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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16-01164
信息分类   流通业发展  时效    
发布机构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16-03-01
信息名称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苏商流通〔2016〕106号 关键字   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13:41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现将《2016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随文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商务厅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流通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推动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

一、深入推进南京市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商务部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南京市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明确工作主线,聚焦试点工作主题。建立省市联动、定期交流的工作机制。跟踪指导重点任务时间进度,督查落实相关改革措施,力争在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建立促进内贸流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强试点成果宣传,总结提出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并予以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推动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

二、推动传统商业转型升级

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加强实体店与线上平台的合作;推进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大企业向自主经营转型,提高服务性消费、体验式消费的比重;鼓励发展无店铺经营。引入自有品牌和买手制运营模式,推进传统百货向现代百货转型。优化便利店、专业店、社区店、乡镇商贸中心等布局,培育发展奥特莱斯、定制销售、保税直销等业态,适应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实体商业企业推进全渠道经营、大数据应用和供应链管理,发展智慧流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建立重点流通企业、典型示范企业联系机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传统商业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积极争取国家“智慧商圈”建设试点,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打造若干适应“互联网+流通”发展趋势的新型商圈。继续加强对苏州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指导,做好已有试点项目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评估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由点带面,扩大试点影响力,促进现代服务业优化发展。

三、大力实施商贸物流示范引领行动计划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标准委部署,支持南京、徐州市开展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逐步建立社会化的托盘共用体系,推广应用标准技术设备,加强物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相关标准和服务规范,夯实物流标准化工作基础。支持昆山开展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争取南京市列入国家第三批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指导推动国家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协会)建设。开展商贸物流企业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我省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商贸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城市共同配送、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电商物流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企业、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以及省级商贸物流示范企业等给予支持。

四、积极推进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

加强流通品牌建设工作,争取商务部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试点,畅通品牌商品流通渠道。进一步促进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扩大优质品牌商品供应。贯彻落实商务部文件精神,出台我省促进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引导老字号企业加快产权改革、改进传统技艺、创新营销方式。筹备成立“江苏老字号企业协会”,适时召开协会成立大会。依托协会强化老字号的行业发展、品牌宣传、展会组织等工作。开展2015年“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定2016年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出台“江苏老字号”标识使用及管理办法,实行规范化管理。

五、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围绕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宗旨,积极开展信息查询、人力资源培训、企业家管理力提升、投融资服务等工作。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多种网络渠道开展线上线下信息咨询服务,鼓励工作站、联系点和专业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依托互联网发展孵化基地,推动中小企业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发展模式创新。根据企业需求,组织各类系列化培训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争取国家“两创示范”相关政策扶持。

六、着力促进绿色流通发展

开展绿色商场示范认定工作,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废弃物品回收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主体。实施商务部《流通领域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指导目录》,大力推广绿色产品。按照《零售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引》要求,引导企业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使用屋顶、墙壁光伏发电等节能设备和技术。组织开展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的绿色流通宣传,倡导绿色消费。贯彻《商务部关于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引导旧货市场健康发展。

七、做好商贸流通特殊行业风险防范工作

进一步完善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监管,防范经营风险。制定典当行风险防控预案,鼓励典当行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研究探索典当行年审权力下放改革。完善拍卖业监管制度,落实商事登记改革,推动网络拍卖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出台江苏省《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加强融资租赁业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规则和监管制度。做好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工作。

八、强化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省安委会、消委会的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加油站(点)、油库等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商业场所和各类大型商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节假日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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