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解读
主 题:《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解读
嘉 宾:省商务厅孙津副厅长、省商务厅外资处汤大军处长
时 间:2020年6月16日 上午10:00
政策原文:《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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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孙厅长,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参加在线访谈。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请您介绍一下意见起草的背景。
[孙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今年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就在苏州召开了106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娄书记、吴省长又共同致信在苏外资企业,表示将与外资企业共克时艰,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极大增强了外资企业扎根江苏、深耕发展的信心。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契机,牵头研究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文件,得到了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稳定外资规模、提高外资质量,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推动外资企业复工达产和稳外资稳外贸的有效做法,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稳外资工作经验,广泛听取各设区市、省各相关部门和部分外资企业意见建议,形成了此次出台的意见。
[主持人]:《意见》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请您介绍一下,《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孙津]:《意见》共有5方面23条政策措施:
(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方面,提出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等2条举措。包括落实汽车领域外资政策、推动自贸试验区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和加快立法等内容。
(二)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方面,提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外资工作专班作用、优化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激励、创新投资促进工作方式、发挥开发区引资平台作用等7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龙头外资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加快恢复产能,指导并协助重点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办理外籍员工来苏邀请手续,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内容。
(三)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方面,提出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提高来苏工作便利度、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等3条政策措施。包括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事流程,推动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内容。
(四)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方面,提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规政策、保持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等7条政策措施。包括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间隔期,统一内外资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推动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等内容。
(五)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方面,提出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鼓励外资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积极发展外资总部经济、提高外贸外资协同发展水平等4条政策措施。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出台江苏省外资企业研发中心鼓励政策,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全覆盖等内容。
[主持人]:总体来看,我省《意见》既全面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意见》有什么突出的特点?
[孙津]:《意见》主要体现了“四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突出招商安商稳商。“招商安商稳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利用外资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利用外资长期形成的有效经验。《意见》明确提出优化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加强统筹招商;发挥外资工作专班作用,加强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落实公平竞争制度,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持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重大外资项目挂钩联系、外商投资投诉、外资企业政企协调服务“三项工作机制”,开展“三访三服务”活动(走访、专访、回访;服务外商企业、服务招商引资、服务项目推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外资企业获得感。
二是突出放开放权放活。在放开上,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外资投向金融等领域。在放权上,发挥我省自贸试验区优势作用,将省级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下放给自贸试验区,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推动国家各项开放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在放活上,鼓励各地出台招商工作激励措施,对招商部门、团队非公务员岗位允许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各地可按照其引进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度给予奖励。
三是突出提质提效提升。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研发合作,制定出台江苏省外资企业研发中心鼓励政策。鼓励外资参与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总部经济规划,推动在重点地区设立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支持外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高外贸外资协同发展水平。
四是突出落地落细落实。总结全省推动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经验,细化一批操作性强、可落地的政策举措;明确各项举措责任部门和落实要求,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配套落实细则,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操作指引。
[主持人]:谢谢孙厅长。您前面对《意见》做了全面的解读,请问汤处长,下一步全省在贯彻落实《意见》方面有什么具体工作打算?
[汤大军]: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以推动《意见》落地落实为重点,全力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为全国开放发展大局作出江苏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专班作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完善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监测系统,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持续跟踪重点外资项目进展情况,力促早到资、早落地、早投产。
二是狠抓政策落地落实。随着《意见》出台,我们联合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配套政策细则,第一批次的操作指引在今天新闻发布会上一并推出,力促政策可观可感可操作可落实,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是加大外资招商力度。鼓励各地强化产业链招商,加快补链强链。引导各地加强信息化招商方式,组织线上招商、在线洽谈等活动,务求招商实际效果。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深入开展“三访三服务”活动为抓手,建立完善外商投资投诉、政企协调服务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外资企业对接交流,全力稳住外资基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