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0335/2015-01442 | ||
信息分类 | 开发区发展 | 时效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15-12-23 |
信息名称 | 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23家单位为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23家单位为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批复 | ||
文号 | 苏商开发〔2015〕934号 | 关键字 | 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
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23家单位为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批复
各市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你们关于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23家单位为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如下:
1.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2.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
4.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5.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
6. 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
7.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
8. 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
9.江苏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
10.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11. 江苏溧阳经济开发区
12. 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
13.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14. 江苏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
15. 江苏洋口港工业园区
16. 江苏连云经济开发区
17. 江苏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8.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
19. 江苏淮安清浦工业园区
20.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
21.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
22. 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
23. 泰兴黄桥工业园区
希望上述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认真制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方案,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开发区的重要工作。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建设一支符合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要求的高素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构筑产业知识产权高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形成经济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环境,推进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结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建设。全面快速提升开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真正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的引领区、自主创新的集聚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示范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为江苏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