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申报2025年全国示范步行街 (商圈)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2 21:06浏览次数: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要求,江苏省商务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新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申报工作。经严格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评价指标》,评审专家组经过街区汇报、现场答辩、材料评审等环节,拟推荐申报2025年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名单如下:
1.苏州观前街—平江路商圈
2.无锡清名桥—南禅寺商圈
3.南京门东历史文化街区
现按程序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商务厅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江苏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驻厅纪检组 025-57710176、厅机关纪委 025-57710166。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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