣税前支付金额的一定税率预扣,并缴纳税款。税率有15%、10%、6% 和4%四种。从业居民纳税人向非居民纳税人支付利息、专利费、租金、提供管理或服务的报酬、红利等款项的,应按支付金额的14%预扣,并缴纳税款。

【工资税】工资税是对履行工作职责获得工资按月征收的赋税。柬埔寨居民源于境内及境外的工资,及非居民源于柬埔寨境内的工资应缴纳工资税,由雇主根据以下分段累进税率表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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