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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20-00153
信息分类   提案办理  时效    
发布机构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20-06-29
信息名称   省商务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内容概述   省商务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文号   苏商办〔2020〕200号 关键字   建议提案办理

省商务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0-09-28 18:43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消费市场带来严重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紧紧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迅速行动,创新举措,强力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全国第三跃居第二,社会消费意愿回升,市场回暖步伐加快,总体呈现良好势头。

夜经济是城市和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衡量城市活力的重要指标。夜经济日益繁荣,服务场景不断拓展,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高品质、多样化的需求。您提出的大力培育发展江苏夜经济,既是应对疫情造成就业压力的民生工程,又是激发内需、提振经济的有效途径。我省高度重视夜经济的发展,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的通知》中明确提出 “大力发展‘夜经济’新业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就加快发展夜间文旅经济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以及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主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发展江苏夜经济。

一、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

(一)将夜经济发展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强化惠民性和便民性,把江苏夜经济纳入商务发展规划,优化网点布局,提升商业服务功能。在力促产业和消费“双升级”方面,重点开拓夜间经济空间,展现夜间经济特色,整合商贸、文旅、康体等产业资源,抓好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加大对发展夜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能。

(三)形成促进夜经济发展合力。发展夜间经济是一项综合性工作,2019年,我省建立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统筹推进促进消费的各项工作。我们将充分发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作用,加强部门间协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夜经济加快发展,争取在联席会议层面推动出台我省《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加快发展夜间文旅经济

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省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20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开展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专家以《指标体系》为标准,从百余个集聚区中筛选、公布2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并从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年底前,将对建设单位进行考核,评选、命名1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被正式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将获得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奖励性支持,并在各类媒体和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在线文旅超市等网络平台上作广泛宣传推介。到2022年,将完成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任务目标。

三、打造区域夜经济品牌

引导和鼓励各市县结合当地消费热点、风俗文化和特色优势,基于城市定位和资源禀赋,推动夜经济品牌化,推进《夜江苏消费地图》《夜江苏消费指南》出台。比如,支持南京以秦淮文化为抓手,打造夫子庙、老门东、新街口、百家湖等夜经济聚集区,擦亮金陵“夜名片”;支持苏州围绕“姑苏八点半”夜经济品牌,政府机关开放停车位,派发锦鲤大礼包撬动夜消费,“全市域”兜底式无理由退货,打造系列夜消费活动;支持常州依托古运河两岸、青果巷、南大街等名景点,整合夜游、夜食、夜购、夜娱,着力培育“龙城夜未央”夜生活品牌;支持淮安培育发展一批品牌化、标志性夜间经济示范点;支持连云港打造一批“夜港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推介形成江苏夜经济品牌,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夜经济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每个市县都有自己的夜经济特色,把夜经济的品牌做得更响亮。

四、加快夜经济创新发展

(一)与步行街、商圈有机衔接,打造高品位夜经济发展的载体。步行街是城市商业和服务高度集聚的区域,是满足居民消费的重要场所,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加快推进南京市夫子庙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在全省着力改造提升一批步行街过程中,充分融合夜间经济的元素,促进协同发展。引导主要商圈和夜间经济紧密结合,打造高品位消费载体。

(二)着力发展网红夜市。加快培育与城市文化和消费习惯相符合的网红点和打卡点,利用抖音、直播等方式进行全面推介,刺激年轻群体消费。

(三)拓展节假日夜间消费空间。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夜间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旅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集疏运道路建设,提升节假日夜间交通出行服务水平。

(四)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将老字号文化与夜间经济叠加,组织江苏老字号企业开展“三进三促”活动,即进校园、进社区、进景点,促进创新发展、促进文化传承、促进品质消费。

(五)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优化公交线路、开通夜间公交、延长地铁运营时间等,为夜间商业活动提供基本的通勤保障。做好夜间经济集聚区周边停车场、垃圾回收设施、优化休闲座椅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彭程、夏网生,电话:025—57710390 1885205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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