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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荷兰使馆:关于重申到馆采集护照指纹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来源: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打印 收藏 【字体大小:  分享到:  

为确保中国公民旅行证件安全、回国边检快速通关和国际旅行便利,根据国内统一部署,中国驻荷兰大使馆开展到馆采集护照指纹业务。

一、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的中国护照申请人。

二、办理流程

(一)请在“中国领事”APP提交订单时选择到馆办理,待初审通过后(APP显示“复审中”时),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工作日上午09:00—11:30抵达驻荷兰大使馆领事大厅采集指纹,无需预约。

(二)指纹录入后至少十个工作日可到馆缴费并领取护照,请关注APP更新进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申请人小于16周岁,或确有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请在APP“想对使馆说的话”一栏注明无法到馆录入指纹的具体原因,审核通过后,可免采集指纹。

(二)指纹仅能在护照制证前采集,已完成制证的护照暂无法补采指纹。

四、驻荷兰大使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驻荷兰大使馆办公地址:Willem Lodewijklaan 10, 2517 JT The Hague

(二)领事业务咨询电话:+31(0)682065084 (周一至周五09:00-12:00, 14:00-16:00,国内法定节日除外),邮箱 the-hague@csm.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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