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4 17:27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商流通〔2021〕122号),根据《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处室推荐、专家打分和厅党组研究等程序,拟认定5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和8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3月14日-21日。
二、公示对象
“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
南京秦淮区
无锡梁溪区
徐州鼓楼区
苏州工业园区
南通崇川区
“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
常州新北区
连云港海州区
淮安清江浦区
盐城盐都区
扬州江都区
镇江扬中市
泰州海陵区
宿迁宿豫区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流通处)反映。
联系方式:025-57710372
江苏省商务厅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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