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中奖名单公布
2025年11月1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钟山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由江苏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开展的第一期“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开奖,通过公证处摇奖系统,随机产生31250张中奖发票:
特等奖:1万元(6000元现金+4000元消费券),50名;
一等奖:5000元(3000元现金+2000元消费券),200名;
二等奖:1000元(600元现金+400元消费券),1000名;
三等奖:500元(300元现金+200元消费券),5000名;
四等奖:200元(150元现金+50元消费券),25000名。
以上奖项的现金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中奖名单将通过“江苏商务”微信公众号及“苏银随心办”小程序公布,详见附件。消费者可在“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有奖发票活动专区的“中奖查询”页面,查看本人中奖情况。
一、兑奖时间
自本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江苏银行统一兑奖。
二、兑奖流程
现金奖由江苏银行以转账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须在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号、借记卡(I类卡)信息进行实名认证,逾期视为弃奖。
中奖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正确资料后,消费券将发放至“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有奖发票活动专区的“中奖查询”页面,中奖者可从该页面跳转至入驻商户进行兑换,或登录江苏银行APP选择商户完成兑换。消费券适用于住宿、餐饮、加油站及便利店等指定活动商户。消费券不可以兑换成现金。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
1.开票时间不在规定活动期内(2025年9月21日-2025年11月15日)的发票;
2.非增值税普通发票;
3.非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具的发票;
4.单张加油金额未满200元(价税合计)的发票;
5.重复提交的发票;
6.发票抬头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7.储值卡充值等非加油消费发票;
8.已作红冲处理的发票;
9.负数发票;
10.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1.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二)消费者不得违规开具发票,不得弄虚作假、冒领奖金,如发生此类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税费说明
消费者兑奖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兑奖方将统一代扣代缴。
第一期“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由江苏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第一期“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中奖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