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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亚新几内亚金矿投资面临国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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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格拉金矿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以下简称:巴新)西部城市芒特哈根(Mount Hagen)镇以西约 130公里,位于首都莫尔兹比港西北 600 公里,是一个世界级浅成热液型金矿,保有资源储量较大,生产设施齐全,技术成熟,年产黄金约15~16吨,盈利状况良好。2015年,中国企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山香港”)以现金出资 2.98 亿美元(约合8.27亿基纳),收购巴理克澳大利亚公司持有的巴理克(新几内亚)有限公司 50%股权。

波格拉金矿是中国企业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第二大投资,目前通过波格拉联合经营体运营。巴里克(新几内亚)有限公司(BNL)持有波格拉联合经营体 95%的权益,另外 5%权益由恩加矿产资源有限公司(Mineral Resources Enga Limited)持有。2019年,波格拉金矿在紫金矿业旗下十大金矿中排名第一,贡献矿产金权益产量8.83吨,约占公司矿产金总量的两成。

BNL对波格拉金矿的采矿权原于2019年8月到期。根据巴新国家法院此前判决,波格拉金矿仍可以继续生产,直到巴新政府作出采矿权延期的决策时为止。但2020年4月,巴新政府以该金矿引发了负面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应为由,决定不批准波格拉采矿权延期申请,并表示将组成国家谈判团队,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

紫金矿业当时公告称,巴新政府做出不授予波格拉金矿采矿权延期的决定,没有经过正当程序及违反了巴新政府对BNL的法律义务,且矿山所在区域的绝大多数民众和土地主支持采矿权证延期。

随后,BNL向巴新国家法院提请复审。波格拉金矿被迫停产。当月,紫金矿业和巴里克公司向巴新总理詹姆斯·马拉佩(James Marape)递交了纠纷通知。该通知称,巴新政府拒绝延长波格拉金矿许可证违反了巴新和澳大利亚之间的双边投资条约,也违反了管理外国投资的国际法。

据澳大利亚矿业网(MINING.COM)8月28日报道,巴里克公司于2020年5月透露,公司向当地土地主额外提供了波格拉金矿15%的股份,以试图打破与巴新政府在该矿续存问题上的僵局。但随后巴新政府以刑事诉讼威胁巴里克公司,声称该公司在巴新的合资企业,计划向澳大利亚非法出口1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893.95万元)的金银。BNL已驳斥上述指控。

同时,巴新政府还要求巴里克公司和紫金矿业缴纳2006年-2015年税务审计产生的1.9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元13.07亿元)的欠税。

2020年8月下旬,巴新总理马拉佩公开表示,巴新政府希望重新开放波格拉金矿,并由政府来运营该矿。9月1日,巴新政府报告称,计划把波格拉金矿20年的采矿权租约授予巴新的国有企业哈密矿业控股公司(Kumul Minerals Holdings,下称哈密矿业公司)。BNL对这一举措提出质疑,并指出巴新政府以这种不透明和仓促的方式颁发特别采矿许可证,开创了国家剥夺了土地所有者权利的先例,这是非法和无效的。

2020年10月,马拉佩放弃收归国有的说法,转向利益分配的谈判。他表示,"我们已经原则上同意,巴新政府将在新的安排下获得主要股权,BNL将保留经营权,双方公平分享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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