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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直通“出海口”
发布日期:2026-04-09 来源:南京海关发布 打印 收藏 【字体大小:  分享到:  

3月28日,一批采用多式联运水水中转模式申报的出口保温板从南京港启程,转经上海外高桥港区后运往马来西亚。随着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水水中转业务模式落地南京,企业“一次申报”即可“一单到底”,实现水水联运双向贯通。

进出口货物多式联运水水中转业务模式,是海关总署在原有出口铁公联运试点基础上,为水水中转业务量身打造的创新举措。该模式下,企业仅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即可一次办理全流程手续,“一单贯通”全程畅行。

“进出口货物运输方式多样,往往需要多种模式衔接配合。新模式实现了‘一次申报、一单到底’,通关时间可缩短30%以上,物流成本降低15%—20%。同时,驳船与直航船之间的转运衔接更加顺畅,有效缩短了转运出境货物在港停留时间,使船舶运输计划更加可控,境内段运输也更加便捷高效。这为进一步强化南京江海转运枢纽地位、助力长三角海江河联运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李子建表示。

“‘水水中转’多式联运,针对的是货物采用集装箱载运方式,且境内运输方式和进出境运输方式都为水路运输的联运模式。海关对多式联运申请单数据进行审核、放行,实现对进出口多式联运货物的监管,无需企业另行申报并办理转关手续。”南京海关所属新生圩海关副关长侯玉峰表示,“通过顺势监管和流程内嵌,进一步提升了多式联运业态下海关监管货物在口岸地、换装地和主管地的物流流转效率,实现申报数据更简练、通关手续更便捷、物流操作更灵活。”

启动水水中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是海关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发挥多式联运业务在我国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中的关键作用,提供适应“一单制”“一箱制”的海关解决方案,切实降低物流成本。为推动该模式顺畅高效运行,新生圩海关细化全链条申报节点和监管重点,开展“线上+线下”政策解读和操作答疑,指导港口部门和多式联运代理企业及时办理数据传输申请手续;聚焦中转衔接关键环节,及时审核、办结多式联运申请单,实时跟进货物运输动态和物流轨迹,确保监管链条完整、环环紧扣,以严密监管和高效服务更好推动“物畅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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