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须知
1.如何判断进口商品是否涉及自动进口许可证?
答:方法一、可登录商务部官网,在“政策发布”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栏中查阅《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查看商品是否在目录内。
方法二、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查询进口商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根据编码后的监管条件判断。若监管条件中包含“7”“O”等代码,则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2.首次办理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或O证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注册用户名及设置密码,企业信息表填写完整——打印企业信息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审核窗口。
3.目前申办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或O证的方式有哪些?
答:机电用户备案通过后,申请方式分为“有纸申请”或“无纸申请”。如有电子钥匙,企业可通过电子钥匙进行“无纸申请”,没有办理电子钥匙,请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进行“有纸申请”。
4.通过有纸申请的方式申办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或O证的,材料寄送地址是哪里?
答: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8窗口。收件人:商务厅 电话:025-83666306
5.电子钥匙如何申请?
答:申请流程详见a.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办事指南-CA证书的办理流程; b.参考http://www.gfapki.com.cn/index.jsp,国富安网站首页中电子钥匙申请与更新。
通常分三种申领类型:
(1)首次申领:是指企业第一次申领电子钥匙的情况。
(2)增办:企业已持有1个电子钥匙,再申请1-2个的情况,但最多不超过3个。
(3)补办:因遗失或损坏,现钥匙无法使用时,需提出补办申请,补办后原钥匙失效。
用户在线注册成功后,注册系统将自动发账户激活邮件至注册所填写的邮箱中,请查收“调用商务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激活企业账户”主题的邮件,根据邮件内容激活账户。
申请:指企业在线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线受理并验核,服务商复核并制作钥匙后,将钥匙邮寄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领取或履行相关手续后按其要求寄送。(省商务厅领取钥匙咨询电话025-83666306)
6.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或O证的有纸申请如何办理?有纸申请出具的是纸质证书吗?如何确定证书已办好?
答:根据不同的商品类型提交相关的资料。有纸申请审核通过后出具的证书仍然是电子证,在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系统中—查看电子许可证栏下,如果能下载电子证,则说明数据已报送至海关,企业可直接通过许可证号办理报关手续。
7.申请机电进口许可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进口机电产品设备状态分为“新”和“旧”。商品用途分为“自用”、“直接销售”、“生产配套件”。根据商品货值、设备状态以及商品用途,所需材料如下:
(1)一般新机电:
A.进口商品货值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提供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营业执照、进口合同;如进口商与进口用户不一致,需提供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或代理进口合同。
注:如用途为“直接销售”,需提供代理商授权书、内贸合同、最终用户营业执照。
B.进口商品货值高于200万元人民币
商品用途为“自用”,提供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进口合同、营业执照、企业是非国有性质的资质证明(股东出资占比信息)。
商品用途为“生产配套件”,提供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进口合同、营业执照。
商品用途为“直接销售”,提供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内外贸合同、营业执照、经销商授权书、最终用户是非国有属性的资质证明(可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信息或股东出资占比信息)。
(2)一般旧机电:
提供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进口合同、营业执照、装运前检验证书、旧设备铭牌照片。
注:申请表规格型号栏要注明生产年份,进口申请说明栏要写明装运前检验编号。
(3)重点旧机电:
提供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设备用途说明(注明自用或生产配套)、设备状况说明、设备制造年限说明(商品使用年限、设备铭牌照片)、装运前检验证书及装检报告、营业执照、进口合同。
8.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招标申请?通过招标后进口的商品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进口商品货值超过200万人民币,且进口用户国有成份占比50%及以上或占主导地位,使用国有资金或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办理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所需材料:申请表、申请说明、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清单、分项报价表、制造商授权书、内外贸合同、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设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