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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CEPA,推动两地服务业共同发展——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 在“《CEPA补充协议四》专题论坛”开幕式的演讲

发布时间:2007-10-17 17:05浏览次数:

尊敬的曾俊华司长、廖晓淇副部长,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CEPA补充协议四》专题论坛",与大家分享内地与香港在CEPA框架下特别是服务业合作发展方面的经验和思路。

  今年6月底,刚刚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四》在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扩大了对香港的开放,为两地服务业的合作与发展再次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据《CEPA补充协议四》,内地在28个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采取了40项更加开放的措施。这些措施都超出了内地的入世承诺和整体开放水平。与以往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开放领域更多,新增加了公用事业、社会服务、环境、体育等11个领域的开放内容,其中的绝大多数领域允许香港企业在内地独资经营。如在公用事业领域,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参与内地中等城市燃气、热力、供排水管网建设与经营。在环境服务领域,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提供环保服务。

  二是开放程度更高,对医疗、会展、保险、银行、证券、旅游、文娱等17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的基础上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分别采取了进一步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限制等开放措施。如在金融领域,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的总资产要求由不低于100亿美元降至60亿美元;允许香港的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为内地的保险公司提供代理服务;同时,允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相关业务。在旅游领域,香港旅游社在内地设立合资、独资旅行社的年旅游经营总额分别降至不低于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大大低于对其他外资旅行社4000万美元以上的要求;同时,还将经营赴港澳游试点业务由广东省扩大到泛珠三角内地其他八个省。

  三是开放模式更多样,在与管理咨询相关服务、会展、文娱领域允许香港企业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务。如在会展领域,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的方式在内地举办各种展览。

  这些开放措施,在更宽的范围内为两地服务业的合作创造了条件,在更大的程度上满足了两地服务业的合作需要,为香港服务业进一步发挥优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有利于促进内地与香港服务业的共同发展。一会内地有关部委和地方的代表将就具体开放措施和落实情况给大家进行介绍和交流。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CEPA实施近四年来,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效益正在不断发挥。截至今年7月,超过1800家香港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香港银行在内地共设立包括总部、分行和支行在内的营业性机构112家,占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的33%;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共60家,占境外律师事务所内地代表处总数的24%;两地合拍影片的数目大幅增长,从2001的6部增加到目前的每年的二、三十部,2006年内地最卖座的十大电影中,就有5部是内地与香港合拍的。此外,CEPA已允许香港居民参加内地超过40个类别的专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以会计为例,香港报考内地会计师资格的人数已从2003年的3100人激增到2006年的12600人。香港个体工商户北上内地创业的发展势头良好。截至目前,香港居民在内地共设立个体工商户2577户,从业人员近7000人,涉及零售、餐饮、美容保健等多个领域。

  CEPA的实施,为香港服务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扩大了香港服务业的经营规模,促进了香港服务业资源整合,特别是对香港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机遇,同时CEPA也为内地的服务业带来了良性竞争和示范作用,对内地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如,CEPA实施后进入广东的香港某银行,货款业务量由CEPA实施前的每年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目前的每年超过15元亿人民币;第一家按照CEPA进入内地的香港国际货代企业,2004年的业务量就由CEPA实施前的27万标箱增加到35万标箱。可以说,CEPA的实施,减少和消除了内地与香港在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加速了相互间资本、货物、人员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加强了两地间的产业合作和协调发展,为内地与香港服务业共同合作与发展拓展了空间。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到目前为此,CEPA已经签署了5个协议,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已经增加到38个,开放措施共192项,开放模式涵盖了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全部四个方面。今后商务部的主要工作是完善CEPA各项政策的配套措施,落实好CEPA的各项规定,同时研究CEPA的进一步扩大开放。下面,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落实CEPA各项规定

  一是制订和完善CEPA各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便利和吸引更多的香港服务提供者进入内地。CEPA 及其三个补充协议签署和实施以来,中央政府各有关部门已经修改了85个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了CEPA的顺利实施;今年6月29日《CEPA补充协议四》签署后,内地各有关部门即着手开展相关的17个法律法规的修改工作,目前已颁布了2个,其他的正在抓紧进行,确保《CEPA补充协议四》自2008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二是要加强对内地有关政府部门官员的培训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底,商务部将举办4期培训班,轮训各地商务主管官员,让他们更加掌握CEPA、熟练运用CEPA,更好地服务利用CEPA投资内地的香港企业。三是定期举行CEPA落实的专题会议,切实解决CEPA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会议举行之前,我们将听取香港工商界对CEPA执行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并请香港工商界的朋友参与CEPA的落实工作,扎扎实实推进CEPA各项措施的实施。

  二、进一步扩大开放,丰富和充实CEPA

  一要着力促进两地发展跨境服务。香港与内地语言相通、文化相同,经贸合作基础良好,发展跨境服务有着天然的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香港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形式为内地提供服务的条件日益成熟,我们将进一步推动两地跨境服务的发展,使香港服务提供者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二要进一步推动两地间专业服务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香港专业服务分工细致,国际化程度高,有大批高素质人才的优势,推动两地专业服务领域的合作。继续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两地专业人士资格互认的各项工作,落实专业人士到对方执业问题,逐步做好不同体制的衔接。三要继续会同内地各有关部门,总结CEPA试点措施的经验,并逐步在内地更广的范围内推广。

  三、丰富CEPA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容

  贸易投资便利化是CEPA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之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的重要基础工作。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让生产要素更加顺畅地流动,推进两地经济的融合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更宽范围上进行,是今后内地与香港加强合作的重点。CEPA实施以来,内地与香港在八个领域加强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我希望今后内地与香港继续巩固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中已经建立的工作机制,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推动两地经济共同发展。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今年是香港回归十周年。十年来,在两地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成绩斐然。CEPA的签署和实施,更是推动了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关系实现了新跨越。展望未来,我们相信,CEPA的不断丰富和落实,必将为两地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增添新的活力!

  最后,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商务部 台港澳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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