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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商务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17:02浏览次数: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商务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211号)和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关于开展2022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司函〔2022186号)精神,在全省商务领域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围绕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集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的共识、智慧和力量,促进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助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61日至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月底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各地商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1次专题宣讲,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辖区企业开展1次专题宣讲,推动企业职工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领行为自觉。组织商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省安委办“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案双罚”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在当地安委办统一部署下,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指导企业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当地政府和安委会统一部署,紧扣全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全省50项重点检查内容和全省商务领域检查9个要点,扎实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及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即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专家入企深入讲、一线员工互动讲,推动企业深刻领会15条硬措施、50项重点检查内容和9个检查要点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616前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继续印制《加油站(点)安全检查指引100条》《大型商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检查指引》和《江苏餐饮业燃气安全工作手册》,向有关部门、各市及行业协会和企业寄送。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广泛收集地方典型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选取近三年的典型餐饮燃气爆炸事故案例,从中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餐饮燃气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持续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经验深度宣传,创新运用文艺演出、专家访谈、知识竞赛、科普直播等形式,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商务领域干部群众和企业员工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江苏省第三届危化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全生产青年当先”安全创意微视频融媒体作品大赛、全省“五个一”安全文化作品大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经开区、加油站、商业场所、餐饮燃气各专治小组各负其责,由厅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注重活动实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活动内容上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教育、隐患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为重点,聚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全省商务领域安全治理水平。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各有关企业要在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实现宣传教育引导的广覆盖、无死角。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73日前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报省商务厅安委办。

联系人:刘辉  张浩    话:025-57710372    57720520

 

附件:1.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2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商务部《关于开展2022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3.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商务厅

  2022520

附件1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2商务部市建司关于开展2022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附件3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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