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4 18:45浏览次数: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要求,江苏省商务厅会同南京市、徐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南京夫子庙步行街、南京新街口商圈、徐州彭城广场商圈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逐条开展自评。经严格对照复核标准,结合实地检查、资料审核及综合评估等流程,最终确定复核建议如下:
序号 | 全国示范步行街、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名单 | 复核建议 |
1 | 南京夫子庙步行街 | 优秀 |
2 | 南京新街口商圈 | 优秀 |
3 | 徐州彭城广场商圈 | 优秀 |
现对复核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商务厅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江苏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驻厅纪检组 025-57710176、厅机关纪委 025-57710166。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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