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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1-03-09 打印 收藏 【字体大小:  分享到:  

当前,新冠肺炎肆虐全球,给人类的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卢森堡升级防疫措施的同时,也纷纷推出力度较大的税收支持法案。

一、延长申报期限的法案

卢森堡政府已发布法案,以确认延长各种申请截止日期的方法如下。

直接税

个人方面,所得税、市政商业税、净资产税的申报截止日期从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而企业方面,所得税、市政商业税、净值税的申报截止日期从2020年5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当前税务机关可以批准延长申报期限至6月30日,但今年税务机关可能会将2019年纳税申报表的申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这些延期已于2020年3月17日由税务当局在简报中宣布。

此外,要求对已婚纳税人单独征税的截止日期从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自2018年以来,已婚纳税人有可能选择单独征税。若希望选择联合征税,则适用同样的延期。

最后,从欧盟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设立的支付机构中获得利息的居民纳税人,若申请享受20%的统一税率,其最后期限也将从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税务纠纷

对税务评估的异议通常必须在三个月内提交。建议将这一期间延长到2020年6月30日。这项延长也适用于针对其他决定的上诉。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一般为5年。但是,该法案规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所有税收诉求,将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同样的延期也适用于寻求与税收、关税、其他政策,以及与双边、多边税务协定有关的税收诉求。

税收优惠和担保

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直接税优惠期限和担保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法案中包括的其他特权扩展如下:

抵押贷款的卖方和放款人计划,以及注册债权人的一般特权的期限将从45天延长至90天;

共同继承人或共同股份的注册期限将从60天延长至120天。

上述措施已包含在2020年4月7日提交议会的第7555号法案中。

延长发布年度和合并账目的截止日期

将向外发布年度或合并账目信息的截止日期从2020年7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0月31日。

该扩展包含在2020年3月27日提交议会的第7541号法案中。

二、延迟申报、延期纳税等

2019年3月17日,直接税管理局宣布了以下税收措施,以减轻COVID-19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延迟申报

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提交截止日期将从5月31日延长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预缴税款

取消2020年(公司)所得税和市政商业税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预缴税款;

延期纳税

将2020年2月29日之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政营业税和净值税的缴纳期限延长四个月,且不需缴纳滞纳利息。

三、增值税和社会保障

2020年3月23日,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更多的紧急税收措施,以减轻COVID-19疫情的影响。 相关增值税和社会保障措施如下:

1、逾期未交增值税申报表的,将不予处罚;

2、低于10,000欧元的进项增值税抵免额自2020年3月16日起将立即退还;

3、从4月1日起,将不对雇主延迟缴纳雇主社会保险金征收任何利息和罚款;

4、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采取收缴和扣押措施;

5、该社会保障措施也将适用于2020年3月14日存在的债务。

更多详细信息将于发生时报告。

四、延期缴纳增值税申请

2020年4月7日,税务机关决定符合条件纳税人可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 延期申请适用于需缴纳增值税的个人和公司,以及所有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具有增值税标识号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

1、由于COVID-19危机,纳税人面临财务困难;

2、纳税人希望从政府发布的应对COVID-19疫情的财政措施中受益。

相关申请必须通过MyGuichet.lu在线提交。

(来源:IBFD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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