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商人〔2023〕535号
省商务厅关于袁明同志续任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所:
经研究决定:袁明同志续任厅驻香港经贸代表处代表(副处长级),任期3年,时间至2026年12月。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在外工作时间办理延期手续。
江苏省商务厅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