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62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商贸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实体商贸服务业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受经营成本不断上涨、消费需求结构调整、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等诸多因素影响,实体商贸服务业发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商贸服务业,准确研判形势,深化改革,优化环境,巩固和增强我省商贸服务业实体经济的优势,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实体商贸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先后出台《省政府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6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3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0号)等文件,加快南京、苏锡常、徐州等现代商圈建设,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大楼向自主经营转型,通过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鼓励商贸企业加强实体店与线上平台的合作;引导优势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二是大力开展消费促进工作。设立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34个部门参与的省级消费促进联席会议制度,明确2017年促进消费的97项目标和112条具体举措,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交流,研究扩大消费的政策和重大举措。制定《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商流通〔2017〕256号),从促进品质消费、稳定支柱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拓展农村消费、倡导绿色消费5个方面分类引导,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53%以上。启动“消费促进月”,会同苏宁易购打造“全渠道购物节”;依托中华特色馆(江苏)举办龙虾节、大闸蟹节,扩大江苏特色产品的销售;与好享购物联合开展“江苏味传百年”品牌推广销售活动,宣传我省老字号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与有关企业联合开展进口商品直销活动,吸引境外消费回流。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针对实体零售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线上线下不公平竞争问题,开展线上线下公平监管、公平纳税,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查处一批侵权假冒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促进市场环境改善。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了31个监管领域法定职责清单和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完善了监管方式、流程、自由裁量等标准制度规范体系。加快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开发运行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和商务诚信监管平台,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客观公正的信用信息查询,为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供信用分类监管服务。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开展地方特色产品、中华老字号产品、江苏老字号产品“网上行”“进名店”等供需对接活动,加快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强调促进体验消费升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不同地域借助“商文旅绿”资源联动,利用古文化街区和艺术节、购物节、体育赛事等载体吸引客流、叠加资源、促进消费。支持百货、餐饮、家政、洗染等品牌企业拓展社区连锁网点,满足居民多元化、多层次、便利化服务消费需求。探索推动社区商业中心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相结合,形成合理的网点布局,在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和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
二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创新。加快大型零售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国外、境外开设分店。尝试推广利用综合保税区功能开设进口保税商品直销中心,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吸引境外消费回流。鼓励发展设施高效智能、功能便利完备、信息互联互通的智慧商圈,促进业态功能互补、客户资源共享、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重点推进购物中心、百货大楼、商业综合体等向自主经营转型,通过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增加服务性消费、体验式消费的比重。引入买手制和定制销售运营模式,推进传统百货向现代百货转型。通过连锁经营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平台经济、鼓励线上线下企业合作等形式,培育形成一批具有整体竞争力的大型零售集团,力争到2020年,全省有2家企业进入世界零售100强,5家企业进入全国零售50强。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城乡商业网点建设,优化便利店、专业店、社区店、乡镇商贸中心等布局,推广苏州邻里中心经验,保障居民生活需求和消费需要。复制推广南京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支持地方出台商业网点管理办法,增强大型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刚性。推动各地认真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支持苏南地区大型零售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管理优势,向苏中、苏北地区拓展经营,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住所登记改革,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和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在税收、融资等方面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