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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5-03-11 16:54浏览次数:

一、出台外商投资专项政策。

完成情况: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苏政发〔2024〕14号),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我省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此后,省商务厅在江苏—日本经贸合作交流会、盐城零碳产业园国际合作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中,对《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进行了宣传介绍。

        二、积极培育大型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全省重点联系零售企业达100家。

完成情况:下发《省商务厅关于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工作方案,发布调整完善后的全省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遴选了100家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零售企业作为省商务厅重点联系零售企业。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服务管理规范》等4个标准草案列入2024年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指导和督促有关起草单位加快标准制定进度,确保标准制定效率和质量。全省共有5个重点零售企业典型案例入选商务部《零售业创新提升案例集》,并在厅网站发布全省重点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典型案例。

三、深入实施县域商业领跑行动三年计划,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贸(集贸)市场。

完成情况:制定2024年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全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会同财政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做好项目验收、审核、申报等工作,各地共完成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48个,农贸(集贸)市场87个,我省16个县(区)入选2024年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与浙江并列)。

四、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建设改造一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完成情况:举办一刻钟便民生活节启动仪式暨东部六省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试点成效。

五、组织开展“销售竞赛活动”,对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进行鼓励激励。

完成情况:我厅联合省统计局开展2023年“苏新消费•销售竞赛活动”,在五大行业评选出155家优胜企业,并在“苏新消费•夏夜生活”启动仪式上进行授牌。优胜企业累计社零净增额536.7亿元,占社零净增额的19.3%,为消费市场增长提供了有效支撑和巨大贡献。

六、培育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发展特色平台,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积极参与消费促进活动。

完成情况:在常熟召开全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宜兴、宿迁洋河镇、靖江、高淳举办4站电商公共服务全省行活动,赴陕西、青海、新疆等地开展电商对口帮扶和产销对接。

七、组织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实施2024江苏电商直播提升行动,加快发展丝路电商。

完成情况:成功举办“2024江苏网上年货节”和第6届“江苏双品网购节”,不断推进“丝路电商”发展,举办2024江苏电商直播技能大赛。

八、发布新一批江苏老字号名录,支持举办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老字号“三进三促”等系列活动,丰富消费场景,促进国货“潮品”新消费。

完成情况:公布新一批江苏老字号名录。指导举办第六届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成功举办老字号“三进三促”系列活动。组织63家老字号企业参加第七届进博会人文交流活动,围绕“江河风物 美好如苏”的主题,展现守正创新的江苏老字号品牌形象。

九、办好“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全年开展不少于10场重点省级促消费活动、不少于2000场"一市一主题"促消费活动。

完成情况:成功举办苏新消费•春惠江苏夏夜生活金秋惠购、暖冬购物季”,聚焦家电、家装、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重点,累计开展12项省级重点活动、举办5600余场消费促进活动,发放超8.3亿元消费助力券和数字人民币红包,超10万家商家参与。126日,在盐城市举办的“苏新消费•暖冬购物季”主题促消费系列启动仪式被央视朝闻天下报道。1-11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528.8亿元,同比增长4.5%

十、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具体措施,培育一批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

完成情况: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江苏省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会同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厅官方网站“商务动态”栏目,推广我省5个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案例。

十一、深入推进“江苏优品行全球”行动,打造一批自办展和展中展,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国际重点展会,组织企业通过广交会、华交会等境内重点展会拓市场稳出口。

完成情况:支持超4000家企业参加10场自办展(展中展)和104场境外重点展会;组织超6000家企业参加第32届华交会、第135届和136届广交会。

十二、大力实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试区,着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完善海外仓梯队式培育机制,用好建好海外仓优质资源。

完成情况:组织1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向商务部报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考核评估相关材料;召开全省跨境电商工作推进会;建立全省跨境电商发展信息报送制度;支持无锡举办长三角跨境电商交易会,举办江苏省跨境电商海外仓对接会。支持召开2024南通跨境电商选品会,召开全省跨境电商调研座谈会。开展省级公共海外仓综合评估。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建立全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库。

十三、优化出口信保政策,加大支持小微外贸企业覆盖范围,支持江苏出口规模不低于1000亿美元,支持企业不低于2.3万家。发挥“苏贸贷”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作用,力争年度保单融资增信规模不低于285亿元。

完成情况:2024年,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全省出口突破1100亿美元,服务企业超2.8万家。其中,小微企业2.3万家,出口288.5亿美元。累计实现保单融资增信321.3亿元。全年“苏贸贷”项下累计发放贷款264亿元,增长56%,支持企业3741户,增长47%。

十四、大力支持“新三样”、液化天然气动力船等高附加值、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完成情况:组织我省超360家企业参加2024欧洲智慧能源展、埃及光伏及储能展和澳大利亚全能源展等9场重点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五、加快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分拨中心,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优质消费品等进口。

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作用,助力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指导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张家港市、无锡新吴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分拨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完成首票进口危险化学品“白名单”货物。

十六、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江苏交易团的组织筹备工作。

完成情况:2024年11月5日至10日,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江苏交易团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报名注册、成交促进、活动组织、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我省报名注册单位近万家、人数达4万人;采购意向成交66.36亿美元,连续七年位列全国省(市)交易团第二。举办江苏开放创新发展国际咨询会议在内的5场配套活动。

十七、积极支持柬埔寨西港特区建设。

完成情况:积极争取商务部关心支持西港特区打造共建“一带一路”标杆示范项目。召开全省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作座谈会,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摸底调研省内拟建境外经贸合作区情况。优化政策服务,举办江苏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及境外园区专题推介活动,积极支持省内企业入区发展。会同省贸促会举办第十六届跨国投资研讨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专题推介活动,支持西港特区等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招商宣传。

十八、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支持相关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完成情况:全年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欧盟碳关税应对培训7场,累计培训超千人次。组织我省超360家企业参加2024欧洲智慧能源展、埃及光伏及储能展等9场重点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九、做好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1月26日,组织厅驻海外经贸代表调研南京软件谷,与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开展对接,助力基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5月22日,赴北京指导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中医院参加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复审答辩会。8月9日至11日,组织国家数字服务、语言服务等出口基地参加江苏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马来西亚)。9月12日至16日,组织国家文化、数字服务等出口基地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8月2日,举办基地产业对接会促进基地间合作,组织25个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37家省级重点企业开展对接交流。

二十、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发展。

完成情况:在全省上线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字贸易版块服务外包直报统计和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统计功能。推动苏州工业园区“苏数通”数据跨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加快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中新数字贸易合作试点,在“设立中新数字贸易集聚区”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组织服务贸易企业参加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牵头省服务贸易工作专班,编制《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省级部门分工表》,推动落实负面清单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商务部服贸司。

二十一、进一步推进“市采通”平台做优做强,推动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市采通”平台建设,“市采通”经验做法被国办《政务情况交流》刊载,并纳入全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研究制定2024年外贸新业态提升专班工作方案,做大做优常熟“市采通”平台,进一步推动“市采通”平台省内对接合作,推动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1-11月,“市采通”平台出口186.2亿元;截至目前累计服务中小企业超2.5万家。

二十二、全力推动保税维修业务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会同省有关部门,支持苏州、无锡等地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加强与商务部的沟通协调,持续跟踪我省企业保税维修业务进展情况。

二十三、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完成情况:召开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内外贸一体化工作专题会议。印发《2024年江苏省内外贸一体化工作要点》(苏开放组发〔2024〕2号)。赴湖南省、湖北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工作调研。联合省委宣传部等10部门开展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地同步开展202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向商务部推荐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等8个案例。确定180家企业为新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我省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企业达到355家。

二十四、开展“跨国公司江苏行”系列活动。

完成情况:研究制定“跨国公司江苏行”系列活动计划,把江苏行活动作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大精准招商引资力度的重要举措。邀请跨国公司来江苏考察访问,省委省政府领导会见跨国公司及境外商协会负责人20场次。举办跨国公司江苏行—盐城零碳产业园国际合作交流会及省政府与跨国公司圆桌会议等专场交流会,各市各层级组织实施分国别、分行业、个性化的交流活动300余场。

二十五、研究发布重点产业链重点环节、目标跨国公司清单,指导各地引进带动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制造业外资项目。

完成情况:对照“1650”产业体系,开展专项调研,形成《重点产业重点跨国公司目录》,印发各设区市商务局。在2024年全省《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培训上,要求全省外资条线充分利用重点产业链重点环节、目标跨国公司清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外资项目、外资标志性项目清单。

二十六、深入实施《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

完成情况:印发《省商务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的通知》(苏商资函〔2024〕251),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相关工作。9月和12月,分别各组织了一次《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专题培训。

二十七、引导存量外资增资扩产,进一步推动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工作。

完成情况:深入开展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专项研究,6月3日,省商务厅印发外资利润再投资典型案例。9月,联合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举办“创新投资方式”政策宣讲会,就基层和外资企业关心的利润再投资、QFLP政策进行讲解。12月,印发《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再投资的若干措施》。

二十八、出台新版外资总部政策,积极发展外资总部经济,推动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

完成情况:完成2024年版外资总部政策修订工作,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意见(2024年版)的通知》(苏商规〔2024〕1号);完成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管理办法修订,印发《江苏省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版)》(苏商资〔2024〕238号)。新认定28家外资企业为第十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新一批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

二十九、培育和核定我省外资研发中心,支持外资在我省创新发展。

完成情况:省商务厅联合南京海关通过线下宣介和线上直播同步的方式举办全省外资研发中心免退税政策培训。完成2024年度两批次外资研发中心免退税资格核定,共有89家外资研发中心通过核定,数量居全国第一。

三十、争取国家出台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工作方案。

完成情况:发挥省市区三级联动的“工作专班”作用,及时向省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展,协调省政府和商务部完成《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工作方案(2024-2028年)》联签,报送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于11月7日出台《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商资发〔2024〕282号)。

三十一、制定实施江苏自贸试验区新一轮制度型开放任务清单。

完成情况:主动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国际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江苏自贸试验区首批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38项政策措施全部落地。学习借鉴先行先试的36项政策举措,报请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出台新一轮制度型开放50项任务清单。主动对接数字、绿色等国际规则,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江苏自贸试验区开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先行先试,做好文件修改完善及政策评估。推进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

三十二、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边境后措施”为重点,围绕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展系统集成创新研究。

完成情况:2024年初,启动“江苏自贸试验区涉外法律服务系统集成创新研究”课题研究,并于7月初形成研究成果,起草相关政策举措并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12月,省自贸办会同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苏自贸办〔2024〕3号)。

三十三、加快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创建一批国际合作园区。

完成情况:完成6家国际合作园区创建。对省内国际合作园区进行分类指导。组织全省11家商务部门和24家省级国际合作园区分3批次赴常州、盐城、太仓进行互学互鉴调研交流。对24家省级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情况反馈针对性具体工作建议。组织省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际合作园区参加商务部外资司举办的国家级经开区国际合作和招商引资交流会。

三十四、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支持中德(太仓)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

完成情况:召开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工作厅市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组织海外经贸代表赴盐城开展绿色低碳经贸合作调研,并组织跨国公司代表赴盐城参加重点经贸活动。在省级对韩经贸活动上推介中韩(盐城)产业园,并在盐城举办多场经贸交流活动。会同苏州市人民政府在太仓举办2024江苏—德国经贸合作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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