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持有效的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外交、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签证。
咨询电话:+691 3205575,3201646,3208569
邮箱:palikir@csm.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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