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江苏禄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变更输液瓶(袋)处置种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1 15:22浏览次数:
根据《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469 号)有关要求,淮安市商务局会同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对名录内企业江苏禄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输液瓶(袋)处置种类进行了材料审核并现场查验,该企业具备“玻璃输液瓶和塑料输液瓶(袋)”处置条件,且公示无异议。
现对该企业处置种类变更为“玻璃输液瓶和塑料输液瓶(袋)”予以公告。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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