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中国公民向驻突尼斯使馆反映其家人在突尼斯失联。经核实,相关人员因轻信非法中介介绍,赴突非法务工被羁押,经法院审理判刑,历经数月方得以获释,后被遣返回国。另有多名中国公民在未签订正规合同、未办理工作签证情况下,利用旅游免签政策来突非法务工,或经突中转非法越境赴第三国务工,被突警方抓扣或遣返。
驻突尼斯使馆在此特别提醒来突务工中国公民:
一、须持有工作签证。出国前须在突尼斯驻华使馆办理工作签证,抵突后依法依规办理工作许可及居留证件。为防止外国公民滥用免签政策在突逾期滞留、非法务工、非法移民等情况,近期突尼斯主管部门加强入境审查,以免签名义来突务工、商务等,均属非法行为,将被拒绝入境并遣返,严重者可能将被判刑。
二、须通过正规渠道。部分非法中介对海外工作片面夸大、高薪诱惑,刻意回避其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借机敛财,收取高昂中介费用。请多方了解、核实劳务外派公司资质以及用工单位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避免因非法务工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如有必要,请向正规劳务派出公司和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即省(市)商务厅(局)了解相关政策。
三、须提前签署合同。根据突法律,在突务工必须签署劳务合同。请提前了解并确认解除合同、权益赔偿等具体条款,并要求企业提供海外保险等保障。如无合同,劳动关系难以证明,不利于后续维权。
四、须合法解决纠纷。如遭遇劳务纠纷,可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勿采取过激行为。如协商未果,可在搜集有关材料后向有关企业国内注册地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依法维权。
突尼斯报警电话:+216-197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
驻突尼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216-98463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