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境外中资企业居民身份的认定,采用企业自行判定提请税务机关认定和税务机关调查发现予以认定两种形式。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