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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刘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 17:45浏览次数:

苏商2022499

 

省商务厅关于刘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所:

经研究决定

刘光同志任厅驻荷兰经贸代表处代表(正处长级)、一级调研员,任期20255月,不再担任厅驻德国经贸代表处代表。

张振同志任厅驻英国经贸代表处代表(副处长级),任期至202512月,不再担任厅驻瑞典经贸代表处代表。

孙亮同志任厅驻瑞典经贸代表处代表(二级主任科员),任期至202512

以上同志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在外工作时间办理延期手续。

 

江苏省商务厅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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