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8-29 15:54浏览次数: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消费,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为贯彻中央精神,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完善,今年6月,《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6号)印发;8月中旬,《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0号)下发。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实施意见》6月初已向社会公开,我们就不再发放文件。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先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经圣贤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岷女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俊胜先生,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尹建庆先生,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张道洲先生。此外,相关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也在发布厅前排就座。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受省政府谢润盛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尹建庆先生发布新闻。

尹建庆(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各位新闻界朋友,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经济发展和消费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根据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安排,今天我重点向大家介绍《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0号)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投资、消费、出口被喻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近年来,消费增长不断加速,消费贡献率后来居上,成为新的重要引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消费已经连续五年稳居我国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2018年,我国GDP为90.0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6%,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6.2%,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从我省情况来看,自2013年起,消费持续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2018年,全省GDP为9.2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7%,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5.8%,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因素,发挥着“稳定器”和“加速器”的作用。我国拥有14亿人口的大市场,有世界上规模最大、成长最快的中等收入群体,在消费方面的潜力巨大,如何释放这部分消费潜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成为政策的必然选择和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多用改革办法扩大消费。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措施,国务院办公厅随即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国家先后出台这两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以及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工作。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我委牵头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同时,一并着手细化行动方案,研究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我们一方面与国家部委主动对接,加深对文件核心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另一方面从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出发,立足江苏实际,认真梳理我省在消费体制机制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力求做到把握全面、内容务实、阐述精准、措施可行。2019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也于近日出台。在中美经贸摩擦升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抓紧出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破解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提振市场信心、释放内需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二、两个文件的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着眼长远谋划,提出我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点发展方向和推进落实思路。《行动方案》着眼阶段性目标,把近3年看得比较准的、可以加快实施的重点工作进行分工部署。两者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形成了我省促进消费增长的施工图和任务书。两个文件重点体现了以下3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破体制机制瓶颈,疏通堵点促消费。与以往的短期消费刺激政策不同,《实施意见》立足于解决影响居民消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旨在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针对江苏消费发展存在的供需结构性矛盾、消费外流、服务消费发展不充分等“痛点”“难点”,提出了培育优质品牌、加快发展“进境免税”和跨境电子商务、开展服务消费示范工程等一系列措施。《行动方案》针对服务领域开放、消费提质升级、监管体制创新、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问题,进一步梳理出近3年要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提出具体细化要求,力争破解发展难题。

二是突出市场主导作用,深入挖潜促消费。《实施意见》紧跟时代趋势,提出了科学细分市场补齐短板,着力推进消费新增长。针对二孩家庭、银发人群、中产阶级等人群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变化,梳理出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的重点领域,满足不同类型消费需求。针对我省消费升级新趋势,推进发展“互联网+”消费,在智能网联汽车等信息消费新热点,及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旧物交换利用等新兴共享经济领域,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了促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和加快补齐消费领域供给短板的具体举措,着力在增强供给、培育市场体系和促进消费新增长点方面提出近3年的解决方案。针对去年汽车类商品消费大幅下降的情况,提出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加快完善汽车以旧换新及二手车市场建设,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重在措施精准落地,集聚合力促消费。《实施意见》针对市场主体、消费方式、消费需求、消费短板等,提出了以提升供给能力深耕细分市场、以“互联网+”引导消费变革、以富民增收增加消费动力、以增加进口和加强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等工作思路。《行动方案》在突出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领域供给能力提升,以及进一步强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发展、品牌和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针对扩大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在富民增收、扩大开放、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公开透明的准入标准、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方面,力求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加大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扶持方面提出相应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项重点任务都按照工作职能,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促进消费挖潜和提质升级。

三、重点内容

首先,简要介绍《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实物消费重点领域、服务消费重点领域、消费细分市场、深化改革开放、完善消费环境、加强政策支持等内容。总体可概括为六个“新”:

一是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着力拓展消费新空间。在衣食住行、智慧信息、绿色消费等领域提出发展任务。推进市场主体提升品质,提供更多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升汽车消费市场、促进新型信息消费终端普及,加大绿色消费品的推广使用力度等。

二是聚焦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着力提升消费新能级。提出在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领域培育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例如支持南京、苏州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创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和创新示范企业,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康复护理、高端医疗、口腔、医疗美容等资源稀缺领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家政服务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有效衔接等。

三是科学细分市场补齐短板,着力推进消费新增长。主要围绕构建细分市场、提升市场供给能力、补齐消费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培育“互联网+”消费新兴热点、引导消费新模式加快孕育成长等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农村消费,培育发展本土品牌,建设国家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动苏州、南京、无锡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等政策措施。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构建消费新生态。主要围绕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生活性服务领域有效有序开放力度,对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让居民“口袋”鼓起来。

五是健全质量标准信用体系,着力营造消费新环境。主要围绕加快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建立健全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的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全过程信用管理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省消费环境。

六是强化信息引导政策支撑,着力培育消费新动能。在完善组织领导、健全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机制,以及加大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扶持方面提出相应措施,并提出探索完善消费统计体系,进一步加强消费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其次,简要介绍《行动方案》主要内容。《行动方案》重点从服务消费、实物消费、供给短板、标准和信用体系、消费环境、配套保障等六个方面推出23条具体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在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大扩大开放力度,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推进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

二是促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在住房租赁市场、汽车消费、信息消费和绿色消费等领域提出支持政策措施,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兴消费,推动互联网与传统消费相互渗透融合,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档升级。

三是加快补齐消费领域供给短板。围绕消费供给能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市场、江苏品牌和平台等消费领域短板,提出推进服务消费示范工程和幸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发展江苏品牌,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特色商贸小镇,推动苏州、南京、无锡等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等政策措施。

四是建立健全产品服务标准和消费信用体系。建立完善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是推动消费环境优化提升。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提出建立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广使用在线纠纷信息平台等措施,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等,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

六是完善消费配套和保障。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作用、加强消费宣传和统计监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具体措施落地,推动形成系统发力、多路并进、整体推进的发展态势。

三是发挥各地优势,支持各市找准优势,打造促进消费的亮点,积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更好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关于两个文件的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尹建庆巡视员。下面,大家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同时说明提问哪位负责人。

荔枝新闻记者:您好,我想问一下民政厅沙厅长,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要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江苏民政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及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方面怎么做的?

沙维伟(省民政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江苏是老龄大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老年人口也快速增长。截止2018年底,江苏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805.3万,预计到2030年会达到2100万。所以老年人群体的消费,安全是重大问题。取消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对养老服务的供给侧改革,提高养老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的供给,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正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的许可。但是设立许可取消以后,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依然是养老服务的头等大事,所以我们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第一个,建立了养老机构的备案登记制,通过推行养老机构的备案登记,部门之间的共享信息,比如说他要到市场管理部门去登记,或者到其他部门去登记,我们通过信息共享来知道这样一个申请机构的具体情况。同时,通过他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我们就法律上必须要具备养老机构的必备条件,给他以指导,给他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备案管理,使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机构可以按照符合条件的规定去做。

第二个,大家知道,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重要的着力点在于它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们大力在养老机构推进标准化建设,目前连续3年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115项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对所有省内养老机构进行排查,如果不具备必须立即整改,无法整改就要关停。同时推行国家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规范,今年年底还要推行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审,分5个等级,最高等级就是五星级。一个是通过等级评审,使所有老年人,包括老年人子女都知道,这个机构是属于什么样的等级,质量怎么样,运行怎么样,二是通过这样的等级评审,使机构质量可以持续提升。

第三个,就是建立联合的监管机制。江苏省是全国第一家成立了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的省份,在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下,联合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比如说涉及到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包括养老服务的流程安全等等,进行联合监管。当然我们还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我们通过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通过建立养老机构黑名单制度,进行联合惩戒,通过这样的措施,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因为机构设立许可的取消而受到影响,必须得到进一步加强。因为老年人的消费,老年人享受的养老服务,这是一个关系到千万老年人,包括千万老年人家庭的重要事情,我们一定会联合多部门,包括社会力量,努力提高与江苏经济社会相匹配的高质量养老服务,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沙厅长。下一个问题。

新华日报记者: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多用改革的办法扩大消费,请问发改委下一步如何紧扣改革的主线,推进两个文件的贯彻和落实,谢谢。

尹建庆(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首先感谢记者的提问。应该来讲,从四个方面理解和推进改革方面的工作。

第一个方面,从文件的起草过程,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贯穿两个文件的一条主线,突破消费体制机制瓶颈,本身就是改革。

第二个方面,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会形成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联合推进、责任明确、齐抓共促的局面。

第三个方面,落实到发改委,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改革。一是重点推进服务消费领域市场放宽准入,促进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制定发布“不见面审批”服务地方标准,推进“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三是重点推进收入制度改革,促进完善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富民33条”政策措施和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等。

第四个方面,在具体改革举措上,着眼于实现需求引领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互促进,将从细分消费市场、补齐消费领域供给短板,建立健全产品服务标准和消费信用体系,强化政策配套等多个维度,积极做好相关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和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尹建庆巡视员。下一个问题。

南京发布记者:我看到有一条支持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内容。在具体举措上,有关亮点跟重点,能不能跟我们介绍一下。

经圣贤(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扩大,文化和旅游已经成为最能释放消费潜力的领域之一,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2016年,南京市、苏州市进入全国首批45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后,省政府将“推进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列入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省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创新支持模式,营造文化和旅游消费氛围。今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全国15个“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消费提升行动”项目,南京、苏州再次入选。下一阶段,我厅将继续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促进和引导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措施》,着力扩大优质有效文化和旅游供给,加快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活力,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运营管理模式。

一是设立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为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提供奖励性补贴,为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提供优惠打折补贴。搭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智能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供给端和消费端高效对接,每年定期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月)活动。

二是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以县(市、区)为对象,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单位创建。推动更多设区市进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行列。

三是促进假日、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发展。建设一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努力打造若干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四是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供给。重点是要加快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办好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打造江苏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标志性项目。

总之,我们将努力以高质量的文化和旅游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经圣贤副厅长。下一个问题。

扬子晚报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局长,在促进消费中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在网络平台购物的时候,如果买到假货,如何帮市民维权?

王俊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同时也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担负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加强对网络商品和电商平台的监管,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围绕加强电商平台的监管,今年以来,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网监系统建设。以系统共建共用为支撑,积极推进网络餐饮、网络食品、网络价格的监管三个子系统建设。上半年,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共采集网站数据23.3万家,商品数据3342.7万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2385条。

二是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我们联合省9个部门下发通知,从今年7月到11月,在全省联合开展以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简称“网剑行动”。

三是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我们专题部署开展“6.18”期间的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期间发现违法线索369条,通过召开行政指导约谈会、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有力净化网络交易环境。

四是组织开展电商产品的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80.5%,抽查的电商产品主要涉及淘宝、天猫、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唯品会、拼多多、亚马逊等十多家电商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电商产品质量的监管。

一是以消费品为重点,继续加大电商产品监督抽查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的结果。

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处理,如行政约谈、立案查处和移交。

三是强化与电商平台的联动,推进监督抽查信息的共享,指导促进电商平台不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网剑行动”,以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较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以及网络集中促销行为为重点,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我们也强化《电子商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督促落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和推行7日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消费者权益保障金、不合格商品下架等制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王俊胜副局长。下一个问题。

中国江苏网记者:我想请问一下朱主任,在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以及互联网医疗方面,我们中医药管理局有什么打算?谢谢。

朱岷(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大家知道,中医药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也是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促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为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需求,发挥我省中医药大省的优势,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已经提供了一些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比如冬病夏治、膏方调理等等,越来越多地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我们考虑,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可以将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包括一些文化旅游项目,与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更好实现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个性化、便捷化、共享化和智能化发展,也为推进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昨天他们的互联网医院正式上线了,今后可以实现在线分时段预约诊疗、名医问诊、健康咨询、药品配送、报告查询等服务,对改革传统医疗模式,有效缓解看病就医等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医疗机构提供更多的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季节养生等预防保健服务。同时加强养生保健行业标准建设、制定中医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包括网上服务规范等建设,推动和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线上线下规范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好,谢谢朱岷副主任。下面,还有一个提问的机会。

中国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商务厅的领导,目前江苏省消费市场的运行情况如何?呈现什么样的特征?谢谢。

张道洲(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谢谢这位朋友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强大的国内市场是我们经济的稳定器,也是经济增长重要方面,江苏市场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变化也包括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叠加影响,全省消费市场运行情况总体呈稳中有升,消费升级在不断加快。1到7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8%,应该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我们省一直保持在60%以上。我们算了一下,今年上半年是达到65.5%,继续成为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我们分析了一下,今年以来消费品市场,把它归纳一下,呈现“一稳三升”特点。“一稳”,就是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比较平稳,1-7月份,日用品类和烟酒类商品,分别增长9.3%和5%,像粮油食品、饮料、服装这一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3.5%、3.3%和0.6%。“三升”,一个升,是服务结合型的商品销售快速增长,提升比较快,比如说含配送、外卖、快餐等等增长比较快,远远高于其他类增长。第二个升,就是文化消费类商品升得比较迅猛,1-7月份,全省限额以上的书刊杂志类商品同比增长27.7%,高于日用生活类18.4个百分点。第三个升,医疗健康类产品稳固增长,医疗健康类产品是大家关注健康、生活品质提升、消费升级的一个重要体现。今年1-7月份,限额以上中西医药类增长是12.9%。这个是我们总结的“一稳三升”。今天就简要回答这么多,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张道洲巡视员。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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