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21日,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人工智能法案》。
该法案在经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主席签署后,将于近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并在公布20天后生效。
今年3月13日,欧洲议会以523票赞成、46票反对和49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法案。
法案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即便企业是欧盟范围外人工智能技术的供应商,但使用其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或提供服务在欧盟范围内,也需要适用法案的相关规定。
法案的主要内容将人工智能系统根据风险评估分为四类,包括不可接受的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与最小风险。对于不同风险等级,法案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对于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法案严厉禁止,并对违反者最高处以上一财年全球营业额7%或3500万欧元的罚款;对于高风险的人工智能,法案规定了一套完整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措施;对于有限风险的人工智能,法案要求履行公开透明义务;对于最小风险的人工智能,法案不作干预。其中,针对高风险类别,法案规定了从人工智能上市前到上市后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