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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操作指南

为认真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汽车消费和置换更新,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5〕59号)精神,现编制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本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卖旧置换为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除外),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报废置换为个人消费者在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在1月1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新购车辆需在江苏省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间。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不限制注册登记地。

三、补贴标准

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0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000元。

申请人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申请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全部取得申请材料的,可按2024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要求和补贴标准申请补贴。

四、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提交。申请人在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报废)、注册登记、上牌等全部流程,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由个人用户发起,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或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申请提交时间至2026年1月12日24时截止,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

(二)资料审核。申请受理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和复审。每个审核阶段通过与否,申请人都会收到短信提示,允许申请人重新修改和补正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保持关注。

(三)补贴发放。完成申报材料复审后,相关部门将按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原则上在申请人复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常用手机号码、一类银行储蓄卡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二)卖旧置换需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证明页面照片;报废置换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证明页面照片。

(三)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页面照片。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辆报废旧车、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国家报废更新和我省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卖旧置换和报废置换补贴。

(二)所转让(报废)车辆、新购车辆登记证书上机动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均为同一个人。

(三)注意在车辆转让(报废)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四)江苏省内近两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汽车经销企业、二手车市场和二手车交易商均可向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参加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省商务厅将在门户网站动态更新参与活动的企业、市场、商户名单。

(五)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责任。

(六)本指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