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
一、柬埔寨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1.投资主管部门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是负责重建、发展和投资监管事务的一站式服务机构,由柬埔寨重建和发展委员会和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组成。该机构负责对全部重建、发展工作和投资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和决策,批准投资人注册申请的合格投资项目,并颁发最终注册证书。
但对于下列条件的投资项目,需提交内阁办公厅批准:(1)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2)涉及政治敏感问题;(3)矿产及自然资源的勘探与开发;(4)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基础设施项目,包括BOT、BOOT、BOO和BLT项目;(6)长期开发战略。
2.投资行业的规定
柬埔寨政府视外国直接投资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柬埔寨无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其政策主要体现在《投资法》(本法于1994年8月4日柬埔寨王国第一届国会特别会议通过,1997年、1999年两度修订)及其《修正法》(2003年2月3日柬埔寨王国第二届国会通过)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鼓励投资的领域】《投资法》十二条规定,柬埔寨政府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包括: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出口导向型;旅游业;农工业及加工业;基础设施及能源;各省及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在依法设立的特别开发区投资。投资优惠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
【限制投资的领域】《投资法修正法实施细则》(2005年9月27日颁布)列出了禁止柬埔寨和外籍实体从事的投资活动,包括:神经及麻醉物质生产及加工;使用国际规则或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影响公众健康及环境的化学物质生产有毒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产品;使用外国进口废料加工发电;森林法禁止的森林开发业务;法律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
此外,该细则还列出了“不享受投资优惠的投资活动”和“可享受免缴关税,但不享受免缴利润税的特定投资活动”。
【对外国公民的限制】《投资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作出规定:(1)用于投资活动的土地,其所有权须由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2)允许投资人以特许、无限期长期租赁和可续期短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投资人有权拥有地上不动产和私人财产,并以之作为抵押品。
【矿产投资】2016年6月,柬埔寨政府出台《矿产勘探和工业开采执照管理条例》。根据条例,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矿产勘探与开采执照,由矿产能源部批准;大于200平方公里的矿区勘探开采执照,由王国政府批准。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有权在规定的条件内提出超过一个矿区的勘探申请。执照有效期为3年,到期之后可申请延期两次,每次为期两年。已获政府授予矿产勘探和开采权的企业须在180天内提出新的勘探和开采申请,否则其执照将被没收。据矿产能源部统计,目前在柬埔寨有70余家公司从事矿业,包括中国、澳大利亚、美国、法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家。
3.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直接投资】在柬埔寨进行投资活动比较宽松,不受国籍限制(土地法有关土地产权的规定除外)。除禁止或限制外国人介入的领域外,外国投资人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商业组织形式在商业部注册并取得相关营业许可,即可自由实施投资项目。但拟享受投资优惠的项目,需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申请投资注册并获得最终注册证书后方可实施。获投资许可的投资项目称为“合格投资项目”。
【合资企业】合格投资项目可以合资企业形式设立。合资企业可由柬埔寨实体、柬埔寨及外籍实体或外籍实体组成。王国政府机构亦可作为合资方。股东国籍或持股比例不受限制,但合资企业拥有或拟拥有柬埔寨王国土地或土地权益的除外。在此情况下,非柬埔寨籍实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合计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
【合格投资项目合并】两个或以上投资人,或投资人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约定合并组成新实体,且新实体拟实施投资人合格投资项目,并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新实体需向投资委员会书面申请注册为投资人,并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
【收购合格投资项目】投资人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收购合格投资项目所有权,且拟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应向投资委员会提出收购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收购人为未注册自然人或法人的,需先申请注册为投资人。
投资人股份转让造成受让方取得投资人控制权的,投资人须向投资委员会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受让人名称和地址。
二、在柬埔寨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任何在柬埔寨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都必须进行注册,否则将被以非法从事商业活动罪论处。
1.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柬埔寨进行经济贸易活动环境比较宽松,经商标准比较低,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各种商业组织形式注册。
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柬埔寨商业部负责管理“工商登记簿”,企业应在设立前向柬埔寨商业部商业注册局或商业部指定的工商登记处进行注册。
在柬埔寨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企业也应到商业部商业注册局注册。
在柬埔寨从事投资的企业或个人如需获得投资优惠,还应首先向柬埔寨发展委员会(CDC)提交投资申请,获得有条件注册证书后再进行注册。
3.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注册申请】企业的一位董事或股东应亲自前往主管部门填写注册登记表,提出申请。柬埔寨商业注册局可为注册者提供公司章程蓝本。注册应提交的文件包括: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文件属实证明、在指定刊物上发布广告的申请、全部董事或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和照片、董事
无犯罪记录证明、股权分配决定(如有自然人参与)、办公地点以及其他商业部要求的文件。
【注册审批】主管部门受理注册申请后,将颁发标有注册号的注册证书。该证书自颁发之日起1个月内为临时证书,在此期间,登记员发现申报材料有误的,可提出异议并吊销注册号。注册审批时间视情而定,一般为1周。注册费用视公司的形式和规模而定。
【注册时效】注册证书从注册之日起,有效期3年。企业应在注册证书到期前30天再次申请换发新的证书。若企业延误申请新的证书,则将被视为违法,其原有证书作废,企业必须重新申请注册并缴纳有关费用。
【开立银行账户】注册的公司应在柬埔寨境内银行开立1个或以上银行账户。
三、在柬埔寨投资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准确把握柬埔寨投资政策和法规
企业开展投资活动,首先要做到知法、依法。要全面掌握柬埔寨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府在投资保障、投资优惠和限制、外汇、土地使用、商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政策。
(2)客观分析对柬埔寨投资的比较优势
在柬埔寨投资的主要优势包括:①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化;②政府是推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动力,投资相关的法
律法规以鼓励外国投资为基本思路,外资基本享受与内资相同的待遇;③柬埔寨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在矿产、水利、农产品、渔业等方面资源较为丰富,这些将为企业提供较多的投资机会。
在柬埔寨投资的主要不利因素包括: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为落后,相关成本费用高;柬埔寨工业的配套产业不够发达。此外,柬埔寨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主要体现在:政府部门办事花费时间长,工会、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较为频繁;市场、经营秩序有待提高。。
(3)规避投资风险
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投资风险:①全面了解信息,提高决策质量。主动联系中国驻柬埔寨经商机构,通过正规渠道取得信息,深入进行国情和市场调研,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全面了解投资风险,防止决策失误;②保持清醒头脑,凡事务求落实。企业不可听信一面之词,对于一切承诺均应以正式获得政府批件为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也应对其背景和实力先进行考察。
四、柬埔寨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1.中国与柬埔寨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1996年7月,中国与柬埔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进一步为中柬经贸合作开辟更加宽广和畅通的渠道,提供更多的机会。
2.中国与柬埔寨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中国已于2016年与柬埔寨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3.中国与柬埔寨签署的其他协定
双边签署的其他协定包括:《中柬贸易协定》(1996年7月)、《中柬文化协定》(1999年2月)、《中柬旅游合作协定》(1999年2月)、《中柬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协定》(2000年11月)、《中柬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0年11月)、《中柬关于旅游规划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4月)、《中柬领事条约》(2010年2月)、《关于柬埔寨精米及碎米输华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柬埔寨木薯干输华的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关于柬埔寨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2018年8月)、《关于给予柬97%税目输华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换文》、《中柬航空运输协定》、《中柬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柬经济文化合作协定》、《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关于中国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的谅解备忘录》(2018年3月)等。
五、在柬埔寨承包工程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项目由各主管部门发布信息;各省及主要城市也发布本地区的项目信息。此外,各主要报刊也定期发布招标信息。
六、在柬埔寨承包工程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抓住市场机遇
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柬埔寨政府的重要经济目标之一。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每年向柬埔寨提供近亿美元的优惠贷款,主要涉及技术支持、电力、供排水、道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农业、减贫和教育等领域。
(2)选好承包项目
中国工程承包企业应加紧培养人才,特别是高素质、高技术人才的培养。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选择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也应努力尝试参与工程咨询性项目的竞争。
(3)进一步开拓市场
中国企业在承担中国政府援柬埔寨成套项目的同时,应力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扎根当地市场打下基础,增加在国际招标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拓展柬埔寨承包工程市场。
(4)开展良性竞争与合作
中国企业参与竞争和编制报价要坚持以下原则:技术上力所能及、经济上有利可图、执行项目上风险可控。切忌盲目、恶性竞争。企业之间还应
进行灵活多样的合作,联合开拓柬埔寨市场。
七、外国人在柬埔寨工作有何规定?
柬埔寨于1997年颁布的《劳工法》,2002年1月18日颁布了关于雇用外国人在柬埔寨王国就业的申请办法及相关规定。根据有关法规,任何企业雇用外国劳工必须向柬埔寨劳动与职业培训部申请,并遵守以下规定:
(1)需要雇用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企业,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向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用外劳的指标,每个企业所雇用的外劳不得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将不被允许雇用外劳。
(2)雇用外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雇主必须提前取得在柬工作的合法就业证;必须合法进入柬埔寨王国;必须持有有效护照;必须持有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必须有足够的适应企业需要的技能,且无传染病。【外籍劳工审查】2016年3月,柬埔寨内政部与劳动与职业培训部发布《关于加强审查在柬外国劳工的联合通告》,包括11项条款,主要内容是对在柬埔寨投资运营的外国企业的劳工审查工作进行法律上的规范,要求任何来柬埔寨投资企业或务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柬埔寨《移民法》和《劳工法》,并且办理由劳动与职业培训部颁发的劳工证和雇用卡。当外国劳工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检查时,企业主或企业负责人须配合联合检查组出示公司章程、商业部登记注册证书、雇用通知、解雇通知、雇用外国劳工授权及指标、劳工部颁发的柬文外国劳工雇用合同、所有劳工护照及照片、入境签证和外国人就业延期签证、劳工证和雇用卡、劳工法和移民法文书等十项文件的原
件或复印件。外国人运营的小型商业店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并办理劳工证、雇用卡等相关手续。
八、赴柬埔寨的工作准证如何办理?
1.主管部门
柬埔寨劳工部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
2.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劳工必须持有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该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居留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外国人的工作合同每次期限不超过2年。工作合同可以用外文,但应附有一份柬埔寨文。工作合同应明确规定符合劳动法的主要雇用条件。外国人在合同工作期满后要在柬埔寨继续工作应重新报批。
3.申请程序
根据劳工法的规定:需要雇用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企业,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向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用外劳的指标,每个企业所雇用的外劳不得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将不被允许雇用外劳。
4.提供资料
申请工作准证需提供如下材料:(1)雇主预先获得在柬埔寨工作的合法就业证;(2)雇主的聘用证书;(3)有效护照;(4)有效签证;(5)健康证明。
九、对柬埔寨劳务合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熟悉劳工政策
柬埔寨政府管理外国劳工的主要依据是1997年颁布的《劳工法》、2002年1月柬埔寨劳工部发布的《关于雇用外国人来柬埔寨就业的申请办法的公告》。
柬埔寨有关劳工政策:严格控制外劳输入,积极实施技术人才本地化战略,千方百计地解决其国内劳动力大量过剩的问题,努力寻找国外就业市场。
(2)企业要依法用工。如雇用中国劳工,必须符合中国商务部有关规定,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办理赴柬务工手续,禁止非法用工。
企业还需在每年11月底前向柬埔寨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用外劳的指标,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将不被允许雇用外劳。所雇用的外劳还必须满足《劳工法》规定的所有条件。
(3)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工作许可过程中,首先应认真了解法律法规。总体而言,柬埔寨关于劳工规定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劳动标准制定的,要求较为严格,且很多规定和中国国内规定差异较大。中国企业到柬埔寨投资合作涉及用工问题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劳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