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5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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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省商务厅关于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5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程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体育等行业预付费资金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用途预付卡是重要商业支付形式,涉及零售、住宿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方面,在便利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同时,单用途预付卡领域经营主体不诚信不守信、霸王条款、不按约定提供服务、超偿付能力发卡、挪用预付资金扩大经营、涉嫌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等种种乱象频频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预付资金监管是预付卡管理工作的热点,也是重点,更是难点,绝大多数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纠纷事件都和预付资金不当和违规使用有关。金吉鸟健身在南京先后关闭了9家门店,由于未事先为预收资金提供保障措施,引发了会员集中退费和集体维权;大型连锁超市“家乐福”全国范围内关门停业,因为预收资金严重不足,消费者手中数十亿元储值卡余额无法正常使用;还有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灰姑娘舞蹈培训机构关门事件。预付资金屡屡爆雷的背后不单单是企业经营不善或主观失信,更暴露出当前预付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不严的问题。从工作实践来看,预付资金监管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是法律法规问题。预付资金是消费者暂存在企业的钱,还是企业欠消费者的“债”,法律上对资金权属没有明确规定。在企业发生重大投资亏损、资金流紧张的情况下,预付资金往往被挪用,有些企业甚至运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制度,以有限的责任获取巨额不法利益。其次是监管模式问题。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无执法查处职责,大部分经营主体不愿意将预付资金纳入监管范围;纳入监管范围内的预付资金则普遍采取银行存管模式,企业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将一定比例预付资金存入银行存管账户,但银行主要围绕账户进行管理,多为形式上的审核,无法穿透到业务实质,对资金的监管力度极其有限,监管资金超额释放及大额违规调用情况难以杜绝。
近年来,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联席会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我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和教育领域的预付资金监管。一是做好预付资金监管顶层设计。202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年第142号),对商务、教育、民政、人社、交通运输、文旅、卫生和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还对推动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提出明确要求。省商务厅和省体育局还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出台了商业和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细则,对预付资金存管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2021年11月,省政府还成立了江苏省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加强包括预付资金监管在内的各项预付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已全部建立了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完善预付资金监管制度。省文旅厅先后出台《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和《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当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立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培训收费资金和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省体育局联合省市场监管、人行江苏分行、江苏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健身服务行业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的具体方式和相应监管平台,推动将辖区内所有发行预付卡体育健身企业的存量、增量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模式推动预收费资金监管。三是强化预付资金日常监管。省文旅厅坚决落实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两个“全面纳入”要求,明确艺培机构要在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售课。全省纳入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3122家,监管培训资金1173万余元。省体育局采取银行托管、一课一消、分期拨付等形式,对体育健身企业实施监管,并将健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段、收费渠道、退费安排、使用合同文本等事项纳入平台监管。省教育厅连续三年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累计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机构或场所1817家,退还家长诉求培训费用1.36亿元,化解培训风险资金总额达13.04亿元。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19件,罚没款约480万元。四是加强预付资金金融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全力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教育等部门开展相关试点,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账户,探索资金托管、资金监测、资金管理服务信托等创新,为预付费监管提供参考路径;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与预付卡发行方签订的资金托管协议约定,持续优化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存管等服务。省委金融办召集南京、苏州等五个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商务、教育部门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题研讨预付卡资金监管方案。苏州、无锡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依托苏州信托、国联信托开发了基于信托模式的预付资金监管系统,并上线应用于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预付资金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省预付卡管理联席会议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一谋划和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因立法层级有限,强有力的罚则和资金监管等重点工作缺乏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对发卡主体难以形成震慑作用。相关部门将抓紧开展调查研究,在近几年工作实践基础上,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加快立法准备,适时推动制定我省预付卡消费监管地方性法规,并对预付资金监管给予更多关注。二是更大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打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定期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到已完成审批,并纳入资金监管的正规机构接受校外培训,并要求所有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切实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风险。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开展理性消费宣传教育,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的商家消费,尽可能降低预付式消费风险。三是不断创新管理方式。面对日趋复杂多样的预付式消费形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鼓励各地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更加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摆脱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势,在平台商业化运作、多部门协同治理、预付资金账户监管、风险预警提示等方面开展试点创新,努力探索新路子和新方法。鼓励南京“宁满意”、南通“卡诚通”和连云港“连信卡”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为全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特别是预付资金监管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四是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坚持系统化思维,牢牢抓住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抓住发卡备案这个源头,把大的企业、连锁企业、新设企业纳入监管视线,高度关注停止经营、纠纷频发、虚假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动等隐患信息,及时做好预警。抓住资金监管这个关键,抓紧研究制定预付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存管比例、资金划转条件和周期等事项。抓住应急处置这个底线,制订工作预案,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快速反应,多方联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江苏单用途预付卡及预付资金监管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帮助我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江苏省商务厅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邱旭光
电 话:025-5771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