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
一、墨西哥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准入有何规定?
1.投资主管部门
墨西哥主管投资和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有:
(1)经济部外国投资局和外商投资登记处,具有外资管理和协调职能,具体负责外资的准入、登记等相关事项。
(2)外交部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副部长办公室,负责在限制地区外资投入的审批。
(3)财政与公共信贷部,负责授予外资企业纳税登记号等。
(4)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墨西哥私人部门和政府部门共同组建的非盈利性机构,作为一家外资咨询机构,对实施投资领域的法律规定提出指导方针,对需要批准才可进行投资的外商进行评估且做出决定,并且帮助外国投资者到墨西哥寻求和发展投资机会。
(5)外贸、投资和技术委员会,墨西哥国家级咨询机构,旨在会同政府、机构和国内外私人机构促进墨西哥外贸、投资和技术发展。其主要职能是帮助和组织墨西哥国内外企业参加展会、进行谈判等,为外商提供投资机会。
2.投资行业的规定
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规定:
(1)墨西哥国家控制的产业为:油气资源勘探开采所有权、电力系统规划、电力传输和配送、核能发电、放射性矿物、电报、无线电报、邮政服务、铸币及货币发行、港口、机场管制及监控等行业。
(2)允许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国人特例条款的公司经营的产业为:国内陆上客货运及旅游运输(不包括信件及包裹运输)、根据相关法律设立的开发银行机构及专业及技术服务机构。
(3)限制外资股份的产业如下:①最高可参与10%股份的:生产合作社。
②最高可参与25%股份的:国内航空运输、驻机场出租车公司及特种航空运输。
③最高可参与49%股份的:一般炸药、枪炮、弹药、氨及烟火的贸易和制造企业(但用于工业及采掘业取得和使用炸药以及用于上述活动的炸药混合物的制造不在此限),国内报纸印刷及发行公司,占有农、畜、林业用地公司的T类股,淡水、沿海及经济专属区捕鱼(不包括水产养殖业)企业,港口综合管理企业,为具有合法内陆航行权船只提供港口服务及具有内海与沿海航线的船务公司(不包括观光邮轮、疏浚开发及用于建筑、保护和港口业务的航运设备)船只,飞机与铁路设施用燃料及润滑油供应,广播电视。
(4)外资参与下列任一种行业超过49%的股份,须经外交部外资委员会审议核准:包括内陆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锚地的港口服务公司,外海船只作业的船务公司,公共机场特许经营公司,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高等教育和综合学校,法律服务公司,提供公共铁路运输服
务。
(5)中性投资与信托。针对外国投资者在部分特定行业的投资限制,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人从事一种所谓的中性投资。按规定,经济部授权当地银行、证券经纪人、金融控股公司等发行中性投资文件,赋予投资者某些经济上的利益。但此类中性投资的投资者在股东会上不具投票权。
(6)墨西哥法律还规定,一般外资公司可在距边界100公里以内和距离海滩50公里以内的管制区购买土地,所购买的土地不可供居住使用。外国人如拟于管制区内购买供居住土地使用时,要以信托方式进行。依信托方式取得的土地,须经外交部批准,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使用年限最长为50年,期满可申请延期。
3.投资方式的规定
【投资相关法律规定】墨西哥与投资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墨西哥合众国宪法》第27条和第73条、《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联邦经济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和《联邦劳动法》等。具体到各个行业和部门,有一些相应的行业法规。所有法律均可在墨西哥众议院网站(www.diputados.gob.mx)查询。
墨西哥宪法第27条规定,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允许在墨非限制区域购买不动产,但必须经外交部批准,与墨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的公民,只需递交一份申请,同意在购买不动产方面被视为墨西哥国民,不寻求本国政府的保护,如违背该约定,则购买行为无效。
【自然人投资】外国自然人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相关法规主要包括《墨西哥合众国宪法》、人口法和《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
根据《人口法》的规定,外国自然人符合移民类签证要求,可以在当地购买各种动产和不动产,以资金、设备或原材料等在当地投资。在边境和海岸线周边限制地区,与外国法人一样不得直接购买土地或其它不动产,只能通过信托方式,且经外交部批准,最长期间不得超过50年。
【投资形式】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对外资在当地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形式没有特别限制。国外投资者可购置固定资产、扩充或迁移公司/厂房,同时投资其他新的产业或新生产线等。但法规规定的保留及特殊规定的行业除外,边境和沿海岸线区域不动产外商可以有期限租赁,但对外资购买有专门限制规定。投资形式可以是现汇、设备或技术投资。
【出口加工区的规定】墨西哥1965年开始制定促进北部边境地区出口加工的相关政策。目前执行的是1998年6月发布的《出口加工工业促进和操作法令》。出口加工项目审批由经济部负责,税务总局下属海关机构根据《海关法》进行监管。自2001年起加工区产品完税后可以在墨境内销售,受进口许可限制的产品须申请相关许可。
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墨出口加工业对促进出口和本国产业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墨政府加强对出口加工项目企业的监管,并对享受墨与相关国家签署优惠关税协定的本地成分比例要求执行越来越严格。2014年起在当地进行电视机组装主要部件必须为当地生产,才能作为墨本地产品以优惠关税出口。墨西哥汽车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越来越多集中在墨中西部地区。
【工业区的规定】墨西哥《工业园标准法》最初于1999年制定,此后经过三次修改,目前执行的是2011年修改后的标准即NMX-R-046-SCFI-2011。
(1)职能定位:工业园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生产企业竞争力,促进其现代化,创造就业,保护环境,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促进研发,在国家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产业有序发展、增加税收提供了解决方案。
(2)工业园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
①用电设施标准:NOM-001-SEDE-2005
②污水处理标准:NOM-001-SEMARNAT-1996
③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标准:NOM-002-SEMARNAT-1996④经处理再利用的污水标准:NOM-003-SEMARNAT-1997⑤道路和外部区域公共照明标准:NOM-013-ENER-2004
(3)《工业园标准法》规定的其它要求:工业园面积不得小于10公顷,位置、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必须适当,并为运营提供长期管理服务。
(4)工业园建设:取得土地,提供图纸,获得环境评估许可,提供土力学及岩土工程研究报告,提供基础工程、区块划分、用水、污水、排水、电力、公共照明、通信规划,所在地主管部门许可和批准,园区外部规划。园内建筑面积不超过70%,2005年以后新建的工业园,距离街道距离不少
于7米,与其它周边距离不得小于2.5米,距离装卸码头距离不得少于32米。绿地面积不低于5%。
(5)停车场:每200平米仓库一个停车位,每150平米生产区域一个停车位,每50平米办公室一个停车位,每1000平米厂区要有一个拖车车位。每个机动车停车位不得少于25平米。
【二手设备出资规定】墨西哥《对外贸易法》对二手设备进口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进口二手设备须经济部批准。
墨西哥是发展中国家中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制造业比较发达,当地市场竞争激烈,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是当地企业提高竞争力、保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反垄断及并购审查方面的规定】为更好地实施《联邦经济竞争法》,1998年墨西哥政府颁布了《经济竞争法实施细则》,对垄断行为、相关市场和实际权力的分析、企业集中、调查程序、咨询与意见的发布、案件的复审等问题作了详尽规定。同时制定了《竞争委员会内部规则》,对竞争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做出了规定。《联邦经济竞争法》基本与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的反垄断法相一致,规定了企业经营集中度的有关内容,“集中”的定义包括并购、收购或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任何经济主体之间对企业、协会、股票、公司份额、信托或资产造成集中的其他任何行为。上述业务或经济行为发生前应提前通知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以便其审查项目是否符合《联邦经济竞争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准入门槛,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如有违反该法行为将受到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的严厉惩罚。随着近年来对该法的不断完善,逐步加大了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联邦竞争委
员会的审查能力。
2014年,墨西哥出台了一部新的经济竞争法,该法在原竞争法的基础上进行如下改变:(1)成立一个具有技术和管理自主权的调查机关,该调查机关将从决议机关——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中分出独立;(2)扩大反竞争行为的定义范围,明确指出禁止垄断、非法经营者集中,以及减少、损害或妨碍自由竞争的壁垒等行为;(3)提高办公效率和案件处理速度,要求将案件审理过程规定在更短的时间内。新的《联邦经济竞争法》中规定了打击垄断行为和促进产品、货物和服务自由竞争的措施和办法,将有效防止和打击垄断行为及其他限制市场有效运行的行为。
《工业产权法》规定,墨西哥知识产权局和墨西哥国家作者版权局是墨西哥知识产权的主管机构。知识产权局是由墨西哥原工商部创立的独立机构,它依据墨西哥工业产权法负责专利和商标的注册,以及解决涉及此类问题的争端。它对专利的种类和保护期、商标的种类与保护期、申请程序、知识产权保护、许可证安排、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处罚等作出了相关规定。(www.diputados.gob.mx/LeyesBiblio/index.htm)
墨西哥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主要法规有宪法(第123条),联邦劳动法,劳动程序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仲裁法等;还有最低工资条例,工人保险条例法规,劳动安全与健康条例以及职员培训条例等。
外商可在当地以独资、合资的方式进行新建投资,也可并购当地企业。购置不动产,开发矿山和水资源,需将上述并购告知墨西哥外交部。
墨西哥有关兼并和收购当地公司、在当地并购上市的主要法律是《商业公司一般法》,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其他适用法律,如《证券市场
法》、《商法典》、《联邦民法典》、《联邦经济竞争法》、《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国有企业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外国投资法及其条例》、《商业公司一般法》、《联邦经济竞争法及其条例》。
【外资收并购的主要流程】2011年12月15日,《联邦官方日报》上公布了《外国投资法》和《联邦公共管理组织法》的改革内容,包括进行相应的机构职能调整,自2012年6月16日起,公司法人在墨西哥使用或变更公司名称,以及使用公司名称,以及涉及公司清算、合并或分裂的通知,均由经济部具体负责。经济部开发了一套信息服务系统,为申请人履行必要程序提供便利,该系统已于2012年9月18日正式启用。有关主要操作方式和流程如下:
(1)如果申请人是公证机构或公共经纪人,则可通过办公窗口、网络或电话直接联系经济部商业规范司,窗口办公时间是工作日09:00-14:30;
(2)如果申请人是普通大众,成立可变资本股份公司(S.A.deC.V.)或可变资本有限责任公司(S.deR.L.deC.V.),则可通过专门的网站办理。网址:www.tuempresa.gob.mx
【中资企业并购】中国企业在墨尚未遇到因安全审查、反垄断等遭遇阻碍的情况。
二、在墨西哥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1.设立企业的形式
墨西哥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可以在墨西哥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和子公司等三种方式。
【代表处】墨西哥最基本的商业存在形式。代表处的活动受到墨西哥的法律的限制,限于促销和相类似的售前活动。代表处所代表的公司不可以存在收入,否则应当纳税。代表处还应当遵守墨西哥劳工法。
【分公司】是墨西哥商业存在的一种形式。外国公司设立的墨西哥分公司享有出席当地法庭的主体资格,对其董事会成员构成也没有强制性的本地化要求。但总体而言,以设立分公司的方式除了并不简便的注册程序外,在税收上也没有更多的优惠,同时由于分公司不能直接承担责任,因此,除了航空公司和一些为履行政府合同的商业活动外,一般的外国投资商不采用这种方式。
【子公司】外国投资者依据墨西哥法律在墨境内设立公司(或称“商业实体”)是墨政府较为推崇的投资方式。墨西哥商业法规承认六种类型的公司,分别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合资公司和投资促进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其一,获得核准办理后,分别向外交部及经济部登记。
(1)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Anónima),是当地及外国投资者使用最普遍的组织类型,其中又分为固定资本(S.A)及变动资本
(SociedadAnonimadeCapitalVariable,简称S.AdeC.V)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组织类型的不同点在于,固定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需由股东一次全部认足,公司核定股本的变动,需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而变动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只要在核定股本之内,可以随时增加,不必另行召开股东会,但需先在公司章程中写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以在备案后公开转让其持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须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以此来监管公司运营,保障股东权益。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大致可分列如下:
①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股东的股权须完全认缴。
②至少需两位股东,每位股东至少持有1%股份。每股面值的20%需为现金;
③必须向外交部申领执照,执照注明公司名称、经营项目、地址、投资期限、资本额及国籍;
④依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举行股东大会,并选任董事及派任经理人;
⑤公司章程、附属规章及第一次股东大会纪录须由出席的公证人签名,外国股东可以委托方式参与成立公司的股东大会。
⑥申请注册,必须连同公司文件呈送商业登记处办理;在统计局及联邦和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外资占大部分的公司须向外国投资注册处登
记。
⑦必须备有相关合作投资的附则,并能提供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规定。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可委托董事会或独立的经营者执行,投资于墨西哥公司的外国公司,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其出资比例。
(2)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也是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能够自由转让所持有股份。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没有强制性要求。在墨西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
①股东至少两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
②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公司资本可按不同价值和范畴划分为公司股份,但每股须高于1比索;股权须由股东完全认购。至少50%的资本额需在公司成立时支付。
(3)一般合伙公司(SociedadenNombreColectivo),是由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签订合约成立的公司,提供产品、服务或经营管理,进而取得营业所得分配的权利。由于合伙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般合伙公司在墨西哥并不经常使用。
(4)有限合伙公司(SociedadenComanditaSimple),由无限责任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合伙人共同组成。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
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公司出资以权益表示。
(5)合资公司(SociedadenComanditaporAcciones),由无限责任合伙人、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资公司出资以股份表示。
(6)投资促进公司(SociedadAnónimaPromotoradeInversión,SAPI),是墨西哥2006年6月之后出现的新型公司,其组织形式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但是给与股份持有者更多经济权益和公司权力。根据墨西哥新证券法,投资促进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尤其适用于合资项目(JointVentureProjects)及未来打算上市的公司。
2011年12月15日墨西哥曾对《外国投资法》和《公司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包括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等。
此外,新《外国投资法》第15和16条规定,授权经济部对新注册公司的名称或商号使用情况,以及已注册公司的名称或商号更改情况进行审核和批准(原先由外交部行使该项职能),且规定经济部须在企业名称注册或更改申请递交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该决议自2013年6月16日执行。
新《公司法》第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注册期间可为无限期,此前规定最长不得超过99年,到期可申请延期。
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墨西哥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根据设立企业方式的差异有所不同。涉及的主要部门有经济部、税务局、外交部、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商业财产
公共登记处、财政部、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社保机构、生态委员会及卫生部等。
3.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根据设立企业方式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非营利性代表处】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非营利性代表处,需要得到经济部(www.gob.mx/se/)的许可,并且在税务局(www.sat.gob.mx/Paginas/Inicio.aspx)进行登记,从而被纳入联邦税务登记系统(RegistrofederaldeContribuyentes,RFC),获得税务登记号。
此外,非营利性代表处还需向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RegistroNacionaldeInversionesExtranjeras,RNIE)以及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RegistropúblicodeComercio)进行登记备案。
【分支机构】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得到墨西哥经济部的批准。通常,经济部会调查外国公司总公司情况,核查分支机构章程和细则是否符合墨西哥的公共政策。除此之外,外国公司必须在墨设立能够代表母公司的法律代表处。
经济部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否则,可视为自动批准。设立申请获批后,分支机构须在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
记。完成上述程序后,外国公司应将公司章程、细则、经济部许可,以及一份详细列明分支机构处所与商业活动的文件呈交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RegistropúblicodeComercio),进行登记备案。
【子公司】以最常见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在墨西哥设立子公司,通常需要经历以下程序和步骤:
(1)向墨西哥经济部提交申请。外国投资者在墨西哥设立公司,首先要向墨西哥经济部(www.gob.mx/se)申请公司名称(自备3-5个名称,由经济部批准其一)。
(2)向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提交申请。外国投资者需向经济部外资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资申请,然后由外资局转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批。审批部门须在45日内批复,否则可视为自动获准。1亿美元以上投资项目,需经特许。墨西哥政府鼓励外商到墨西哥三大城市以外的地区和边境地区投资。外商申请注册合资企业,需先将双方资产负债情况和由墨西哥财产事务所出具的墨方资产证明书递交外交部有关司审批,批准后送工商部外资局转报外资委审批。
(3)进行公证登记。有了以上许可文件后,即可去公证处注册。在公证注册时须拟定公司章程与细则。公证后的文件相当于营业执照,报经济部批准后即可开展有关业务,包括购买办公楼、住房等。
(4)向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登记。公证后的文件须呈交投资所在地的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
(5)向税务当局进行税务登记。完成上述工作的公司,须在税务局进行登记,从而被纳入联邦税务登记系统,获得税务登记号。
(6)向外商投资登记处登记。所有外资公司都必须在经济部下属的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
(7)向社保机构登记。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需要在墨西哥社会保险局(InstitutoMexicanodelSeguroSocial,IMSS;www.imss.gob.mx)和墨西哥劳动者全国住房基金局(InstitutodelFondoNacionalparalaViviendadelosTrabajadores,INFONAVIT;www.infonavit.gob.mx)进行登记备案。
(8)向商业信息系统和商会登记。所有墨西哥企业都必须在墨经济部下属的商业信息系统(SIEM)及相关的商会进行登记。
(9)提供统计信息。所有墨西哥企业都必须向墨西哥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InstitutoNacionaldeEstadisticaGeografiaeInformatica,INEGI;www.inegi.org.mx/default.aspx)提交统计信息。
(10)履行特定义务。特定条件下,在墨西哥设立公司还需要完成以下工作:从事制造类活动的公司须获得墨西哥生态和气候变化局(ElInstitutoNacionaldeEcologíayCambioClimático(INECC),www.inecc.gob.mx/)的许可;食品加工企业、药物生产企业和健康食品生产企业须获得卫生部(SecretariadeSalud,SS;www.gob.mx/salud)的卫生许可;进口企业须在联邦进口商登记处进行登记备案;对特殊出口促进项目的许可必须呈交经济部。
需要注意的是,在墨西哥设立外贸公司、举办独资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每个股东持股数量不限,可以是一人拥有不超过99%的股份,另一人拥有不少于1%的股份。每个股东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当地居民证。
三、在墨西哥投资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墨西哥法规和投资合作环境特点,中国企业在当地进行投资合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重前期调研。企业在准备进行投资前,应对与项目相关的各方面风险进行详细的调研,特别是涉及环保、用地、用工、生产成本、税务、社区等方面,必须委托当地有经验、信誉好的专业机构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做好风险分析评估。出口型企业在投资前需有相对完备的海外销售网络和渠道,必要时可依托当地经销商进行市场开发。
【案例】某中资汽车企业曾进军墨西哥市场,但因当时对市场调研和风险预期不足导致项目搁浅。
(2)依法依规经营。墨西哥法律健全复杂,与投资相关的各方面法规详细具体,投资企业应依靠当地有经验信誉好的律师和专业人员,依法依规做出投资决策,开展经营活动。
(3)注重属地化经营。通过属地化经营解决语言和文化差异问题,取得当地政府和民众的认可和支持。
(4)用地问题。墨西哥土地分为国有、私人所有和集体所有,如涉及私人和集体土地,征用或拆迁谈判难度较大,处理不好,可能成为与当地居
民出现纠纷和冲突的导火索,甚至导致投资项目无法进行。
(5)环保问题。墨西哥环境保护法规较严格,当地环保组织活跃,民众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须根据法规办理环境许可手续,如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损害环境的行为,司法部门可以撤销环境许可。
(6)用工问题。墨西哥劳动法对外籍劳务进入限制较为严格,普通劳务人员申办签证十分困难。在墨西哥开展投资合作,当地无法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可从国内派出,普通工人应以雇用当地人员为主。墨西哥《劳工法》对劳工提供保护,工会影响较大,须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对劳动合同进行把关,由当地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协助选人并进行管理。
(7)税收问题。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应特别加强企业财税管理,通过聘用当地有经验、信誉好的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做好财务和纳税相关工作。
【案例】某中资企业在投资前期,因对当地法律财税制度缺乏了解,雇用当地的律师作为公司合伙人,负责协调公司成立及会计等日常事务。但未调查该律师合伙人的资信。由于该合伙人很多财务账目应做未做,很多税费应缴未缴,导致企业被墨西哥税务部门责令补缴,再加上各种罚金、通胀、利息等,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8)了解政策。制造业企业需根据墨西哥与别国签订自贸协定的情况和当地政策变化及时做出调整,使本企业产品符合当地原产地规则,以便所生产的产品能以零关税对美国、欧盟、日本等与墨西哥签有自贸协定的其他国家出口。
【案例】制造业为中资企业在墨西哥投资重点领域之一,制造业企业来墨西哥投资建厂可利用北美自贸区的关税优惠及地理上更贴近客户的优势,替代由中国工厂直接出口北美市场的高成本等不利状况,同时扩大集团在北美尤其是美国市场的份额;另一方面,还通过欧盟和墨西哥之间广泛的贸易协定向欧盟市场出口部分产品。
(9)安全问题。中国企业在墨西哥开展经营活动需将安全成本计入预算,特别是从事野外作业或在安全形势较差的地区开展业务的企业。
【案例】某中资企业所在的坦皮科市曾频繁发生枪战,包括贩毒集团内部火拼以及犯罪集团与警察之间的冲突等。油区和施工现场经常受到犯罪团伙的骚扰,部分人员甚至被绑架或遭抢劫。某中资铜管制造企业多次遭遇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抢事件,损失巨大。
(10)中资矿业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五个问题:①墨西哥经济部颁发的矿权证(TítulodeConcesión)只是授予企业
勘探和开采矿业资源的权限,但该矿权并不包括土地产权和地下矿产资源所有权,土地的使用应由企业在获取矿权证后根据矿山所属土地性质(私人或集体用地)和矿地主谈判签订土地买卖或租赁合同,并须经公证处公证。
②土地性质如果是集体所有,须经社员大会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后才可租给外商使用。地权所有者坐地抬价、出尔反尔的情况时有发生,且讨论过程
中只要有一人反对则无法通过。导致谈判效率低下,合同难以签订。而当地政府往往对此持中立或支持当地村民的态度,中资企业须有思想准备。
③从事矿业生产活动必须依法守法、手续完备,如办理矿权证、土地变更证明、环保证、出口许可证等。
④水权问题。矿业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用水,但企业经申请获得矿权并不代表拥有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地表水权(墨西哥的可售地表水权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分配完毕,已很少有新增地表水权可供出售,另有一部分河流、湿地等由于环境、生态保护等原因,已在立法中明确指出禁止开发使用,其水权不供分配出售)。因此,矿业企业在努力获得矿权之前,先要了解清楚附近水源的性质,并考虑如何获取水权。可找水权所有人谈判并办理转让手续,或者自行勘探开发地下水源(墨西哥政府鼓励开发地下水源);⑤矿业项目往往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中资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要格外注意各方面安全。
(11)中国企业在开展产能合作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①做好前期调研。对产品销售渠道、生产成本、原料供应、人力资源、环保、用地、用水、税收等方面做好调研。
②加强风险防控。墨西哥制造业发展水平较高,当地生产企业竞争力较强,在当地开展生产要有较强竞争实力才能发展壮大。另外,当地政策调整、汇率变化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影响;
初期进入,利用当地现有工业园可以简化部分手续,减少风险;由于墨西哥法律比较复杂,市场竞争激烈,通过贸易方式先行进入,熟悉市场后再开始进行投资合作可以更好地防范风险,为投资项目长期稳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墨西哥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何规定?
1.许可制度
《墨西哥公共工程及相关服务法》以及《公共工程及相关服务法实施细则》就有关工程项目的性质及政府部门在公共工程项目招标中的作用均做出明确规定。凡涉及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均由相关主管政府部门进行。
墨西哥公共工程法并未就外国公司参与当地项目招标设限,但根据其实施细则及惯常做法,有些招标项目会在标书中注明,墨西哥对与之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同属地区经贸合作协定的国家的企业给予优先。同样,私营领域投资项目招标按规定也须先考虑上述合作伙伴。
外国公司如希望在墨从事承包工程业务须在经济部及财政部登记注册,成为当地企业后方可进行投标。如要在国家石油化工及电力等行业投标公共工程项目则须分别经过墨西哥石油公司、联邦电力委员会确认其具备承包商资格方可。
2014年墨西哥进行能源改革,根据修订的新法规,私人和外国企业可以参与墨西哥电力和石油行业上游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发电等。
墨西哥公共工程招标根据项目规模可以总包或分包形式参与。涉及外国承包商在墨西哥承包工程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共工程法》和《采购与服务法》。《公共工程法》适用于普通工程承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采购与服务法》适用于公共项目的采购、租赁及服务等,对承包商没有净资产要求。
墨西哥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有严格规定。一般招标信息中都会明确标明招标类别,属于国内招标还是国际招标。国际招标又细分为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内招标和全球性招标。
符合公开招标信息要求的承包商,还应符合条件后才可参加投标。
对工程建设和验收等具体事宜,按不同的工程性质有不同的规定。
2.禁止领域
在工程承包领域,墨西哥政府没有明确禁止外国企业进入的领域,但在每次招标中,都会明确规定参加投标的资格要求。例如,有些项目仅限于北美自贸协定成员国企业参与投标,有的为国际公开招标。根据议会最近通过的能源改革方案,墨西哥石油公司有权直接与外国公司议标,从事某项勘探开采工程的承包。
3.招标方式
墨西哥工程招标方式主要有有限招标和公开招标。前者对象仅限部分熟悉公司,后者则面向所有公司。
墨西哥法律通常给予投标商40天的时间来递交标书,再过40天确定中标企业。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与地点递交标书非常重要。标书一般要求提供以下信息:在当地注册的公司名称、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类似工程经历、设备清单及主要施工人员简历等。
根据墨西哥公共工程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关公共工程招标信息须通过每日政府公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第20-30个(视项目规模而定)工作日即开始投标。有关项目招标信息也可在墨西哥建筑工程商会网页上查询。标书包括技术、资金两部分内容。近期,联邦政府对公共工程法做了一定修改,较之以往规定,现行法规强调在评标时应以最低标为首选。
墨西哥的公共职能部(SecreraríadelaFunciónPública)网站(CompraNet),专门负责与墨西哥政府采购工程和项目有关的信息和市场情况。该网站网址为:
compranet.funcionpublica.gob.mx/web/login.html
五、在墨西哥承包工程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墨西哥政府或公共部门招标信息可通过政府招标网站获取,网址:https://compranet.funcionpublica.gob.mx/web/login.html。私人企业招标项目可通过当地咨询机构、行业或公司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另外,国有企业公开招标也在网站发布,如想了解国家石油公司(PEMEX)公共工程招标信息和采购、租赁、服务计划,可登录其网站www.pemex.com详细查询。
六、在墨西哥承包工程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中国公司在墨西哥承包工程应注意的问题有:
(1)法律问题。墨西哥法律健全,内容繁杂,规定详细具体。中国公司应聘请当地有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以避免在劳工、税务、用地、环保等方面遇到问题甚至遭受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墨西哥律师准入门槛较低,不需要考取专业执照,只要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都可以成为律师。律师分工较细。企业应根据不同领域项目聘请有经验、信誉好的专业律师。
(2)安全问题。中国企业开展经营活动需将安全成本计入预算,特别是从事野外作业或在安全形势较差的地区开展业务的企业。
(3)用地问题。墨西哥土地分为国有、私人所有和集体所有,如涉及私人和集体土地,征用或拆迁谈判难度较大,项目中涉及路权、征地、站点获取等问题尽量交由墨方负责。中资企业应避免参与拆迁等事项。
(4)效率问题。项目计划需预留足够富裕时间,不能用中国的标准来制定项目进度计划。
(5)劳工问题。墨西哥《劳工法》对劳工保护力度大,且墨西哥劳工流动性很大,须有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对劳动合同进行把关,由当地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6)自贸协定优惠待遇问题。墨西哥政府在国际招标项目中一般都规定,与墨西哥签有自贸协定国家的企业可优先中标。由于中国目前与墨西哥
没有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企业在此类招标中处于劣势。现任政府在“玛雅铁路”这一标志性项目招标时摒弃了自贸国优先做法,为中资企业提供了更多参与机会。
(7)工程承包需注意分包问题、履约保函及投标资格等事宜。
七、外国人在墨西哥工作有何规定?
为保护当地就业,墨西哥对外来劳务人员实施严格限制措施。【签证】2012年9月28日,墨西哥颁布了新《移民管理条例》,该条
例自11月9日起正式生效。该条例规定外国人在墨逗留的全部程序、手续。新移民管理条例规定签证将通过以下两种程序签发:(1)常规途径:由墨西哥驻外领馆办理签发;(2)由墨西哥移民管理局审理签发。持访问签证未经许可不得参与经营活动,但其授予期限可长达10年;临时居留签证授予期限自180天到4年不等;长期居留签证只授予那些进入墨西哥无限期居留的外国人。
目前墨西哥实行工作签证返签政策,持旅游签证入境之后不可转工作签,持美国签证到墨西哥不可换取工作签证。赴墨工作签证周期明显延长,加之有关学历、职称的公证认证手续较繁琐,办理赴墨工作签证至少需要3个月,一般则可长达半年。
在实践操作中,返签程序如下:先由在墨外国公司向当地移民局提出申请相关材料,移民局审查通过后出具批文(该批文具有时效性,15个工作日),并通过内部程序发墨西哥驻外使领馆,由后者联系通知当事人面签,但移民局的批文对于墨西哥驻外领事机构来说只是必要条件具有参考意义,
而非充分条件。驻外领事机构在进行面签后有权利质疑在墨外国公司及雇员资质和真实性,并要求移民局进一步审查,即便移民局再次审查合格批复后驻外领事机构也仍可选择拒签。
《移民法条例》中新增了两点内容,现介绍如下:
【配额制度】所有以工作或从事营利活动为目的而授予的许可和签证,都必须遵从劳动社会保障部的意见,并符合每年在联邦官方日报上公布的配额制。该配额制度由内政部确定,自其发布日起一年内有效。这项新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墨西哥人的就业,并推动专业和特殊技能活动的发展。一切以提供工作为理由提出的签证授权申请或居留身份申请,均须遵循配额制度。如果未经确定配额,则出于提供工作而申请的签证或居留身份授权则取决于所提供的这份工作的具体情况。配额制度的设置是根据以下标准:
(1)国家职业划分系统或其替代系统规定的职业群体;
(2)特定的地理区域;
(3)居留性质;
(4)以上标准的组合。
移民当局根据以上标准将职业分类,并核实该行业职位是否有配额限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分析职业行为、考量投资项目和方案并进行相关了
解咨询,向内政部提出相关建议。
【积分制度】积分制度的建立是为吸引外国投资者或在科学、技术、体育、人文和艺术领域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外国人才而规定的选择标准,其目的是促进上述外国人群获得墨西哥的长期居留。积分制度的选择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教育和文化水平;
(2)在墨西哥需求高而供应少的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
(3)在其他领域有工作经验;
(4)投资者;
(5)具备科学和技术才能;
(6)在国际范围内受到认可或获得国际奖项;
(7)掌握西班牙语;
(8)了解墨西哥文化。
内政部通过发布在《联邦官方日报》上的一般性行政规定明确各个标准类别,每一类分数的加权情况,以及进入该计分系统所要求的最低分数限
制。内政部及其相关下属部门将每三年修订一次积分制度,并将添加、修改或删除的标准类别、每一类分数的权重、最低准入积分以及其他相关数据等内容及时发布于《联邦官方日报》上。想要通过该积分系统进入墨西哥领土的外国人应在墨西哥驻外领事部提交签证申请,并附上填妥的预审表格以及证明符合各个类别标准的材料。具备临时居留资格或结束某一正式事务后想要长期留在墨西哥领土的外国人,可通过该积分制度申请转为长期居留身份或申请相关授权。在此情况下,则应到移民局递交办理相应手续的申请,并附上填妥的预审表格和符合各个类别标准的证明材料。
2020年发生疫情以来,由于国际航班减少,外国人入境墨西哥的航班选择非常有限,往来受影响。此外,墨西哥移民局表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签证到期无法出境的人员,可在交通恢复正常后,于出境时按规定缴纳滞留罚款,将不会影响其下次入境墨西哥。
【安全风险】墨西哥有关毒品和有组织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近年来,已经有数万人死于与毒品和有组织犯罪有关的暴力行径。特别是墨美边境地带此类事件频发。针对外国游客的恶性治安案件总体可控,但抢劫、绑架时有发生。
到墨西哥旅游、经商和访问的中国公民,请务必看管好护照、行李和随身贵重物品,在机场、商店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尤其注意。护照应随身携带,不要放在行李中。护照资料页、墨西哥签证页应复印备份,且与证件原件分开放置。尽量避免去人员稀少和口碑差的地方,尤其夜间不宜单独外出。
如遇盗抢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或拨打066求助,该电话接线员可讲西班牙语、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等国语言。需要时请与中国驻墨西哥大使馆联系。
【援助机构】墨西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只有西班牙文)(www.gob.mx/stps/acciones-y-programas/conoce-tus-derechos-laborales-8038)提供相关劳工权利和利益保护方面的咨询服务。该部下属联邦劳动监察司接受企业雇主的各类投诉。
(www.stps.gob.mx/bp/secciones/conoce/quienes_somos/quienes_somos/inspeccion/Inspeccion_federal.html)。
根据劳工法规定,各州有劳动调解和仲裁中心。墨西哥有一些专门的劳工律师事务所,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劳务纠纷。
八、赴墨西哥的工作准证如何办理?
1.主管部门
外国人赴墨西哥工作要取得墨西哥移民局、外交部等主管部门的同意。一般情况下,向墨西哥驻中国使领馆提出入境申请时,必须提供各项证件,例如学历证明和公司邀请函等。进入许可的审核期往往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2.工作许可制度
根据美墨加协定(USMCA)的约定,墨西哥许可四类非墨籍北美居民短期入境,即商务访客、贸易商和投资者、跨国公司内部调动人员以及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
对于雇用北美自由贸易区外的外籍劳工,墨西哥现有移民法提出诸多限制条件。《联邦移民法》第一部分规定,公司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中,墨西哥人所占比例至少要达到90%。《联邦移民法》第三部分要求企业优先雇用墨西哥人,公司技术或专业人员原则上需为墨籍,只有当内政部(SecretaríadeGobernación)、国家移民局确认墨西哥人无以胜任此工作岗位时,才可以临时雇用外国人充任。外国技术或专业人员所占比重最多不得超过10%,而且这10%的配额还不得用于聘任经理、董事或其他管理层人士(这些人员入境需获取特殊的移民许可)。设立两年以上的公司才能雇用外国高级管理人员。所聘雇的外国人,准许其家属同住,但必须负责训练墨西哥工人。不过,《联邦移民法》也规定了例外情形,指出特殊性质的工作或技术人员及美墨边境企业的人事安排不受上述限制。
下列服务只能由墨西哥人经营:经纪人;公证;有资格开展财务审计的会计师;医生;铁路驾驶员和乘务员;除能源和基础化工产品以外的管道建设和运营;飞机修理设施的建立和运营;民用机场和直升机场的建设运营及航空飞行服务;道路、桥梁管理及配套服务;市内及郊外公共汽车运输服务;校车、出租车服务,出租车司机及其他公共运输服务;海洋、河流工程或地面运输的道路;墨西哥水域内的渔业活动;造船厂经营;本国沿海航运服务;所有港口工人;水运终点站的建设和运营;挂有墨西哥国旗的船舶或飞机船长/机长、驾驶员、机械师、机组或船员;海关代理;买卖各级政府债券;客运、货运汽车站建设和经营;国内货运;农业服务;宗教服务。
会计、律师、医生、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只有获得墨西哥有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才能在当地就业并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
3.申请程序
申请主体需为申请者本人。向墨西哥驻中国使领馆提出入境申请时,必须提供要求的各种材料。
4.提供资料
【申请工作签证】向墨西哥驻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有效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其他国家签证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一寸正面彩照3张。
(6)墨西哥公司出具的雇用申请人证明信,应用公司文头纸,并加盖公章后由直属领导签字;信中应注明被雇用人姓名、护照号及将在墨西哥公司担任的职务、受雇时间和工资;
(7)目前及以前的在职证明,应注明申请人的工作时间及职务;
(8)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查询网址:http://embamex.sre.gob.mx/china/。
【申请临时工作签证】在墨西哥向移民局申请临时工作签证,分为技术员及科研人员、专业人员、管理岗位和艺术、体育从业人员等四种:
(1)技术员和科研人员申请临时工作签证,除按一般入境访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雇主单位出具的申请信(使用单位文头,并用西语书写)。信中应载明雇用原因,被雇用人参与的项目或活动性质,付给被雇用人的报酬,以及被雇用人在墨停留时间及地点等内容。
被雇用人母国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经墨西哥领事部门认证的技能证明。如为外文,需翻译成西语。
如申请者为法人或有企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需提交以下文件(选择其一)的原件(以便核对)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或公证处证明(需有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或最近一次的缴税凭证,或墨西哥全国外商投资登记处证明,或相关商协会登记证明。如申请单位为政府部门或高等教育机构,则无需上述材料。
如申请的具有企业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外国人,需提供有效的入境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专业人员,无论独立执业还是为某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而向墨西哥移民局申请临时工作签证,除按一般入境访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雇主单位出具的申请信(使用单位文头,并用西语书写)。信中应载明雇用原因,被雇用人参与的项目或活动性质,付给被雇用人的报酬,以及被雇用人在墨停留时间及地点等内容。
如申请者为法人或有企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需提交以下文件(选择其一)的原件(以便核对)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或公证处证明(需有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或最近一次的缴税凭证,或墨西哥全国外商投资登记处证明,或相关商协会登记证明。如申请单位为政府部门或高等教育机构,则无需上述材料。
如申请的具有企业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外国人,需提供有效的入境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如申请者为独立执业,还需提供工作类型、执业地点、执业证书等多种信息。
(3)如因担任领导职务或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向墨西哥移民局申请临时工作签证,除按一般入境访客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雇主单位出具的申请信(使用单位文头,并用西语书写)。信中应载明雇用原因,被雇用人参与的项目或活动性质,付给被雇用人的报酬,以及被雇用人在墨停留时间及地点等内容。
②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如为外文,需翻译成西语)。
③如申请者为法人或有企业经营活动的自然人,需提交以下文件(选择其一)的原件(以便核对)及复印件:公司章程,或公证处证明(需有公司名称、地址等信息),或最近一次的缴税凭证,或墨西哥全国外商投资登记处证明,或相关商协会登机证明。如申请单位为政府部门或高等教育机构,则无需上述材料。
④如申请的具有企业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外国人,需提供有效的入境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⑤如有需要,墨西哥移民局还可要求申请者证明自身能力,能胜任所任岗位。
墨西哥移民局网址为:www.gob.mx/inm
九、对墨西哥劳务合作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墨西哥劳动法对外籍劳务进入限制较为严格,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普通劳务人员申办签证十分困难。在墨西哥开展各类合作,当地无法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可从国内派出,普通工人应以使用当地人员为主。中国企业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了解并遵守墨西哥劳动法的规定,聘请有经验、信誉好的律师,合法雇用员工,有效规避劳动争议,树建良好企业形象。
(2)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重视对员工的社会福利保障方面投入。足额并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
(3)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避免造成劳资矛盾,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4)两国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理念存在差异,处理不当将成为企业成功走出去的障碍。中资企业遇到的普遍问题是墨西哥员工劳动纪律松散,自我意识较强。实行属地化管理是整合两国企业管理和文化优势、推动企业发展的必要措施之一。
(5)墨西哥当地员工流动较大,不仅企业技术培训支出较多,而且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刚接受培训的当地人员或在岗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屡屡发生。根据当地企业的经验,应通过适当的收入待遇增加对员工的吸引力。
【案例】某中资公司在墨西哥投资建厂,并聘有大量的当地雇员。为便于管理,避免中国管理人员因语言问题造成误解和纠纷,该公司专门聘用墨西哥人作为人事部主管,还在工作现场任命了许多墨西哥籍管理组长,赋予其足够的权限,帮助企业协调墨西哥员工在生活上和工作上遇到的实际问题;此外,公司还注重加强对中国员工的培训教育,特别提醒中国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墨西哥籍员工要注意方式、语气、动作等,沟通要平和、耐心。
针对墨西哥员工尤其是劳动工人的流动率较高的问题,公司长期对外招聘以备不时之需;对于自愿离职的员工,公司会按照当地标准进行补助;对于确实需要解聘的雇员,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的程序,并进行必要的抚慰和解释。
墨西哥部分中资企业名录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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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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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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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墨西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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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55-300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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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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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55-3096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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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墨西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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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55-5207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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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墨西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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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55-5207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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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mx@mindr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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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墨西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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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833-306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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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天墨西哥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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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644-445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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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集团墨西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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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866-63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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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服墨西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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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938-118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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