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商务惠企政策专区

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居消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20:46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贸促会

2023年9月21日


关于促进家居消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和《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发〔2023〕9号)要求,促进我省家居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指导+协会搭台+市场化运作+示范引领,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创新迭代,满足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定制化家居消费升级需求,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环境,积极创新家居消费场景,全面激活家居消费市场,大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扩大家居市场消费规模,夯实全省消费回稳向好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创新消费场景

1.举办主题促进活动。举办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展示推介世界先进适老宜老产品和技术,引领适老消费理念。召开全国数智家装家居发展峰会、智能家居产业链供需对接会,赋能家装家居产业数字化转型。会同行业协会举办“家电家装嘉年华”活动,举办中国家电(南京)高峰论坛,推广家电领域前沿技术和产品。(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等参与)

2.加快行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三品”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实施家居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发挥省内2个部级数字家庭建设试点示范作用,适时推出技术体系标准和支持政策。发布一批智能家居领域优秀产品、家居类商贸流通企业和网络销售平台,加快智能家居产业链培育和市场化应用。遴选一批“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领先企业,推动家电、家具、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培育新型消费。组织举办江苏电商直播节,支持家居企业深化电商直播应用,扩大家居类产品的网络销售。组织家居类电商平台和商贸流通企业参加 “网上年货节”和“双品网购节”活动,丰富智能家电、家具、家居、家装等产品的市场供应。(省商务厅牵头负责,省家具行业协会等参与)

4.加快激活农村消费。持续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县域商业网点改造升级,完善家居产品营销网络。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开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优化县乡村物流配送节点体系。引导综合性电商平台统筹提高家居产品进村入户配送效率。(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消费供给能力

5.推动适老化服务升级。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培育遴选工作,推出一批适老化智能产品,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重点企业。加强家政进社区示范工作站(点)建设,开展针对性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素养。联合开展“苏心服务·品质生活”家政惠民活动,为老年人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居家服务项目和产品供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家庭适老化改造水平。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主体,进一步明确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坚持一户一案的改造原则,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机制。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接其中的适老化改造项目。(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推动家居卖场加大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强标准引领和技术推广,逐步提高新建居住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生态城区等示范项目上率先采用绿色建材。(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扩大优质家居产品供给。发挥示范智慧商圈带动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商场、商业综合体等销售优质家居产品。组织家居类企业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广交会进口展等重要展会平台,拓宽中高端产品来源渠道。深入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丰富家电家居维修等便民业态。(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省家具行业协会等参与)

(三)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9.优化家居消费服务。培育推荐一批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带动家电服务行业整体提升。开展赛、展、演、销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举办江苏省家电家装职业技能大赛、江苏省家具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家居从业人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临时存放场所,方便居民开展装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省家具行业协会等参与)

10.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开展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同步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和行业绿色发展。支持家电生产企业与电商平台类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回收网络。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点,探索“互联网+回收”等回收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广行业“正版正货”。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市场影响大的家居产业“江苏精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家居消费领域价格监管。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等探索“黑名单”制度,评选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案例,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家用电器行业、省家具协会等参与)

1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家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支持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攻关,组织实施质量比对,制定质量提升举措。引导我省家居产业企业争创质量奖,树立行业质量标杆。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提升质量治理能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3.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减少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过程中的办理要件和办事环节,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

1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新增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家居生产企业、家居卖场和家装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为经营商户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家居生产企业、家居卖场、家装企业的信贷融资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运用信息科技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推广线上即时办理。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围绕绿色建材、智能家装等消费提档升级需求完善保险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居卖场等商业网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参与)

15.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产品、智能家居设备、家居产品适老化设计及家装领域标准研制,积极开展家居行业相关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举办绿色认证工作线上培训,开展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扩宽家居类产品销售渠道。推进装饰装修部品部件标准的建设,规范全屋定制产品和服务体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省家具行业协会等参与)

三、部署要求

16.提高思想认识。家居消费涵盖家电、家具、家纺、家装等多个领域,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各地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深刻认识促进家居消费工作的重要性,以扎实工作举措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17.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发挥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18.建立“四个清单”。建立销售竞赛季优胜企业清单、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清单、智能家居领域优秀产品清单、“江苏精品”家居企业清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各地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对家居消费绿色化、智能化、适老化理念进行宣传,将政策措施、惠民信息、促销活动等宣传到家庭和消费者。

20.发挥协会作用。强化行业协会的促进、规范、引导作用,会同行业协会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引导家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我省家居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