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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2022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02 17:45浏览次数:

一、开展“苏心”服务系列家政惠民活动。

完成情况:年初组织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等研究年度家政惠民活动指导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苏心服务·品质生活”惠民服务平台搭建、平台服务商招募、活动宣传等工作。完成搭建长三角生活服务一体化惠民平台,多途径进行宣传推广等,开展全年惠民活动成果总结。

    二、实施“江苏味道”第二届餐饮促消费活动。

完成情况:制定并于3月17日印发《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苏商服函〔2022〕236号)。“江苏味道”第二届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于5月28日在镇江启动。9月启动全省“苏新消费·销售竞赛季”活动指导各市做好活动成效、创新举措经验总结工作。

三、办好“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力,全年开展不少于10场重点省级促消费活动、不少于100场地方主题活动、不少于1000场商家促销活动。

完成情况:研究制定2022年消费促进品牌塑造专班工作方案,举办“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活动,促进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消费,累计举办1100余场各具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坚持“省市县、政银企、线上下、内外贸”联动,5月28日,启动“苏新消费夏夜生活”主题系列活动。9月28日,举办“苏新消费金秋惠购”主题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12月16日,举办“2022苏新消费冬季购物节”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四、举办“网上年货节”和“双品网购节”。

完成情况:1月10日至2月7日,根据商务部统一部署,省商务厅认真组织设区市和电商平台企业参与“2022全国网上年货节”,统筹指导系列特色活动开展。相关工作做法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简报专刊刊发。4月28日至5月12日,围绕“品牌品质·惠享生活”主题,认真制定“第四届双品网购节暨非洲好物网购节”江苏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江苏专场活动。商务部专门来函对此项工作表示肯定。

五、新认定省级数字商务企业20家左右,打造一批县域电商集聚区。

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分2批次共确定23个江苏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赴相关集聚区开展工作调研,制定《江苏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总体指标涵盖5大项、48个子项。对首批省级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进行综合评价。新确认21家江苏省数字商务企业。

六、支持南京、苏州、徐州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完成情况:印发《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商运〔2022〕294号),认定4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遴选确定苏州和无锡两市3家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8月19日,召开全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座谈会,完善南京、苏州、无锡、徐州等市创建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我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

七、创新开展一批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

完成情况:4月20日,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培育城市的通知》,评选出无锡、南通、徐州、盐城、常州等五个城市为我省首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省级试点培育城市。推荐无锡等五个省级试点城市参加第二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国家试点城市评选,并于7月19日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我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八、培育10个以上省级示范步行街。

完成情况:组织第三方专家和评审员对达到验收条件的省级改造提升试点培育街区进行评估验收,公布首批15条“江苏省示范步行街”名单。

九、评定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5个、示范创建区8个。

完成情况:3月28日印发《关于公布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2〕268号),认定发布5个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和8个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名单,并指导各示范区和示范创建区研究编制实施方案。厅领导带队赴部分示范区开展实地调研。

十、争创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企业,新增30家省级优秀供应链企业。

完成情况:2月,省商务厅公布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重点培育优秀企业评选结果,评选出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省级优秀供应链企业。9月,我省波司登等5家企业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十一、梯度培育省市两级重点零售企业,建立涵盖36家重点商贸企业的联系制度。

完成情况:强化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运用,加强工作联系,以36家省级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和103家市县重点零售企业(百货店、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奥特莱斯)为对象,下发电子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市场经营、政策受惠情况以及面临的主要困难等。各设区市建立地方重点培育商贸流通企业名录。厅领导带队赴部分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实地调研。支持重点零售企业参与“苏新消费”等活动。

十二、持续开展“外企与部门面对面”品牌活动,办好2022江苏开放创新发展国际咨询会议。

完成情况:6月21日,省商务厅联合南京海关开展外资研发中心与部门面对面交流活动。10月20日,省商务厅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召开“外企与部门面对面-外资总部企业专场”活动。11月23日—24日,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赴无锡、南通开展外企与部门面对面:制造业外资专题调研活动。11月5日,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江苏开放创新发展国际咨询会议在上海举办。

十三、组织不少于100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展会(对接会)。

完成情况:发布2022年江苏省商务厅第一批、第二批贸易促进计划,已举办132场“江苏优品畅行全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项线上展会(对接会),组织6场“一带一路”国家线下重点展会。

十四、高质量办好东盟-中日韩(10+3)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论坛暨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

完成情况:完善和细化论坛总体方案和5个分论坛方案。2月10日召开江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月16日召开论坛组委会会议。全方位推进论坛各项筹备工作有序开展,7月29日,在苏州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成功举办东盟—中日韩(10+3)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论坛暨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指导连云港市及组委会制定第八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各项工作方案,前期有序推进相关组织筹备工作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因疫情原因,本届连博会取消举办。

十五、制定跨周期调节稳外贸政策。

完成情况:2022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2〕20号)。提出14项举措,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2〕55号)。2022年9月,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当前及四季度稳外贸的重点举措》(苏开放组办发〔2022〕5号)。

十六、组织“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等展会,举办“3+60”场线上国际展会+对接会,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

完成情况:6月1日,省商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召开稳外贸政策宣讲会,公开发布2022年第一批贸易促进计划货物贸易展会项目7月初发布2022年第二批贸易促进计划货物贸易展会项目, 全年共组织1.4万家次企业参加95场“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系列线上国际展会和对接会,与超4300家境外采购商在线洽谈超1.6万次;及时重启50场境外线下国际展会,支持约250家企业参加重点线下国际展会,出展面积超4000平方米。组织2100余家外贸企业参加第131届线上广交会。协助收集第五届进博会意向采购需求。开展第四届进博会评优工作。成功举办我省进博会期间重要配套活动。加强进博会期间江苏交易团宣传。第五届进博会江苏交易团采购意向成交65.4亿美元,报名注册人数和采购意向成交连续五年位列全国第二。江苏交易团作为全国9个省(市)交易团之一,荣获进博会五周年“突出贡献奖”。

十七、出台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措施,扎实推进全省13个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指导3家新批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制定试点方案,做大做优常熟“市采通”平台。

完成情况:1月28日,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2〕10号)。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线上专题培训成功举办。推动全省1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六体系两平台”建设;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指导扬州、镇江、泰州3个新设综试区完善跨境电商综试区实施方案,省政府已于6月27日正式印发《关于同意中国(扬州)、中国(镇江)、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2〕20号)。建立覆盖全省13个综试区、124家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强化运行监测和服务。市场采购贸易“江苏模式”取得积极成效,截至11月底,“市采通”平台服务企业近5000家,累计出口25.9亿美元。

十八、印发数字贸易发展行动计划,遴选5家以上省级数字贸易基地,征集推广一批数字贸易创新案例。

完成情况:为放大政策的导向性,从更高层级、更宽维度、更实举措推动数字贸易发展,会同兄弟部门着力完善数字贸易政策体系,文件名由行动计划更名为若干措施,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9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推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苏政办发〔2022〕69号)。7月,省商务厅启动省级数字贸易基地遴选工作,11月完成年度省级数字贸易基地遴选工作,并于11月28日印发《省商务要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遴选结果的通知》(苏商服函〔2022〕1101号)。经征集、专家评审,共选取15个数字贸易创新案例并于12月30日在全省印发推广。

十九、推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文化出口基地等国家级载体建设,申创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国家级特色服务贸易载体,培育一批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举办60场以上服务贸易对接会。

完成情况:我省共有3类4个基地入选新一批国家级特色服务贸易载体。制定并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贸促计划,共计确定60场服务贸易线上对接会项目,对接会项目均已执行完毕。组织南京等6个城市参加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评价材料上报和线上答辩已完成。将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纳入2022年中央服贸资金支持范围。于7月启动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遴选工作,11月份完成遴选工作并公布遴选结果。国家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组织申报工作7月份已完成。2022年度商务部未组织开展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申报工作,省商务厅持续做好省级基地培育工作,2022年度培育8家省级数字贸易基地。

二十、实施外资补链延链强链行动。

完成情况:制定“外资补链延链强链工作专班”2022年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库。组织开展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宣讲活动。全年开展两批次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税收政策资格认定复核工作。

二十一、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不少于30家。

完成情况:完成第十三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工作,新认定35家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二十、开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

完成情况:2月28日,省商务厅印发《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4月8日,省商务厅联合省税务局、省外管局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惠企政策宣讲会围绕企业关注热点,就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减税降费以及外汇登记管理等政策开展宣讲汇编我省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优秀案例。2022年1-11月,全省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53.6亿美元,同比增长202.5%。

二十、举办“连线全球”系列招商引资促进活动。

完成情况:年初制定“连线全球”系列招商引资促进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表。2022年以来,先后在盐城、南通、常熟、徐州、无锡、南京、淮安、苏州等地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成功举办12场活动。

二十、发布第二批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践案例,鼓励有条件开发区开展菜单式“去行政化改革”。

完成情况:7月,省商务厅与省委编办、省发改委联合发布《江苏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第二批实践案例》(苏商开发〔2022〕299号)通过总结推广同一事项、不同模式的改革典型经验,为各地因地制宜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借鉴经验。密切跟踪各地改革进展,对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十、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CPTPP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工作方案。

完成情况:完成省政府重点课题“江苏对标CPTPP推动制度型开放对策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已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政策措施》(苏自贸组发〔2022〕3号),积极推动相关政策举措落地并取得实效。

二十、出台《关于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总结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及创新实践案例在省内复制推广。

完成情况:3月20日,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汇总梳理江苏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并根据省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5月26日,江苏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复制推广。9月22日,省自贸办印发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创新实践案例,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12月3日,省自贸办函请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提供复制推广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成效。

二十、深入推进全省57家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深化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

完成情况:制定出台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试点取得成效。

二十、制定我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若干措施,开展RCEP成员国线上贸易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

完成情况:建立完善RCEP协调推进机制,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等部门,建立高质量实施RCEP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4月份联合印发《江苏省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深入开展RCEP专题宣传培训。完成第一批贸易促进计划货物贸易展会项目招标工作。发布2022年第二批贸易促进计划,并完成第二批贸易促进计划货物贸易展会项目招标工作。截至12月底,举办包括五金工具、纺织服装、车辆配件、医药器械等在内的29场RCEP国家线上对接会。

二十、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参与完成《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3月印发。参与完成对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2021年度评估工作。分别对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张家港宿豫共建园区、江阴灌云共建园区的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实地调研无锡连云港工业园区、江阴灌云共建园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筹建工作,实地查看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拓园发展和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创新举措实施情况。牵头召开无锡、连云港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视频推进会和南京淮安、常州盐城、苏州宿迁南北结对帮扶合作视频会议,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南北园区合作。积极协助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年度总结工作。

三十、加快苏陕协作共建“区中园”建设。

完成情况:印发《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开发区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商开发〔2022〕128号),深入推进苏陕协作共建“区中园”工作。会同陕西省商务厅共同组织召开“苏陕协助共建‘区中园’线上联席会议”,举办陕西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线上培训会,推动我省开发区与陕西共建园区开展各类合作交流活动

三十、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和冷链非食品货物口岸环节风险监测和预防性消毒监管。

完成情况:加大力度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进口物防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货物输入的风险。根据省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协调组统一安排,省商务厅会同省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省进口物品疫情防控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进口物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科学精准做好进口物品疫情防控。

三十、指导境外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完成情况:密切跟踪境外企业疫情动态,及时提示风险。布置落实商务部、外交部有关重要时间节点疫情防控要求,下发相关工作通知6份。组织摸排境外人员基本情况。妥善处置涉疫信访件。

三十、推动全省经开区、高新区实现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

完成情况:2月省商务厅印发《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省118家经济开发区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和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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