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领事证件服务工作,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将于5月31日(周六)在南湾受理中国护照、旅行证、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证时间和地点时间
时间:2025年5月31日上午10:00至下午5:00
地点:2077 Gold St, Alviso, CA 95002
二、受理范围
此次现场办证受理对象为通过“中国领事”APP申办中国护照、旅行证确有困难、常居地为我馆领区南湾的侨胞,证件类别如下。
(一)中国公民申办因私普通护照,包括:
1. 换发: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1)护照过期的;(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4)容貌变化较大的。
2. 补发: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但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中国公民申办旅行证,包括:
1.颁发:具有中国国籍,从未持用过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2.换发:因原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补发:因原持护照或旅行证遗失或损毁的。
(三)《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
三、办证程序
(一)线上预约
请申请人通过下面的预约链接或二维码提前预约(可由本人或亲友协助),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申请人本人信息。提交后,总领馆工作人员将审核您的申请。如审核通过,总领馆将发送确认邮件至您预约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请打印确认邮件作为预约凭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携带至上述办证地点。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证件服务,综合考虑场地及办理要求,预约系统将在预约量达200人次时自动关闭。
注意:预约系统于本通知发布时同步开通,每人限预约1次。如有多人一同前来现场办证,请按实际办证人数分别预约。未经预约的申请、预约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信息不一致的申请恕无法受理。
您可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点击下方链接预约。
预约链接:https://wj.qq.com/s2/22166049/e2f0/
(二)现场提交申请
1. 因私护照、旅行证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本人携带纸质材料至办证现场提交审核,请勿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办理。
办证 类型 |
办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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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其他通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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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普通护照 |
1.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补发不需提供原件,仅需打印留存的护照资料页照片)。 2. 护照姓名加注:足以支持加注内容的官方证明文件,如“绿卡”、原护照加注页、法院更名书、户口簿等。 3. 填写《国籍状况声明书》。 4. 遗失损毁补发护照:请填写《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盗抢情况声明》。 5. 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护照: 有关申请应由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现场提交。 (1)监护人需提供本人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明、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如在美监护人非申请人父母则还需儿童父母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出具的委托书公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填写《同意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请护照声明书》。 |
1. 预约确认邮件(打印或现场手机出示) 2. 填妥的《中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3. 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3张。 4. 在美长期居住地址证明:带有申请人或未成年人监护人姓名、地址的驾照,水、电、煤气、网络、垃圾处理费、银行卡账单等证明。 5. 已签名的《国籍状况声明书》。 6. 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付款额为23美元,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请勿在背面签名。 7. 写明有跟踪号码、回邮地址并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
未满16周岁儿童颁发旅行证 (首次办理旅行证) |
1. 儿童出生证明的复印件。如出生证明上父母信息不齐全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其他相关文件。 2. 父母双方有效护照的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和美国签证页。 3. 父母结婚证(如有)。 4. 父母双方在儿童出生时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的原件与复印件,比如美国工作签证、学习签证、I797表、I20表等。 5. 填写《同意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首次申请办理旅行证声明书》。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应由一名在美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提交申请。如由非父母的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请提供监护人的有效护照或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授权监护人的委托书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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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证换发或补发 |
1. 申请人现持有的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旅行证补发的不需提供原件,仅需打印留存的旅行证资料页照片)。 2. 遗失损毁旅行证,请下载填写并签署《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盗抢情况声明》。 3. 申请人的中国护照、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如有) 4. 未满16周岁儿童申请旅行证: (1)有关申请应由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协助提交,并准备如下材料:出生证明复印件,父母一方的有效的护照或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一方签署的《同意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请换发、补发旅行证声明书》。 (2)如由非父母的法定监护人提交申请,请提供监护人的有效护照或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授权监护人的委托书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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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现场复核过程中,可能会因个案不同要求提供其他支持性材料,请以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为准。如有材料不齐的情况,总领馆将提供补材料清单,申请人可在当天办公时间内补充完整后再次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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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申请材料下载链接: 《中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bgxz/200903/P020220928586936739706.pdf 《国籍状况声明书》: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chn/lsfw/qianzhen/cybg/202406/P020240628217074403668.pdf 《同意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请护照声明书》: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chn/lsfw/qianzhen/cybg/202406/P020240628217075917713.pdf 《同意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首次申请办理旅行证声明书》: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bgxz/200903/P020240411156489935340.pdf 《同意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申请换发、补发旅行证声明书》: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bgxz/200903/P020240613154343610611.pdf 《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盗抢情况声明》: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bgxz/200903/P020240613165935726249.pdf 《护照、旅行证照片标准》: http://sanfrancisco.china-consulate.gov.cn/lsfw/qianzhen/fzlxz/202501/t20250127_11546312.htm |
2.《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绿卡复印件(如有);
(2)在美国长期居住地址证明:带有申请人姓名、地址的驾照,水、电、煤气、网络、垃圾处理费、银行账单等证明。申请人需本人在现场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不需要自行携带该表格。上述有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可现场完成办理,此业务免费。
3.回邮信封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1)回邮信封请使用美国邮政局(USPS)有查询号码(Tracking Number)的PRIORITY MAIL信封或PRIORITY MAIL EXPRESS信封(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的信封)。
(2)请在回邮信封上填妥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将足额邮资的邮票贴在回邮信封上。建议您留存查询号码(Tracking Number),以备自行向邮局查询。
(3)如有多名申请人,请按“一人一信封”分别准备回邮信封,即,有几份申请就准备几个回邮信封。
(三)寄出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如材料齐全,总领馆工作人员将现场收取材料,申请人只需准备回邮信封即可;如材料不全,请按要求补充材料,总领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将全部申请材料、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以及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装入另一信封寄至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
总领馆地址:Visa Office, 1450 Laguna Street, San Francisco, CA 94115
(三)查收制作好的证件
1. 一般而言,总领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把制作好的护照、4个工作日内把制作好的旅行证装入您提供的回邮信封寄出,个别案例时间会延长。因补材料、核实身份、邮寄等情况导致的额外耗时不计算在内。
2. 若您在30天内未收到制作好的护照、旅行证,可发电子邮件至sf_hz@csm.mfa.gov.cn(护照业务)、sf@csm.mfa.gov.cn(旅行证业务)询问进度,请在邮件标题上写明“外地办证查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况此次现场办证恕无法受理:
1. 未成功预约而直接到现场办证的;
2. 预约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信息不符的;
3. 不属于本次现场办证受理范围的;
4. 未在预约时间内抵达办证地点的;
5. 需提供加急服务的;
6. 居住地非我馆领区的;
7. 总领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其他情况。
(二)请提前备齐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本人携带纸质材料至办证现场供审核。现场不提供拍照、复印、打印、邮寄等服务,总领馆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上述服务。
(三)总领馆不承担邮寄过程中可能的证件遗失毁损等责任,您用邮寄方式向总领馆提交申请即表示您已知晓并愿承担上述风险。
(四)除按规定收取相关办证费及邮寄处理费外,总领馆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预约系统采用第三方平台,在预约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广告信息与总领馆无关。
(六)仅接受居住地在我馆领区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此次主要受理居住在南湾侨胞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