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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00335/2015-01565
信息分类   综合信息  时效    
发布机构   江苏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15-11-13
信息名称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的批复
内容概述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的批复
文号   苏商审〔2015〕815号 关键字   加油站批建

省商务厅关于同意建设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11-13 00:00浏览次数:

淮安市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建设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的请示》(淮商运〔2015〕1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申请建设的加油站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意建设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公路型)。

二、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由企业自行出资建设,建设地址为马甸镇237省道东侧、三支排涝渠北侧(马甸镇新237省道马甸段、淮施路交汇处北侧)。

三、淮安市淮安区宏康加油站占地面积2973平方米,储油罐4个,总罐容12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2个共60立方米,柴油罐2个共60立方米,加油机4台16枪。

接到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加油站建设要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进行,并在建设批复下达后24个月内建成竣工。建成后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江苏省商务厅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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