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七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10:23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
按照《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江苏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1〕469号)要求,南京、常州、淮安、盐城市商务局会同当地工信局、卫生健康委,分别对南京宁之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核并现场查验,符合名录申报条件,且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将5家企业列入江苏省第七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加强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积极推荐名录内企业与医疗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不断规范我省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工作。
附件:江苏省第七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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