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涵盖在1970年或之后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阶段涵盖在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其旧证将由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请及时更换新智能身份证,详情查询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hkid/general_info.html
二、申请护照时,如旧款身份证已失效,申请人须同时递交新款身份证申请并交还旧款身份证。
三、若已申请护照,在领取时,如旧款身份证已失效,我馆将暂不发放新护照。申请人须递交新款身份证申请并交还旧款身份证,待新款身份证寄到后与新护照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