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风险预警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资讯/风险预警
驻福冈​总领事馆:谨防二次诈骗!勿做诈骗工具人!
发布日期:2025-07-11 来源: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 打印 收藏 【字体大小:  分享到:  

谨防“二次诈骗”

诈骗套路:诈骗分子利用已被骗的受害人易于上当、止损心切等特点再次施骗。假扮网警、律师等身份,以回款为诱饵,称可在网络上帮助受害人立案调查,或通过起诉已转账银行等方式追回欠款,再次骗取受害人钱财。

防诈提示:切勿相信陌生来电或网络上假冒的“警察”“律师”可以追回钱款等说辞,谨防“二次诈骗”。

勿做诈骗工具人

诈骗套路: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后,对该受害人进一步控制,使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利用该受害人在当地开展针对其他受害人的诈骗活动。诈骗分子通常声称如配合开展工作便可活动“取保候审”“戴罪立功”机会,并“聘任”受害人为“辅警”,要求受害人配合“国内警方”在当地开展工作,比如对其他受害人实施“秘密抓捕”“签订保密协议”“讯问”等,以便诈骗分子进一步实施诈骗活动。

日本报警电话:110、03-3501-0110(中文)

日本电信诈骗报警专线「#9110」

平台热线:+86-25-57710400    版权所有:江苏省商务厅
网站标识码:3200000002         备案号:苏ICP备05009012号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