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在境外投资,对当地税收政策方面仍存在不少盲区,在经营活动中偶有遇到税收争议和不公正税收待遇,应及时和国内税务部门沟通,解决税收争议,降低税收成本。
案例:
集团E是国内较早赴埃塞俄比亚投资设厂的鞋业集团。当得知埃塞税务部门拟按10%税率对其在埃塞企业汇回国内集团公司的股息征所得税时,国内税务部门立即协助集团E向埃塞财政部门递交申诉信,指出“根据中埃税收协定,应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按5%的税率征收股息所得税。”经多番沟通,最终埃塞财政部回函承认中埃协定的有效性,为E集团减免税款30万美元。这不仅为E集团降低了税收成本,而且为中国企业在埃塞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