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0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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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近年来,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速,全省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较强资源配置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供应链企业及服务平台。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鼓励跨境贸易领域公共服务平台运用数字化技术创新发展,加快推动产学研合作、探索供应链金融创新,更好服务中小外贸企业发展、服务江苏自贸区等载体建设。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培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发挥先进地区和重点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指导支持南京等2个城市和江苏跨境等33家企业入选第一批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省级层面和张家港市、苏宁易购和物润船联分别入选全国试点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组织试点城市和企业积极创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培育省级重点供应链企业和重点产业链,省有关部门联合培育认定123家供应链重点企业和18条地方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点线面结合、梯度培育、以点带线、由线及面的供应链创新和应用工作推进体系。
二是支持外贸领域供应链平台创新发展。鼓励引导供应链平台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外贸综合服务,支持南京等市开展市级外综服试点培育,聚焦羊毛、医药等特色产业打造垂直型外综服平台,为外贸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供应链平台企业服务跨境电商发展,无锡跨境电商综试区推动佳利达等本土供应链企业参与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供应链平台等服务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对接。创新打造市场采购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常熟依托中服焦点平台建设集外贸综合服务与高效监管为一体的“市采通”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准入备案、组货监装、报关报检、结汇信保等一站式服务,打通中小微企业合规出口新通道。
三是推广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加快建设国际贸易领域统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在全省推广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提供覆盖国际贸易全链条的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以及出口退税、证书申领、金融服务等一站式公共服务,主要业务在省内口岸地区覆盖率长期保持100%。通过“单一窗口”云平台为南京、常州、扬州、靖江等地提供云服务,支持地方口岸同时提供“单一窗口”应用和地方自有差异化项目应用,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对接第三方平台,“单一窗口”地方特色金融服务平台已与中行、工行等近10家银行及中国信保、太平洋、紫金等保险公司对接,试运行“苏贸贷二期平台”;拓展中国(江苏)口岸通关物流时效评估系统、中欧跨境贸易清关平台等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场景,助力外贸发展。
四是推动产学研合作平台发展。及时调整学科和专业,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累计选聘8批共2409位科技企业家参与100多所高校的教学工作,辐射逾千家企业、近万名研究生。支持校企共同培养研究生,认定5679家研究生工作站,每年吸引6000多名高校教师、8000多名企业导师和数万名研究生进站。支持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与剑桥大学共建科技创新中心,与国内知名高校共同举办“剑桥大学中国伙伴关系论坛”,吸引国内外顶尖人才及机构落地。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推进“引企入校”“办校进厂”等校企深度合作,“十三五”期间共建设291个省级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136个高职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和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支持自贸区苏州片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创建“独墅湖创客汇”产教融合基地,推动学校与企业间师资、课程、实训、标准、技术、文化融合,创新“1.5+1+0.5”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满足企业职业岗位需求的专业人才。
五是立足供应链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银企对接桥梁作用,加大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推动金融机构上线展示现有供应链金融产品,便利企业线上申请。推动江苏银行启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云平台建设,依托核心企业信用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综合跨境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减少审批环节,提供境外债券投资、自贸银团投资、跨境并购贷款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类跨境融资服务。创新跨境保函等产品,采取差异化的风险缓释方式,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跨境担保融资需求。依托昆山市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电子单证全流程线上审核,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与大数据、企业线上信用贷款的对接。引进PingPong等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落户江苏自贸区,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项下人民币结算超过200亿元,累计服务小微出口商户约5.5万家。开展银行外汇业务展业信息共享机制试点,总结11个与企业有关的展业信息共享指标,推动7个地市外汇局与87家银行签订展业信息共享协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深化省市联动,依托江苏自贸区创新高地,支持各类跨境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展。
一是支持跨境供应链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鼓励跨境供应链服务平台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服务外贸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专业化、数字化的一站式服务。支持各地引导服务平台入驻跨境电商产业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市场,扩大外贸企业服务范围,为企业通关提质增效。支持“市采通”等平台探索平台经济+贸易数字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在全省推广“市采通”模式,实现碎片化跨境贸易全程数字化、可视化,打造中小微企业出口综合服务平台。持续深入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梳理一批典型案例,评选一批省级示范企业,提升全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整体水平。
二是探索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相关平台对接。持续推广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打造高水平的国际贸易信息化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继续扩大“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间数据共享,积极争取国家监管部门授权,探索推动“单一窗口”平台与具备条件的跨境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合作,创新“外贸+金融”“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式,加大对跨境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整合跨境贸易数据和服务资源,集聚发展合力,建设具有江苏特色的“电子口岸+”综合服务体系。
三是以服务平台为抓手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搭建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云平台,加快完善全省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引入省内外提供交易撮合、仓储物流、支付结汇、网络推广、代运营、软件开发、人才培训、售后维修等服务的优质平台和供应链企业,为全省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公共云服务。培育一批具备跨境电商全产业链服务能力的产业集聚区,带动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和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开展“江苏优品·数贸全球”专项行动,组织一批峰会论坛、双创大赛、培训宣讲、对接合作等活动,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提升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打造产业和供应链人才培育平台。支持产业平台与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鼓励和支持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主动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服务平台和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打造自贸区人才培养平台,建立政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推进省商务厅与南京大学共建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建设,加大自贸区和国际供应链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为跨境供应链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大力培育技能型人才,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鼓励学生早实践,多实践,在实践中提升职业胜任力。积极推动自贸区各片区深入挖掘各地教育资源,打造高技能人才实训和培训基地,支持集成电路大学等机构做大做强。
五是有序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在切实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高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与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科技平台合作,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所属产业、行业特点,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融资需求。支持风控能力强、具有一定数据积累的供应链平台探索与大型外贸企业、信保及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运用大数据手段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精准提供融资授信。继续完善贸易外汇业务展业信息共享指标,在省内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共享机制,丰富银行信息来源,提升银行的展业能力和企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支持新业态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不断优化普惠型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