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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修改外国公民居留许可发放规定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哈萨克斯坦新观察 打印 收藏 【字体大小:  分享到:  

近日,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发布命令,修改了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发放哈萨克斯坦临时和永久居留许可证的规定。该令自2024年3月24日起生效。

据内务部消息,规定中出现了指纹登记概念,即授权国家机构在指纹或基因组登记领域开展的活动,用于收集、处理、保护指纹信息、确定或确认一个人的身份。

根据规定,申请临时居留许可,须在注册地点向辖区警察局或通过国有公司申请,或通过门户网站,上传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发放的哈萨克斯坦临时居留许可证申请表,并根据居留目的附上相关文件。申请时,需申请人亲自到场,或授权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到场,或根据法律实体的委托书到场,以执行当局规定的流程。如信息系统已录入必要信息,则无需提交相关文件。如需进行指纹登记,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应向居住地的警方提出申请。经授权的警官在收到文件(包括通过国家公司或门户网站收到的申请)后按规定流程办理。

向在哈萨克斯坦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发放临时居住证的情况包括:家庭团聚、工作、在哈萨克斯坦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在哈萨克斯坦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从事传教活动、从事企业活动(商业移民)、在哈萨克斯坦被发现和确认为人口贩运受害者移民、向内务机构申请哈萨克斯坦永久居留许可的移民。

发放居留许可的国家服务是免费的,永久居留许可证的费用是14768坚戈(约合236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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