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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以后,企业想新建成品油油库进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是否需要取得商务部门的成品油规划确认文件?

发布时间:2023-02-01 15:54浏览次数:

目前,我厅没有审批新建油库的职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规定,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后,从事相关活动无需向商务部门申请许可。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1〕151号)中第八条规定,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登记注册、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保卫、税务、交通运输、水利、海事、气象、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如有关于新建油库的问题,建议咨询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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