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 |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于2012年5月正式启动,经过两年半的艰苦磋商,于2014年11月实质性结束。2015年6月1日,双方在韩国首尔正式签署协定。 问:中韩自贸协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中韩自贸协定除序言外共22个章节,包括初始条款和定义、国民待遇和货物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电信、自然人移动、投资、电子商务、竞争、知识产权、环境与贸易、经济合作、透明度、机构条款、争端解决、例外、最终条款。此外,《协定》还包括货物贸易关税减让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等18个附件。 问:中韩自贸协定谈判总体过程如何? 答:经过八年的精心准备,中韩自贸协定仅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完成谈判。早在2004年,中韩双方宣布启动中韩自贸区民间可行性研究。2006年,双方又宣布启动了政府主导的官产学联合研究。直到2012年,双方认为条件基本成熟,正式启动了中韩自贸协定谈判。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里,双方经过艰苦的14轮正式谈判和若干次磋商,于2014年底实质性结束谈判。 问:中韩两国领导人在自贸谈判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答:在中韩自贸谈判过程中,两国领导人多次表达了强烈的政治意愿,对完成谈判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13年6月27日,习近平主席和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会晤并发表联合声明,其中就中韩自贸区做出如下指示:"两国领导人再次确认,中韩自贸区的目标应是一个包涵实质性自由化和广泛领域的高水平、全面的自贸协定。两国领导人也对双方就完成模式谈判所取得的实质性进展表示欢迎,并指示双方谈判团队加强努力,使中韩自贸区谈判尽早进入下一阶段。" 2014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韩期间,与朴槿惠总统共同提出"进一步努力在年底前完成谈判"的目标。10月,李克强总理在意大利与韩国总统朴槿惠会见时,亲自做韩方工作,再次谈到争取在年底前完成谈判。 在两国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和指导下,双方谈判团队终于在2014年11月北京APEC领导人会议前就全部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 问:中韩自贸协定谈判最后冲刺阶段如何? 答:在谈判的最后冲刺阶段,双方谈判团队在各自首席谈判代表带领下,全力加紧工作。两国经贸部长在关键节点直接介入,分别出任各自代表团团长。双方经过昼夜磋商,终于在2014年北京APEC领导人会议前就全部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 2014年11月10日,习近平主席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举行会晤,共同宣布结束中韩自贸区实质性谈判。在两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结束实质性谈判的会议纪要。随后,经过近4个月的技术磋商,双方就农产品特保措施、境外加工区等全部剩余技术问题达成一致,并于2015年2月25日完成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电信、环境、电子商务等全部17个领域、22个章节的文本确认,并草签了上述协定。至此,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 问:中韩自贸协定何时何地由谁正式签署? 答:2015年6月1日,高虎城部长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尹相直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韩国首尔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互致了贺信。 问: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后将于何时生效? 答: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后,双方将抓紧履行国内程序,力争于2015年底或2016年初生效。 问:建立中韩自贸区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习近平主席和朴槿惠总统指出,中韩自贸区在两国关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亚洲发展繁荣和全球经济复兴都将起到重要作用。中韩自贸区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将推动中韩两国经贸关系迈上新台阶。中韩两国地理相邻、经济互补性强,发展经贸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和巨大潜力。建立中韩自贸区后,两国间商业活动和经贸往来会更加自由、便利和规范,这将成为两国进一步发挥经贸合作潜力的重要契机,推动中韩经贸关系实现更大飞跃。 二是将促进中韩经济和产业链的全面融合。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使两国企业享受到更低的关税,拥有更大的共同市场。更重要的是,两国间贸易壁垒的取消和降低将促进两国经济和产业链的全面融合,从而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提升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携手向全球价值链的更高端迈进,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 三是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新发展。中韩自贸区作为整个东北亚地区的第一个自贸区,为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乃至未来亚太自贸区,走出了重要一步,将对加快东亚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同时,中韩自贸区也是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和韩国"欧亚倡议"构想的重要连接点,对两国携手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大陆经济融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问:建立中韩自贸区对两国经贸关系将产生什么影响? 答:对于全球贸易份额排名分别为第1和第9位、双边贸易额近3000亿美元的中韩两国来说,达成一个高水平、全面的自贸协定将使两国企业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它不仅意味着更低的关税和更大的共同市场,更重要的是,将促进两国产业链之间更紧密的融合和竞争力的共同提升,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问:建立中韩自贸区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将产生什么影响? 答:中韩两国作为东亚地区的两个重要经济体和世界第2和第14大经济体,达成一个高水平、全面的自贸协定,建立东北亚地区的第一个自贸区,这本身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不仅有利于两国的共同发展,也将为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乃至于未来亚太自贸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加快东亚和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问:建立中韩自贸区对我国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韩国是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中韩自贸区是截至目前我国对外商谈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同时,也开创了几个第一:我国第一次在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承诺未来将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第一次纳入电子商务等新议题,第一次涉及地方经济合作。中韩自贸区将为我国今后自贸区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起到重要作用。 问:我国在对韩贸易中长期处于巨额逆差,为何还要与韩国商谈自贸协定? 答:我国对韩国的贸易逆差自1992年建交起就一直存在,这是有着深层次结构性原因的,两国商谈自贸协定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解决逆差问题。中韩两国的产业链有着很强的互补性,从韩国进口中间产品、零部件和机器设备,是我国现阶段国内产业所需要的,这些中间产品和零部件在我国加工成制成品后,除在我国消费和回流韩国外,很大部分出口到世界各地,扩大了两国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因此,我们应该从全球的角度,客观地看待中韩逆差问题。 同时,就中韩自贸协定关于降税的具体安排而言,中韩自贸区建成后,韩国92%的产品将对我国实现零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91%;我国91%的产品也将对韩国实现零关税,覆盖自韩国进口额的85%。这也是一个利益大体平衡的结果,将对促进和扩大中韩双边贸易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问:根据中韩自贸协定达成的安排,双方零关税产品税目将达到90%以上,请问中韩双方其余不到10%没有实现零关税的是什么产品? 答:中韩两国都各有一些高度敏感产品。经过反复深入磋商,双方最终在确保利益大体平衡的原则下,妥善解决了高度敏感产品问题。从双方降税安排看,中方的高度敏感产品主要是汽车、机械、化工、钢铁、电子等制造业领域的一些中高端产品,韩方的高度敏感产品主要集中在农水、纺织、汽车等领域。 问:中韩自贸区货物贸易总体开放水平如何? 答:从总体开放水平看,中韩双方绝大多数产品和贸易将实现零关税。经过最长20年过渡期后,中国91%的产品将对韩国实现零关税,这些产品覆盖2012年中国自韩国进口总额的85%;如再加上部分降税产品,中方参与降税的产品将达到92%,覆盖中国自韩国进口总额的91%。同时,韩国92%的产品将对中国实现零关税,这些产品覆盖2012年韩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1%;如再加上部分降税和关税配额等产品,韩方参与降税的产品将达到93%,覆盖韩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5%。 问:中韩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过渡期是如何安排的? 答:中韩双方大多数零关税产品将在10年内取消关税。中国71%的产品将在10年内取消关税,覆盖中国自韩国进口总额的66%;韩国79%的产品将在10年内取消关税,覆盖韩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77%。此外,中韩双方部分降税产品基本均在5年内完成协定规定的降税,关税配额产品的配额内税率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降为零。 问:中韩自贸区在制造业和农水产业两个主要领域的自由化水平如何? 答:从主要领域看,中韩双方自由化水平各有高下。在制造业方面,中方最终零关税产品为"税目90%、进口额85%",其中,10年内零关税产品为"税目72%、进口额66%";韩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将达到"税目97%、进口额94%",10年内零关税产品将达到"税目90%、进口额80%"。在农水产业方面,中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将达到"税目93%、进口额56%",韩方为"税目70%、进口额40%"。 问:中韩自贸区货物贸易在具体产业产品的自由化情况如何? 答:具体到细分产业和产品上,中韩双方除少数高度敏感产品外,其他产品均将在过渡期后实现零关税。中方主要高度敏感产品包括部分化工产品、钢材等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农水产品、木材及木制品、纸制品以及少量其他产品。韩方主要高度敏感产品包括部分农水产品、木材及木制品、纺织品和服装、汽车以及少量其他产品。 问:中韩自贸区货物贸易中,双方如何处理敏感产品? 答:从对敏感产品的处理看,中韩双方实现了开放水平最大化和高度敏感产品保护之间的比较精准的平衡。中韩两国生产门类都非常齐全,相互之间竞争性较强,因此,双方几乎对各个细分产业甚至产品都有核心关注,双方在谈判中也都寸步不让,因为每一个税目,每一个百分点的关税降幅都意味着巨大的经济利益。最终,双方在确保利益大体平衡的原则下,实现了对高度敏感产品的精准定位,找到了开放和保护之间的细微平衡点。一方面,实现了开放水平最大化。中方除部分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钢铁等产品外,韩方除部分农水产品、纺织品和服装、木材及木制品等产品外,其他非高度敏感产品都将逐步取消关税。另一方面,使真正需要保护的高度敏感产品得到了适当的保护。双方针对各自不同敏感度的产品,通过过渡期、部分降税、关税配额、例外等方式,进行了有区别的妥善处理。 问:在货物贸易方面,产业界应如何看待中韩自贸协定? 答: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将为两国产业界带来新的机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全球价值链的逐渐扩展,特别是区域生产网络的日益融合,中韩两国建立自贸区对产业界的好处,不仅体现在更低的关税和更大的共同市场,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通过降低贸易成本和相互开放市场,促进两国产业链之间更加紧密的融合和竞争力的共同提升,实现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共同发展、互利共赢。因此,产业界应该以更加长远、辩证地眼光,看待中韩自贸区达成的安排,更加全面、深入地挖掘自贸区带来的机遇,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自贸区提供的成果。 问:中韩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对我国优势产业将产生怎样影响? 答:从中国相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看,除服装、有色金属等传统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外,中国在部分钢铁制品和电子、机械产品等一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也呈现出较快的发展趋势,逐渐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建立中韩自贸区更有利于发挥中国企业的已有优势,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为中国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巩固和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问:中韩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对两国都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将产生怎样影响? 答:从中韩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看,如电子电气设备产业,中韩双边贸易以中间产品为主,体现出较强的产业内贸易特点。建立中韩自贸区,取消或降低两国间贸易壁垒,有利于两国相关产业实现"强强融合、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两国的技术和市场,进一步培育和增强两国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两国产业在东亚区域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共同扩大在全球的市场份额。 问:在货物贸易方面,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是否将冲击我国弱势产业? 答:相对于韩国,从中国处在弱势的产业主要是部分中高端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和汽车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对这些产业,中韩自贸区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过渡期、部分降税等安排,给相关产业以调整、适应的时间和空间,避免因降税给产业发展带来过急、过大的冲击。同时,也尽可能对产业进行细分,对不同敏感度的生产环节和产品进行精准定位,本着"以开放促改革"的精神,对能够开放的生产环节和产品进行适度开放,目的是通过良性竞争推动企业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 问:在货物贸易方面,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将为中国消费者带来哪些好处? 对中国消费者来说,一些家电产品、日用化工品、韩国特色食品、服装、鞋帽等赴韩旅游购物或韩国代购的热门产品将更加便宜。在家电产品方面,电冰箱、电饭锅、电炒锅、电烤箱、电磁炉、微波炉以及一些按摩仪、美容仪等将在10年内取消目前15%的关税。在日用化工品方面,牙膏等口腔清洁用品将在10年内取消目前10%的关税,洗发沐浴产品和护肤品也将在5年内部分降税20-35%左右。在韩国特色食品方面,海苔的关税将在10-20年内从目前的15%降为零,泡菜目前25%的关税将在20年内取消,此外,鳕鱼、冻蟹等近90%的水产品将在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在服装、鞋帽方面,许多产品的关税将在10-20年内从目前的约15%降为零。 问:在货物贸易方面,中韩自贸协定的实施将为韩国消费者带来哪些好处? 答:对韩国消费者来说,也将以更加优惠的价格买到来自中国的农水产品、服装和鞋类、家电等产品。在农水产品方面,鹅等部分禽类产品目前20-30%的关税将在20年内取消;目前关税为10-20%的鱼、冷水虾及虾仁等部分水产品将在5-20年内实现零关税;芹菜、豆类等部分蔬菜和菠萝、梨等部分水果的关税,也将在15-20年内从目前的30%左右降为零。在服装和鞋类方面,目前韩国平均关税分别约为25%和10%,部分产品将在10-20年实现零关税。在家电产品方面,电冰箱和取暖设备的关税将在10-20年内从8%降为零。 问:中国消费者能否在国内以更低廉的价格买到韩国化妆品? 答:整体上,在中韩自贸协定中,我国对韩国化妆品开放程度不高,香水、口红、眼霜等大部分化妆品都列为例外,但包括防晒霜等在内的护肤品将有部分降税,5年内税率将从目前的6.5%降至5.2%,降幅为20%。 问:有韩国媒体称,在韩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对我国承诺的农产品关税减免比例最低,这是否与"高水平"的目标相违背? 答:自贸协定水平的高低是相对的。首先,要对协定进行整体评价,不能只看其中某一个行业或领域。中韩双方最终总体自由化水平都超过了两国在此前模式谈判中约定的"税目90%、贸易额85%"的目标,其中,韩方达到了"双90%"以上。如果在加上部分降税和关税配额等,双方参与降税产品的比例更高。其次,还要考虑协定所涉及的绝对贸易额,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贸易额不同,不能只看相对的自由化比例。2013年中韩双边贸易额2742亿美元,超过韩国与美国、欧盟贸易额之和。因此,中韩自贸区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的自由化产品所体现的经济利益,远高于中韩两国其他现有的自贸协定水平。 问:韩国农水产品市场开放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客观的说,韩国农水产品开放程度的确不高。原因是中国与韩国其他自贸伙伴不同,两国地理相邻、生产品种相近、口味相似,韩方担心中国农水产品,特别是水果、蔬菜等生鲜食品给韩国带来较大冲击。中方理解韩方农水产品的敏感性,同时,考虑到农水产品在中韩双边贸易中只占4%,因此,在确保"利益大体平衡"的前提下,同意将韩方农水产品自由化水平最终定为"税目70%、贸易额40%"。 问:韩国在制造业领域的开放程度如何? 答:韩方大部分制造业领域对我国实现了相当程度的开放。总体上,韩国97%的工业品都将对我国实现零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总额的94%。按照世贸组织WTO分类,除纺织服装领域零关税税目和进口额比例分别为88%和61%外,韩方其他制造业领域零关税比例均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例如,电子电气设备产品将全部实现零关税;99%的金属制品将实现零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99%;99.6%的化学化工品将实现零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98%;99.2%的机械设备产品将实现零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96%;91%的交通运输设备产品将实现零关税,覆盖自我国进口额的96%。 问:针对中韩自贸区,一些韩国企业对自贸区提供的优惠措施不太看好,如何看待这种状况? 答:自贸区谈判是一个利益平衡的过程,所达成的自贸协定则是利益平衡的最终结果。其中,既有自贸伙伴双方之间的总体利益平衡,也有各自国内各领域之间的利益平衡。既然是利益平衡,就必然会有些领域受益,有些领域也可能受损,同样是受益领域,有的可能受益多一些,有的可能受益少一些。 因此,从个别领域或企业的角度看,可能没有达到他们预想的期望值。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总体上,中韩自贸协定是一个高水平和利益大体平衡的协定,两国都会从中受益。同时,中韩自贸协定也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协定,未来双方还将启动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和投资第二阶段谈判,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多更优惠的安排。 问:在服务贸易领域,中韩自贸协定首次设立了金融服务和电信两个独立章节,这种安排有何特殊考虑和意义? 答:在我国以往对外商签的自贸协定中,除服务贸易章节和自然人移动章节是"标配"外,从未设立过金融服务和电信单独章节。中韩自贸区谈判的目标是打造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协定,因此第一个吃螃蟹,参照国际先进做法,开创性地设立了金融服务和电信两个单独章节,专门处理这两个与服务贸易密切相关,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又相对复杂的议题。我们也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与韩方达成了较高标准的条款内容。这为我国未来与其他发达国家商谈高标准的自贸协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向"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是我国扩大服务业开放的重要举措。 问:根据协定相关安排,中韩两国未来还将开展服务贸易领域的第二阶段谈判,相关情况和考虑如何? 答:中韩自贸协定是一个动态的协定。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目前达成的协定是第一阶段谈判成果。双方商定,在协定生效后两年内,以负面清单模式启动服务贸易的第二阶段谈判,争取实现更高的自由化水平。 关于第二阶段谈判的安排,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在协定生效后,两国各自服务市场还存在进一步开放的可能。因此希望通过第二阶段谈判,继续给予彼此更高自由化水平的待遇。这将有利于大力发展我国的服务业,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我国将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谈判,这将有利于我国改革并完善服务业的管理模式,为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创造更为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也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服务贸易章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韩双方参照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就适用范围、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具体承诺减让表、其他承诺、国内规制、透明度、支付与转移、利益的拒绝给予、服务贸易委员会等相关义务要求作出安排。 双方出价均实现了较高的自由化水平,以各自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的改进出价为参照,进一步解决了彼此的重要利益关注,主要体现在:韩国在我国关注的速递和建筑服务领域,首次作出超出其所有现有自贸协定水平的承诺。我国也在韩国关注的法律、建筑、环境、体育、娱乐服务和证券领域,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开放承诺。同时,双方还就电影、电视合拍及出境游作出相应安排。 问:中国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对韩国重点关注的承诺有哪些? 中国主要解决了韩国在法律、建筑和相关工程、环境、娱乐、体育和其他娱乐、证券6个部门的重要利益关注。 对相关承诺的解读,具体情况如下:关于法律服务,韩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处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代表处可从事营利性活动。代表处可从事本国、第三国及国际法律事务,但不得从事中国法律事务。在中国上海、福建、广东、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允许在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韩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协议方式相互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实行联营。联营期间,双方的法律地位、名称和财务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联营组织的外国律师不得办理中国法律事务。关于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韩国建筑企业在中国申请建筑企业资质时更为便利。此外,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韩国建筑企业可以承揽位于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将不受此类项目中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由此,两国建筑产业交流将更加密切。关于环境服务,韩国环保企业可以在中国成立独资企业,从事城镇污水(不含50万人口以上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垃圾处理、公共卫生、废气清理和降低噪音服务,有利于两国产业加强环保技术交流,提升中国的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关于娱乐服务,韩国企业可以通过合资、合作的形式在中国开展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等业务,有利于扩大两国娱乐文化交流。关于体育和其他娱乐服务,韩国企业可以在中国设立独资企业,从事除高尔夫和电子竞技外的体育活动宣传、组织及设施经营业务,两国的体育文化交流得以深化。关于证券服务,韩国证券企业可以拓展与中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合作领域,有利于其深度参与中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起的各类理财产品,也有利于中国的境内投资者参与韩国资本市场投资。 问:韩国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对中国重点关注的承诺有哪些? 答:韩国主要解决了中国在速递服务和建筑服务的重要利益关注,作出了超过其所有现有自贸协定的承诺水平。 对相关承诺的解读,具体情况如下:关于速递服务,中国的快递企业不用在韩国设立办事处,即可在韩国开展包括空运和海运的各项国际速递业务,并可以开展除韩国邮政部门依法保留业务以外的所有国内速递业务。由此,我国的快递企业在韩国开展业务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减少,业务范围得到空前扩大,为支持我国快递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和推动其向韩国市场"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关于建筑服务,中国的建筑企业不用在韩国设立办事处,即可签订建筑合同提供服务。作为总包方获得建筑合同后,也不用必须将业务分包给韩国企业。由此,我国的建筑公司在韩国拓展业务的限制条件进一步减少,企业利润可以进一步扩大,企业具有更大的动力拓展韩国建筑市场。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金融服务章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中韩双方就适用范围、国民待遇、市场准入、特定信息处理、审慎例外、透明度、支付和清算系统、审慎措施的承认、具体承诺、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服务投资争端的事前磋商等相关义务和要求作出安排,并就加强双方监管机构合作、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加速业务申请审批方面作出承诺。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纳入金融服务章节具有哪些意义? 答:这是我国首次在对外商签的自贸协定中单独设立金融服务章节,具体条款内容在我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其他协定承诺水平基础上,依法依规做出了进一步开放承诺,体现了我国的开放态度。例如在透明度方面,依照各自的国内法律法规要求,双方承诺将提高金融服务领域的监管透明度,为两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进入彼此市场并开展运营提供了政策确定性。又如在投资者与国家的投资争端解决方面,专门设置了事前磋商机制,可以通过两国金融主管部门就争议开展磋商,有助于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这些安排都为密切和深化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打造了良好的政策框架。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电信章节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如何? 答:中韩双方在电信章节达成了18项高承诺水平的条款。双方承诺加强主管部门间沟通,深化在电信领域国际标准化方面的合作,并将推动降低两国移动通信国际漫游资费水平等。这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单独设立电信章节,为我国未来与其他发达国家商谈高标准的自贸协定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利于推动和深化两国电信产业的交流、合作与发展,并将进一步惠及两国民众。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自然人移动章节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承诺是什么? 答:中韩双方就签证便利化、临时入境准予、透明度、自然人移动委员会等方面设定了相关义务。考虑到韩国劳动市场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以及两国双向贸易和投资的巨大潜力,该章节与我国以往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的自然人移动章节略有不同,重点就双方具有共同关注的签证便利化和投资促进作出了对等的优惠安排,为便利两国人员流动,密切两国经济融合,促进双向贸易和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主要体现在:对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双方允许在首次合法入境且无不良记录离境后,即可申请一年多次往返签证,每次停留时间为30天;对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和投资者,韩国公民在我国办理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件时即可获得两年有效期,并在办理延期时给予加速审批。我国公民在韩国办理外国人登陆证时享受同等待遇。这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对此作出承诺;对与投资相关的人员,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将作出特殊安排,便利人员往来。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投资章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中韩自贸区投资章共19个条款和3个附件,包括了国际投资协定通常包括的重要内容。可以分成三个部分: 一是定义(第12.1条),对投资、涵盖投资、投资行为、投资者、企业、可自由使用货币等概念进行了定义。 "投资"定义为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具有投资属性的各种财产;对于"投资行为"定义为投资的管理、经营、运营、维持、使用、享有、出售或其他处分行为。 二是实体规则(第12.2条至12.11条,第12.13条至12.19条,以及3个附件)。具体包括:投资促进及保护、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最低待遇标准、国内法救济、禁止性业绩要求、透明度、征收和补偿、转移、代位、特殊程序及信息要求、安全例外、拒绝授惠、环境措施、投资委员会、服务贸易和投资、提升投资环境联络点等条款,以及习惯国际法、征收、转移三个附件。 其中,国民待遇条款规定,一缔约方在其领土内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及涵盖投资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类似情形下就投资行为给予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条款规定,就投资行为及依据第12.2条第二款投资准入相关事务而言,一缔约方在其领土内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及涵盖投资的待遇应不低于在类似情形下给予任何非缔约方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三是程序规则(第12.12条),规定了投资者与一缔约方之间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具体包括投资争端解决的方式、提请仲裁的条件、仲裁规则和仲裁裁决等内容。 此外,中韩双方还商定,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进行投资议题的后续谈判。 问:中韩自贸协定中规则领域的主要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答:在自贸区谈判中,除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三大领域外,其他议题都被称为"规则领域"。在中韩自贸协定全部17个领域、22个章节中,规则领域总共涉及11个领域、16个章节。 大体上,这些规则领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跨边境"规则,目的是为货物市场准入提供制度保障。具体包括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等。另一类是"边境后"的规则,目的是通过交流合作,促进两国国内规则的整合,进一步消除两国间各领域市场准入的制度性障碍,降低两国间商业活动和经贸往来的成本。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环境、经济合作(含政府采购)、一般条款(含透明度)等。 问:中国企业向韩国出口的商品,应达到何种标准才能获得原产地资格,从而享受相应的优惠关税税率? 答:在协定的原产地规则章节中,对原产货物的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原产货物主要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在一方完全获得的货物;第二类是全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第三类是使用进口非原产材料在一方经过实质性加工的货物。对于第三类情况,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对全税则所有5205个6位子目(2012版HS)逐一制定原产地标准。在实施程序方面,协定对原产地证书申领和签发、进口申报、原产地核查等均作出详细规定,企业可按照协定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领。 问: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企业在履行通关手续时可以得到哪些便利? 答:在中韩自贸协定中,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章节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公开透明、简化通关手续、加强海关合作、运用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加快货物放行、为双方企业提供高效快捷通关服务、共同维护双边货物秩序等内容。根据协定,双方将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布与中韩双边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就商品的税则归类、所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等做出预裁定,同时,将采用或应用简化的海关程序高效放行货物,允许提前申报、担保放行等。 问: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若韩国商品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对相关产业造成严重冲击,是否有措施进行保护? 答:中韩自贸协定贸易救济章节共有16个条款,三部分内容,对双边保障措施及全球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贸易救济合作等领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首先,双方保留了世贸组织协定项下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全球保障措施的权利和义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我国国内产业仍可申请使用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其次,对国内产业而言,双边保障措施也提供了一个安全阀,中韩自贸协定贸易救济条款在双边保障措施机制的设计方面参考全球保障措施协议的相关规定,同时在实施条件、期限、次数和补偿等方面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问:中韩自贸协定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领域主要做出哪些规定? 答:SPS章节主要包括目标、范围和定义、重申、技术合作、委员会等条款。双方承诺将世贸组织(WTO)《SPS协定》的内容纳入自贸协定,WTO有关便利贸易的原则得以体现。同时,双方专门设立技术合作条款,同意在风险分析、疫情监管与控制、微生物与农药残留检测等我领域加强合作并开展联合研究,共同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此外,双方成立了SPS委员会,明确技术磋商程序及渠道,以及时解决贸易中出现的技术壁垒问题。 问:中韩自贸协定在技术性贸易壁垒(TBT)领域主要做出哪些规定? 答:TBT章节主要包括目标、范围和定义、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条款,纳入了协调国际标准、鼓励合格评定结果互认等贸易便利化原则,并在常规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了标签、消费品安全、新技术和新功能产品等新要素。在透明度、边境措施等方面规定了相应纪律和义务,鼓励双方加强合作和信息交流,共同提升技术水平。TBT章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同时,将进一步便利双边贸易。 问:在竞争政策方面,中韩双方在自贸协定中做出什么承诺?有何意义? 答:在竞争政策章节中,双方主要承诺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竞争执法应遵循透明、非歧视和程序公正原则;二是竞争章节平等适用于包括公用企业在内的所有经营者,不影响双方赋予企业以特殊或排他性权利;三是提高竞争执法合作水平,双方应互相通报可能对对方重要利益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执法活动,与对方就其提出的重要关注进行磋商;四是竞争章节不影响双方竞争执法的独立性,双方在竞争章节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端应通过协商解决。 在中韩自贸协定中,双方明确了共同遵循的竞争执法原则,有利于外界进一步了解中国反垄断执法的相关情况;规定的多种合作形式对于双方合作制止损害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垄断行为、促进双边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问:环境作为"21世界经贸议题",备受关注,中韩自贸协定对此有何具体规定? 答:环境议题是国际自贸区和投资规则领域的新议题,在中韩自贸协定中,专门设立了独立的环境与贸易章节,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水平、多边环境公约、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双边合作及资金安排等多项内容。其中,对于自贸协定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同意为环境与贸易章节的实施设立资金机制是我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做出规定,将为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开展自贸协定的环境议题谈判提供重要参考。 问:中韩自贸协定对知识产权议题有何规定? 答:该章节以中韩双方的国内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制为基础,参考双方各自此前对外签署的自贸区知识产权章节的相关内容,对双边经贸关系中重点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较全面规定。既包括国民待遇、建立知识产权委员会促进合作等横向内容,也涉及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版权和相关权、商标、专利、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植物新品种保护、未披露信息等具体知识产权议题。同时,该章节也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方面做出了较详细规定,将版权技术措施的保护、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等较新问题纳入其中。总体而言,中韩自贸协定在知识产权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体现了一定的时代性。 问:中韩自贸协定在电子商务领域能够为企业提供哪些便利和保护? 答:中韩自贸协定电子商务专章共9个条款,包括总则、与其他章节关系、关税、电子认证和签名、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保护、无纸贸易、电子商务合作、定义及争端解决不适用条款。 双方主要承诺:保持目前世贸组织WTO做法,不对电子传输征收关税;电子签名法律不得否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允许交易双方共同确定电子签名和认证方法,认证机构可向司法或行政部门证明其电子认证符合法律要求,鼓励数字证书在商业中应用,努力实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互认;采取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就此交流信息和经验;努力向公众提供电子贸易管理文件,探索使电子贸易管理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规则标准和最佳实践等交流信息和经验,鼓励研究和培训等能力建设合作,鼓励企业间交流合作;双方还承诺在地区和多边论坛中加强合作。 截至目前,我国已正式签定的自贸协定中均未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内容。在中韩自贸协定中首次纳入电子商务等"21世纪经贸议题",设立电子商务专章,是将中韩自贸协定定位于全面高标准自贸协定的具体体现。该章节的签订为便利我国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推动中韩两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及两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共赢营造了有利的国际规则环境。 问:在经济合作方面,中韩双方根据协定将在哪些方面加强合作? 答:双方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农渔、林业、钢铁、中小企业、信息技术、纺织、政府采购、能源和矿产资源、科技、海洋运输、旅游、文化、医药、化妆品等领域合作。此外,双方还首次在自贸协定纳入地方经济合作和产业园建设条款,将山东威海和仁川自由经济区作为地方合作示范城市。 问:中韩自贸协定首次纳入地方经济合作相关内容,请问主要目的和考虑是什么? 答:拓展地方经济合作、共同建设中韩产业园是习近平主席与朴槿惠总统2014年7月在韩国会晤时达成的共识。中韩双方在自贸协定中纳入地方经济合作内容,对两国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尝试,也是加强中韩合作的一个创新之处。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中韩两国地理相邻、人文相近,通过自贸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两国地方合作,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从地方层面促进两国经济实现深度融合;二是让两国地方更多地参与中韩自贸区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对促进两国企业更好地利用《中韩自贸协定》,提升协定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
【浏览量】: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3日 【显示字体】: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