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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20-00098
信息分类   重点工作进展  时效    
发布机构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20-05-08
信息名称   省政府2019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内容概述  
文号   关键字  

省政府2019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01 16:57浏览次数:

一、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第3项)

(一)加快推进家政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第6条)

完成情况: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支持南京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编制并向商务部上报了《家政O2O服务规范》,支持省家协制定颁布《家政机构诚信等级表示方法》T/JSPFSIA 14-2019等省级行业标准。建设、完善了省家政服务诚信平台、省巾帼家政联盟信用平台,开展了本省家政信用记录采集、归集及后期管理工作。

(二)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深入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第9条)

完成情况:开展省级电商示范村评审创建工作,确定了42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完成2019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乡镇特色产业园(街)区创建材料上报、专家评审工作。根据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19年9月下发的通知要求,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镇,省级电子商务示范社区”创建项目予以撤销。

二、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第3项)

(一)推动南京智慧商圈建设(第3条)

完成情况:完成了南京市商业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完成了南京市商业信息平台老字号信息模块开发工作,完成了夫子庙区域5G站点全覆盖。

(二)推进南京夫子庙步行街改造提升全国试点,开展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创建活动。(第4条)

完成情况:编制形成了《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创建办法》和《评价指标》。印发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省级高品位步行街试点街区和培育街区名单的通知》,确定了13个省级高品位步行街。

(三)遴选认定第二批江苏老字号企业,做好老字号企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第5条)

完成情况:筛选10家老字号企业参加“故宫过大年”活动。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第五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作品展、第六届“紫金奖”文创大赛—大运河老字号定制创意设计大赛。筛选39家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企业参加澳门“江苏文化嘉年华”活动。印发了《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江苏老字号的通知》,认定第二批95家江苏老字号。成功指导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12项)

(一)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20家。(第3条)

完成情况:举办了全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政策宣讲培训。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新认定23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10家功能性机构。

四、扎实做好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第53项)

(一)推进苏陕扶贫协作共建“区中园”,支持苏州工业园区与沈抚新区深化合作。(第3条)

完成情况:配合印发了《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共建“区中园”工作要点》;对各“区中园”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估,配合印发了《陕西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度苏陕扶贫共建“区中园”建设情况的通报》。督促各结对帮扶开发区进行项目、人员对接,截至2019年底,合作共建“区中园”共引进投资项目42个,直接帮扶和消费帮扶逾千人。联合陕西省商务厅召开了联席会议和项目推介会,组织近30家企业与会对接交流;赴陕西对“区中园”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调研,加大工作交流,推动项目加快落地。督促苏州工业园区与沈抚新区从交流培训、规划指导、产业对接等方面推进务实合作;督促苏州工业园区落实双方签订的《对口合作深化协议》议定事项,协调苏州工业园区与沈抚新区双方企业合作的沟通联络工作。

五、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第59项)

(一)制定《江苏省推进“丝路贸易”促进计划专项行动方案》,促进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提质增效。(第2条)

完成情况:2019年,全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同比均保持增长。正式出台了《江苏省推进“丝路贸易”促进计划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省级贸易促进计划共支持企业参加“一带一路”沿线重点货物贸易展会56个。组织企业参加了华交会、广交会、高交会、孟加拉国际纺织展、日本大阪展、中国消费品(俄罗斯)品牌展、中国机械电子(菲律宾)品牌展、澳大利亚中国纺织服装展等境内外重点展会。

六、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第60项)

(一)举办上市公司海外投资推进会。(第1条)

完成情况: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江苏省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大会暨“一带一路”投资推进会。

(二)出台《推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方案》,新增1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举办中柬、中埃等境外园区投资推介会。(第2条)

完成情况:出台了《江苏省推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方案》。经第三方审核机构选取、实地审核,确认徐工巴西工业园为我省第4家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召开了中柬、中埃等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及项目合作推介洽谈会

七、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第61项)

(一)把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为引进外资的重点,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和外资“隐形冠军”、细分领域“单打冠军”项目。(第1条)

完成情况:认定2家外资研发中心符合进口免税政策,复核32家外资研发中心符合进口免税政策。完成了“江苏省与韩国SK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拟定、征求意见、正式签署等工作,召开了“江苏省与韩国SK集团战略合作”召集人会议。与上海美国商会共同举办了美国跨国公司交流会。召开了江苏省外资总部经济推进大会,编制发布了《江苏外资总部经济发展蓝皮书》。

(二)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保持稳定。(第3条)

完成情况:根据商务部统计口径,2019年,我省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保持增长,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成立省领导挂钩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做好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拟定、完善并签署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与韩国SK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委主要领导出访日韩期间,举办了开放创新合作交流会。邀请专家深入解读《外商投资法》。举办了第三届国际知识产权应用暨项目合作大会;举办了全省招商引资经验交流会,发布全省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创新案例。组织江苏外资科技创新发展代表团访问英国、以色列、荷兰、奥地利、瑞典、挪威、美国和墨西哥。组织参加2019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每月向各市通报实际使用外资情况,为重大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

八、加快各类开发园区转型升级(第62项)

(一)编制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在全省开发区推行8个事项的“区域评估”,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创建省级特色创新示范园区、智慧园区、国际合作园区。(第1条)

完成情况:印发了《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在全省开发区分步实施。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智慧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评定18家省特色创新(产业)示范园、10家省智慧园区;举办了全省智慧园区建设培训班、全省开发区创新提升培训班。印发《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评定第一批9家省级国际合作园区。

(二)鼓励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连云港等有条件的重点区域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的叠加复制与集成创新,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2.0版总体方案。(第2条)

完成情况:以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为基础,推动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地打造改革开放“试验田”,梳理形成了集成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典型案例。成功获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改革创新举措细化分解落实。完成开放创新综合试验1.0版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形成了《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评估报告》。

(三)加快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加强对韩经贸合作交流。(第4条)

完成情况:召开了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中韩(盐城)产业园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举办了首届“一带一路”商协会圆桌会议(盐城)峰会。在省委主要领导出访韩国期间,我厅承办了“江苏·韩国开放创新合作交流会”,并组织江苏企业考察新万金产业园。参加了中韩产业园合作协调机制副部级第三次会议、中韩产业园合作协调机制司局级工作组第三次会议。首届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于10月在盐城市召开。组织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业代表参加第18届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交流会议。通过调研、举办中韩FTA创新实践主题论坛等方式指导和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等改革经验。

(四)着力打造重大开放平台,办好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第8条)

完成情况:完成了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审批工作,配合做好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材料报批等组展工作。完成了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展览展示审批工作。组织承办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

九、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第95项)

(一)改造升级100家农贸市场,新建1500家社区商业便利网点。(第2条)

完成情况:出台《关于促进社区消费推动社区商业“三进三提升”的指导意见》。赴连云港、无锡、泰州召开片区座谈会,通过实地了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社区商业便利网点建设情况,加强督促检查。2019年,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社区商业便利网点建设任务均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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