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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行政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11:52浏览次数:

省有关进出口企业:

为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落实省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我厅拟对你单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现请你单位准备如下材料(传真或电子文档),并于6月29日前反馈省商务厅:

1.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2.本年度进出口许可证(若无,出示申请表);

3.近两年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档案。

提供的情况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省商务厅联系人:杨斐愉 崔岩  

电话:025-57710424  57710309

传真:025-57710332

邮箱:yangfeiyu@doc.js.gov.cn



江苏省商务厅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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