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商人〔2024〕4号
省商务厅关于沈立国同志续任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所:
经研究决定:沈立国同志续任厅驻新加坡经贸代表处代表(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兼任厅驻马来西亚经贸代表处代表,任期至2024年12月。
江苏省商务厅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