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0335/2016-01559 | ||
信息分类 | 综合信息 | 时效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16-05-05 |
信息名称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的批复 | ||
文号 | 苏商审〔2016〕311号 | 关键字 | 加油站 |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5-05 00:00浏览次数:
沭阳县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新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的报告》(沭商〔2015〕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申请建设的加油站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意建设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乡镇型)。
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石油分公司出资建设,建设地址为新205国道与324省道交叉口西南角。
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宿迁沭阳龙庙第一加油站占地面积1650平方米,储油罐4个,总罐容12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2个共60立方米,柴油罐2个共60立方米,加油机4台12枪。
接到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加油站建设要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进行,并在建设批复下达后24个月内建成竣工。建成后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江苏省商务厅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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