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参展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且参加2025年江苏省商务厅贸易促进计划内重点展会的单位(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参展单位)。参展单位未被列入“信用江苏”网站公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内容
支持参展单位支付的展位费,不含其他费用(如运输费、人员费、会刊费等)。参展单位在系统录入时据实申报。审核时,货物贸易类展会,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6000元;服务贸易类和电商类展会,每平方米展位面积展位费申报上限8000元。境内重点展会每个展会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江苏政务服务”官网进行法人注册(https://www.jszwfw.gov.cn/),然后在江苏省商务厅网站(http://doc.jiangsu.gov.cn/)首页点击“业务平台”,选择“全省商务在线业务系统”,使用上述注册账户登录后,点击“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现有账户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应按要求上传清晰有效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原件应妥善保存备查。
四、申报时间
“江苏省展会扶持资金申报系统”将于4月8日起开放。
开展日期在1月1日至4月30日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5月26日17:00截止。
开展日期在5月1日至6月30日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7月21日17:00截止。
开展日期在7月1日至10月31日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11月17日17:00截止。
开展日期在11月1日及以后的展会项目申报将于2025年12月10日17:00截止。
(以展会实际开展日期为准)
截止时间前可撤回修改并重新提交,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或修改。
五、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资金,对经核实违反规定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邮箱:jitpc@doc.js.gov.cn。
附件: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