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请提供2025年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行政检查有关材料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07 16:43浏览次数:
省有关进出口企业: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落实省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我厅拟对你单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请你单位参考核查目录(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并于7月18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反馈我厅公平处。提供的情况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拒绝提供或者隐匿信息。
省商务厅联系人:杨斐愉 崔 岩
电话:025-57710424 57710309
邮箱:yangfeiyu@doc.js.gov.cn
附件:“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监管核查材料参考目录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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