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
一、芬兰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1.投资主管部门
经济与就业部是芬兰有关投资及外国投资的主管部门,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BusinessFinland,简称BF,2018年1月由芬兰贸协及芬兰技术与创新基金改组成立),旨在促进芬兰贸易、带动对芬投资、推广芬兰旅游以及为芬兰的创新提供资金支持。BF在芬兰海外承担着驻外使领馆商务处与科技处的职能。
2.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芬兰1612/92号法令,1993年芬兰取消了对外资的限制,实行自由开放的政策,允许外国投资者在芬兰投资,开办或并购企业。根据芬兰法律,外商投资企业与芬兰企业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因此,到芬兰投资的外国企业,必须与芬兰企业一样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但是,作为外国投资企业,在特定领域,即芬兰政府调控的诸如涉及国家安全、国民身心健康,金融等领域,芬兰《贸易法》第3章规定,在开业前必须向芬兰贸工部申办许可证。这些领域包括银行保险、核能,矿产、危险化学品、私人保镖服务、旅行、交通运输、捕鱼、餐饮和房地产等业务。另外,芬兰法律还规定,在芬俄边境区域,外国企业不得进行财产的收购。芬兰的奥兰岛是芬兰瑞典族自治区,其法律不受芬兰法律管辖,该岛不允许外地人拥有当地的产权。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建立对进入欧盟的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审查的框架法规(欧盟452/2019)已于2019年4月生效,该法规的适用范围涵盖与安全和公共秩序有关的外国直接投资,旨在制定针对战略部门的投资措施,并将于2020年10月11日全面实施。成员国将会交换有关外国直接投资的信息,而不管是否在目标国进行审查。在芬兰,经济与就业部负责处理对公司收购进行监督和批准的相关事务,目前适用的法规是《芬兰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172/2012)。该部表示,除非特殊情况,预计在欧盟一级花费在信息交换上的时间不会显著影响批准外国公司在芬进行收购的处理时间。
3.投资方式的规定
允许设立有限公司、普通合伙公司和有限合伙公司等,可通过并购方式投资,外国基金也可在芬兰设分支机构。目前,芬兰对外国资本购买芬兰企业股份没有限制,外商投资在当地并购享受“国民待遇”。议会于1998年通过《芬兰竞争限制法》修正案,其中专门增添“企业并购控制”一章,主要内容包括:
【宗旨】政府对企业并购实施控制和事先干预,以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由有关主管部门判定企业并购是否形成市场支配地位,且滥用这种地位并破坏公平竞争。
【申报标准】重大企业并购交易须向经济与就业部下属的芬兰竞争局报批,满足以下标准之一者为重大企业并购交易,即参与并购的企业营业额之和超过3.5亿欧元,并购企业中超过2家以上(含2家)的在芬营业额之和超过2000万欧元。
【申报时限】参与企业并购交易的各方达成协议后的一周内须申报。【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芬兰竞争局在审批过程中须听取与并购企业
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顾客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审批实行两审制度,一审、二审时限分别为1个月和4个月。
二、在芬兰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1.1设立企业的形式
芬兰允许外国投资注册企业的形式包括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等。其中,分公司为国外企业在芬兰固定经营场所开展业务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分为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公众性有限责任公司。据芬兰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上市公司必须是公众性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芬兰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是负责各类企业登记注册的受理机构,企业只有向该机构登记注册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该机构网址为:www.prh.fi
3.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芬兰注册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程序如下所示:
(1)起草公司成立备忘录、章程草案及细则。其中须注明公司发起人的全名和地址、每个股份应付股金、出资认股时间规定、召开公司成立大会
的日期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章程应包括公司所在地城市名称、业务范围、股本金额、每个股份面值、确定公司财务年度、确定公司开户银行、确定财务授权签字人等。
(2)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组成人数,包括候补董事和审计师,确定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
(3)出资认股。出资人可通过现金或非现金方式投资,所投财产需经审计师审计定价,不得采取劳务投资方式。根据芬兰法律规定,私人有限公司无最低股本限制,公众性有限公司最低股本为8万欧元。
(4)登记注册。完成上述工作后,即可向芬兰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申请注册,申请表格语言为芬兰语和瑞典语,该机构可提供英文表格模板,但英文版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注册被批准后获得经营许可及企业身份代码(Y-tunnus),通过该识别码,芬兰所有注册公司的信息都可通过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的企业信息系统、税务管理部门和地方注册办公室查询。私人有限公司的名称应包括芬兰语字样的“osakeyhti”(有限公司)或相应缩写形式“oy”,公众性有限公司应包括“julkinenosakeyhti”(公众性有限公司)或相应缩写“oyj”。根据规定,如董事会成员或总经理均非芬兰长期居民,则须推举一名拥有芬兰长居权的人作为公司代表,并向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登记备案,以备司法传唤。
外国分公司的成立程序为:外国母公司以书面形式向芬兰国家专利和注册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报告的书面材料须经认证,材料应包括母公司登记注册材料和分公司代表人证明,所有文件须译成芬兰语或瑞典语。分公司名称一般是在母公司名称后直接加“branchofFinland”(芬兰分公司)
字样。母公司获得注册许可后即可在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登记注册分公司,注册认可后获得经营许可和企业身份代码。
三、在芬兰投资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依法经商。企业要严格遵守芬兰的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建立和保持良好商业信誉。
(2)对劳动者成本做综合考量。在核算劳动力成本时,应综合考虑雇主为员工支付的福利成本,依法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保费。例如,替雇员缴纳意外保险、养老保险、集团人身保险和失业保险。
(3)尊重和保护雇员正当权益。在就业合同和雇佣关系中,雇主须满足所在行业全国集体劳动协议所规定的就业最低工资标准,须安排法定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4)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在投资中应低调、脚踏实地,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税收做出贡献。
四、芬兰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1.许可制度
芬兰法律对外国承包商在芬兰承包工程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但要求承包商具有所有芬兰法律规定的相关资质并遵守芬兰相关法规。芬兰环境部负责建筑设计和建设的立法和规划工作。各地的建筑和工程建设均须经地方政府审批,13个地区环保中心也对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等问题予以监
管。《土地使用和建筑法》、《土地使用和建筑法实施细则》和《芬兰国家建筑法规》对工程承包作出了具体规定。其英文翻译分别参见:
https://finlex.fi/en/laki/kaannokset/uusimmat/
2.禁止领域
外国承包商在芬兰承包工程没有特别被禁止的领域。
五、在芬兰承包工程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获取当地工程招标信息的主要渠道是芬兰公共采购网、欧洲公共采购信息系统和欧盟每日电子标讯网站,网址分别为:
芬兰公共采购网:hankintailmoitukset.fi/en/
公共采购信息系统:publications.europa.eu/index_en.htm
欧盟每日电子标讯:ted.europa.eu
六、在芬兰承包工程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诚信经营。承揽工程时应注意符合芬兰有关承包商资质规定,不弄虚作假。
(2)保证质量。施工过程中注重保质保量,特别是要符合当地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并注意不影响周围居民或商户正常生活、工
作和经营。
(3)遵章守法。如有中方人员参与施工,需为其办好有关签证、居留手续和证件等,并加强管理和教育,确保中方人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七、外国人在芬兰工作有何规定?
【基本政策】芬兰政府对外国人在芬兰工作给予国民待遇,外籍劳工与本国劳工同工同酬,严禁歧视,但要求外籍劳工具有工作许可和居住许可。
凡是进入芬兰的外国人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或芬兰政府同意接受的其它旅行证件,同时,还需要获得芬兰入境签证或居留许可。如果外国人以务工为目的入境,无论其逗留时间长短,都必须在入境前获得芬兰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芬兰通过立法对外国人进行管理。1991年2月芬兰议会通过了《外国人法》,随后进行了多次修订。根据芬兰法律,合法居留芬兰的外国人,可以在芬兰境内自主选择居住地,自由旅行。芬兰劳动法规定,外籍劳工与本国劳工必须同工同酬,不得歧视。虽然在权利和义务方面,芬兰人和外国人有所区别,但是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
目前芬兰政府规范外籍劳务人员在芬工作的基本法律是《外国工人雇佣法》(447/2016),由芬兰经济与就业部颁布,于2016年6月18日生效。基于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工人派遣指令的修订,2020年3月26日,芬兰经济与就业部三方工作组提议对《外国工人雇佣法》进行修正,以确
保在同一地点从事相同工作的本地和外籍劳务人员具有相同的工作和工资条件,同时促进国内外公司之间的平等竞争。该法案修订的磋商期至2020年4月23日,修正案于7月底生效。
更多信息可参考企业及工作许可服务局网站:www.te-palvelut.fi/te/fi/
【主要流程】申请者参加雇主组织的考核、面试等;通过考核者办理护照,并填写工作许可申请表,由雇主代为办理工作许可;获工作许可后,凭工作许可到芬兰驻华使馆办理赴芬兰签证。
八、赴芬兰的工作准证如何办理?
1.主管部门
芬兰主管就业的部门是经济与就业部和各地方就业办公室,审批工作许可的主管部门是芬兰移民局。外国人须在芬兰驻本国使领馆办理居住许可和工作许可后,才能赴芬兰工作。
2.工作许可制度
外籍员工需办理工作许可和居住许可才可到芬兰工作,来自欧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的雇员或企业家不需办理居住许可,来自非欧盟成员国的外籍雇员需居住许可。签证入境或免签入境的外国人,如无居住许可,也不能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3.申请程序
中国公民申请赴芬兰工作许可证的程序主要分两种:
(1)申请者的芬兰雇主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有关基本工作条款的书面材料(TM054),申请者向芬兰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工作许可的申请(附加芬兰雇主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
(2)申请者芬兰雇主可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申请,职业介绍部门进行初步裁定,通过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生活来源等因素做出考虑后,决定接受或拒绝申请。得到职业介绍部门初步裁定后,芬兰移民局会考虑其申请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初步裁定结果为否定,就拒绝申请,如初步裁定结果为肯定,则给予工作许可。
4.提供资料
(1)填写完整且签名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两张近期标准护照照片(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尺寸为47毫米×36毫米),有效护照及个人身份页的复印件。
(2)申请者雇主已向职业介绍部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过的出生公证书。
(3)最高学历公证书、认证书和工作经验公证书、认证书。
(4)户口及其复印件。
(5)如果申请者去芬兰从事厨师工作,须提交健康证明。上述申请表和TM054下载地址为:
www.finland.cn/public/default.aspx?nodeid=35200&contentlan=20&culture=zh-CN
九、对芬兰劳务合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做好充分准备。中国个人赴芬兰求职谋生,须了解芬兰引进外籍劳务的政策法规,注意选择正规、合法的职业中介机构。
(2)办理必要证件。外国人以务工为目的入境,无论逗留时间长短,均需在入境前获得芬兰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3)提高语言能力。因芬兰语言特殊,许多外籍劳工因语言障碍不易融入芬兰社会,中国劳务人员应在出境前努力增强自身语言能力。
(4)维护自身权益。芬兰对外籍劳工权益同样予以保护,中国劳务人员应注意了解熟悉芬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芬兰部分中资企业名录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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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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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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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芬兰(Cosfim)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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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彼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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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芬兰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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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芬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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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芬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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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良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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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通医疗芬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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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芬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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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电子(芬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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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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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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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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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鲁森普拉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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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软件园芬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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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VI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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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荒料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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